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不還,31個孩子被法院建議退學轉校!

近日,廣東順德法院對外發布了《致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的家長們一封信》。

據悉,2018年1月9日,順德召開“2018年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順德區高收費私立學校名單,分別在1月、3月向社會公佈兩份限制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公告,共涉及被執行人866人,並通報全區86家高收費私立學校。

目前,已查實有31名被執行人的子女共計31人,就讀於順德區內高收費私立學校,法院亦已依法採取相關措施

順德法院建議:

高收費學校招生時

須審查學生家長失信情況

近期,順德法院向區教育局及高收費私立學校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轄區內各相關學校在招生時:須對所招錄學生家長的失信情況進行審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的,其子女一律不得錄取對已招錄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此外,根據順德區《打擊逃廢債監督舉報辦法》,群眾舉報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有違反限制消費規定的行為,舉報事項詳實具體且經查證屬實的,將獲得相應獎勵。

順德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禁止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消費人員為孩子支付高昂學費,此舉的初衷僅在於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非限制孩子們接受教育的正當權利,在家長失信的情況下,孩子可能面臨入學不被錄取或責令退學、轉學等被動局面,勢必給孩子身心造成影響。

父母欠債不還,31個孩子被法院建議退學轉校!

資料圖

案例一:

拖欠銀行債務50餘萬不還

吳某是4起信用卡糾紛案和1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被告,總共欠有4家銀行債務50餘萬元。因其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4家銀行先後向順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吳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對5起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並向吳某發出限制消費令。

近日,據順德某高收費私立學校反饋,吳某小孩在該校就讀,順德法院向學校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學校不得接收吳某小孩次學期就讀。

看到自己的失信行為影響到小孩上學的問題,吳某開始慌了。她立刻轉變態度,與家屬一起籌集款項,主動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

目前5起案件50餘萬元標的已全部履行到位,順德法院隨即向學校發送解除限制就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案例二:

拖欠建設工程款300餘萬元

呂某勝是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的被告,因其拒不履行賠償原告人民幣300餘萬元的法律義務,故原告向順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呂某勝名下有寶馬、保時捷汽車各一輛及房產數處,但均被另案查封,法院也對呂某勝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其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狀況陷入僵局。

近日,據學校反映,呂某勝兩個小孩分別在順德區兩所高收費私立學校上學。順德法院依法向學校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學校不得接收呂某勝子女次學期就讀。

得知這一消息後,呂某勝考慮到兩個小孩戶口均不在順德,無法就讀於順德公立學校,如今又要被限制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對孩子的上學造成很大的問題。他終於意識到失信的嚴重性,多方籌款,先期支付100餘萬元,承諾餘款分期還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法院遂向學校發送解除限制就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相關法規鏈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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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青年時報早前報道,今年高考中,溫州蒼南饒先生的兒子發揮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學校卻來電說兒子可能無法被錄取。原因是饒先生的一個舉動: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

饒先生想起自己被強制執行、納入失信名單時,執行法官已明確對他告知失信後果,但當時饒先生心存僥倖,並未正視,現看到兒子3年努力,可能因為自己的失信行為化為泡影,他後悔不已。

這下,饒先生一改之前的態度,馬上聯繫了蒼南農商銀行,分分鐘還清20萬。

父母欠債不還,31個孩子被法院建議退學轉校!

資料圖

網友說

@張文德:這種處理方式總覺得不大好,不夠人性化!

@Jason0215:不要傷害孩子,不是孩子的錯!

@小豬晴:但是孩子沒有錯,孩子是無辜的,我覺得應該改用其它的處罰方式!

@李禮浩:孩子是無辜的?我贊同,但老賴欠了我的工錢,我還在為孩子的學費發愁,老賴的兒子卻讀著十幾萬一年的學費的私立學校。我的孩子就不無辜嗎?我的孩子就沒有受教育權嗎?我應得的收入遲遲沒收到就是正常的嗎?支持法院限制老賴除基本生存外的任何活動。

@cindy:不用這種措施,你有什麼更好的方法?累及子女,是他們自找的。不想想那些債主們,你以為個個都像銀行那麼有錢?今天銀行壞賬多了也要倒閉。沒準你也賴過。

@wildyouth:讀貴族學校都是父母出的錢,必須限制,支持法院

@小賢:雖然說禍不及妻兒,但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咯,其實大部分老賴還是有償還能力的,只是賴賬而已。

@Eliane:贊成,又不是不讓孩子讀書,只是不讓讀高收費而已,高收費都能供得起就不能先把錢還了?當你被別人欠著錢不還,而對方還要高消費,就知道是什麼滋味了

@Hand:支持!那些說剝奪義務教育權利的人請看清楚法律條文,不是不讓讀書,是不讓去高收費民辦學校讀書,可以在公辦學校讀書。

網友:不讓老賴的孩子讀高價民校能理解,孩子考上大學不讓錄取就算是連坐了吧

來源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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