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給財務人員的福利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2018年15號公告。15號公告的要點是:企業資產損失扣除,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的時候,僅需要填申報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這個政策從2017年彙算就可以適用,不用等待,當下可用。

稅總給財務人員的福利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這算什麼福利啊,我以為會少繳稅款呢。同學,你要知道,如果是稅收優惠,正確的招呼是給老闆送了減負大禮包,而不是給財務人員。

對於財務人員來說,稅總雖然不能給你發錢,但讓你少跑路了啊。這不等於變相加薪嗎?

當然這個貼心的自由不能濫用啊,不能說不用跑了,企業自己就不準備資料,或者無限期拖延。企業還是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現在不準備,等遇到稽查的時候再準備估計就晚了,有些資料就不好找了。資料不全稽查就不能扣除,就面臨調增補稅等稅收風險,這個結果應該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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