楊玉龍:不做網絡施暴者,向網絡暴力說「不」

6月18日晚,童飛兩歲的小兒子被泰迪犬咬傷。他說,自己“護兒心切”,怒而摔狗。讓他始料未及的是,一條泰迪犬之死,在當事雙方和解的情況下,卻掀起了網絡聲討的巨浪。含有辱罵、指責、恐嚇字眼的電話、短信向他襲來。不堪騷擾的童飛妻子林倩選擇了割腕自殺,欲“以人命償狗命”。好在搶救及時,命保住了。(7月4日 澎湃新聞)

就事件本身而言,狗咬人是誰也不願意發生的。這其中,狗和其主人雖不對,但當事人童飛怒而摔狗致死的做法,即便是“護兒心切”也欠妥。慶幸的是,當事雙方已經和解,也就是彼此相安無事。不過,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網絡聲討並沒有消停,其中不乏辱罵、指責、恐嚇,乃至死亡威脅等。

童飛妻子“割腕償狗命”看似是走了極端,但也不難想象是被網絡暴徒“逼”的。網絡暴力就是如此,尤其是對內心脆弱的人而言,更是不堪一擊。藉助相關解釋,網絡暴力,不同於現實生活中拳腳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為,而是藉助網絡的虛擬空間用語言文字對人進行傷害與汙衊。但是,與現實暴力一樣,都是一種侵權行為,或甚會觸犯法律。

網絡雖然是虛擬空間,但它並不是虛幻的,也更不是法外的天堂,而是依賴於現實社會的客觀存在,同樣需要每位網民遵循法律邊界、恪守道德準則、維護網絡安全與祥和。以網絡暴力為例,若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當事人有權利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

減少網絡暴力,淨化網絡環境,關鍵在於每個人。尤其是,在人人都是攝像頭、發聲筒、擴聲器的當下。自己隨手錄製的視頻,若不進行技術處理就上傳網絡,極容易給當事人造成負面影響;還如,藉助自己的資源,無底線地挖掘他人隱私給予曝光,或者毫不顧及地辱罵、恐嚇當事人,也極容易給當事人以致命打擊。對此,每位網民當有清醒認識。

網絡世界泥沙俱下,如果對待這些良莠不齊的信息,彰顯著網民的素養。因此,做個好網民,關鍵是,一則注意自己的言行,即便參與熱點事件的爭論,言行也須依法,尤其應該理性發聲,謹防給事件當事人造成沒有必要的干擾;二則對於網絡暴力,不僅不參與,並且應該堅決抵制。要知道,即便是殺人惡魔也須由法律進行懲治。

所以,“割腕償狗命”是網絡暴力所致悲劇,慶幸的是,當事人沒有性命之憂。不過,更令人憤慨的是,襲向童飛及其家人的咒罵聲浪漸漸消退之時,網絡暴力開始指向另一方當事人陳芷欣,這樣的“暴力走向”顯然是與法治文明社會格格不入的。總之,構建和諧的網絡世界惠利每個人,就須向網絡暴力說不,否則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暴力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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