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爲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最近一直在寫關於《婚姻法》方面的文章,需要說明一點的是,寫作的目的不是讓大家去離婚,而是讓那些對婚姻法不瞭解的人能夠了解,或者是需要相關法律知識的人能夠查閱到自己需要的東西。有這方面需要的人看到了相關的文章,就可以通過法律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這個道理很多人都懂,但是卻總有那麼一些人不知道珍惜自己的伴侶,不知道珍惜自己的家庭。婚內出軌、搞婚外情、重婚、家庭暴力的大有人在,這也就直接導致離婚的發生。我們今天主要談談因為家暴引發的離婚案。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案例。小劉經人介紹後與丈夫結婚,婚後的生活中二人摩擦不斷,一直爭爭吵吵,這就導致彼此的感情越來越淡漠。小劉是個強勢的女子,隨著二人感情的破裂,爭吵一步步升級,丈夫開始對小劉動手。小劉迫於孩子太小,一直忍受著丈夫不時的拳打腳踢。對於丈夫的家暴行為,她不敢告訴家人,也不願意向別人求助,一直默默的承受著身體和心理的煎熬。但是丈夫並沒有因此收斂,仍是我行我素。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一次丈夫酒後又與小劉發生爭吵,進而用拳頭對小劉面部擊打,家暴之後小劉打電話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小劉的丈夫還口出狂言稱:“打媳婦是自己家的事,誰也管不著”。隨後警察將小劉和其丈夫帶到了派出所作了筆錄,後經過鑑定,小劉的鼻骨被丈夫打骨折了,其丈夫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負刑事責任,會被判刑!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後來小劉向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丈夫進行損害賠償。法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四十六條的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調解無效的,應與離婚”、“實施家庭暴力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對二人的離婚案件進行了調解,調解無效後,判決二人離婚,並且支持了小劉的損害賠償要求。離婚後,小劉解脫了,其丈夫也為自己的家暴行為付出了代價。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需要說明的是,家庭暴力不僅僅是約束丈夫打媳婦的行為,如果媳婦對丈夫進行家暴一樣要受到懲罰!

離婚時,有這一類行為的人不僅要給對方賠償,嚴重的還會判刑!

你認為,家暴行為應該存在嗎???

喜歡的點個贊,留言、討論、轉發!想交流婚姻法的可以私信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