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世紀賊王張子強覆滅記!


1991年7月12日,三名年約三十歲的男子於啟德機場持械行劫一輛解款車,劫去相當於1.7億港元的美元和港幣現鈔。同年9月,張子強因涉嫌串謀行劫被捕,後被重判入獄18年。張子強不服上訴,法官認為此案證人的口供證據不足,張子強於1995年6月22日在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1996年5月23日傍晚張子強再度犯案,這次案情更轟動,綁架了香港首富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當日李澤鉅乘坐高級豪華房車返回壽臣山道寓所途中,張子強與同黨駕車攔住李澤鉅的房車,並用AK47自動步槍和手槍指著他和司機,更向房車連開兩槍。綁匪迅速將李澤鉅拖出車外,脅迫他登上賊車離去,並讓司機開車返回李家,通報李澤鉅被綁架的消息。

圖為被關押的張子強。

圖為張子強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1998年1月7日,張子強指使錢漢壽購買炸藥818公斤,後於17日被港警查獲,張子強於15日到達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接從泰國回來的團伙2號人物“蝠鼠”胡濟舒,2人於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張子強等32名疑犯於7月22日被批捕;1998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犯罪集團43名罪犯進行宣判,判處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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