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讓法院判決離婚的制勝法寶

作者介紹:陳鑑豪律師,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委員會副主任,廣州王幼柏律師團隊副主任律師,廣州市婦女聯合會法律援助律師,廣州電視臺經濟與法頻道《律戰行動》欄目特約評論律師,廣東電視臺《律師說》嘉賓點評律師,專攻婚姻家事、財富傳承與刑辯領域。

乾貨!讓法院判決離婚的制勝法寶

家庭和睦,夫妻恩愛是每個人對婚姻生活的美好期許,但現實終究是現實,在面對巨大的生活壓力、複雜的人際交往、紛繁複雜的社會誘惑下,彷彿很多看似堅不可摧的家庭都會逐步走向土崩瓦解的地步。面對離婚率高居的當代社會,除了唉聲嘆息之餘,更多的是考慮如何能讓婚姻問題得到儘快解決,家庭矛盾得以迅速化解。誠然,絕大部分婚姻不幸的當事人來見我們家事律師,內心都是極其疲倦的,在瞭解到法院對於首次起訴離婚的情形絕大多數是持判決不離婚的做法之後,難掩心中的悲傷與失望,淚水染溼了眼角。長期生活在不幸福的婚姻當中忍受著來自配偶無盡般的情感折磨,天吶!真的會讓一個人瘋掉。我該如何做,才能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讓人民法院判決我們離婚?

乾貨!讓法院判決離婚的制勝法寶

在解決這一問題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我國婚姻法對於感情破裂准予離婚的情形有著怎樣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在瞭解法律規定後,筆者結合數百件離婚案件的實戰經驗,總結出以下讓法院判決離婚的制勝法寶:

(一)有的放矢,敏銳收集證據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說的就是證據的重要性。要想在離婚訴訟中處於主動地位,必須花上大量的時間及精力固定關鍵證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給我們指引了該固定何種關鍵證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重婚分為法律重婚及事實重婚。對於法律重婚,一是要了解配偶方可能存在二次登記結婚的婚姻信息(因民政局婚姻登記系統尚未全國聯網),通常在於配偶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小三”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二是要留意配偶方結婚證信息及戶籍成員信息變動情況,並收集結婚證、戶口本。對於事實重婚,要證實配偶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夫妻名義可採取錄音方式固定證據;共同生活可採用證人出庭作證、拍攝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亦可採用前述方法固定證據。但因個案情況不一,建議通過面詢我們專業家事律師根據實際個案制定收集證據的策略與方向。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指的是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對於家庭暴力的發生,應做好以下幾步:一要報警留回執;二要主動做筆錄;三要拍照定傷情;四要鑑定驗傷勢;五要治療述起因;六要請求告誡書;七要保證調解書;八要短信懺悔錄;九要婦聯居中調;十要證人出庭講。對於遺棄家庭成員,可採取街道居委出具的調查證明、證人出庭作證等方式固定證據。建議可關注本團隊王幼柏律師團隊公眾號(wyb4155),此前由筆者撰寫的《家暴證據之王》有更為詳盡的證據收集指引。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對於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可通過收集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賭博、吸毒行政處罰決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賭博罪判決書,證實配偶方多次賭博、吸毒,情節惡劣,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由於分居一事私密性較強,而且分居是一個連續性的狀態,可以說除了出入境歷史記錄外,沒有一個證據能客觀充分反映出分居的事實。但即便如此,根據民訴法高度蓋然性的證據裁判規則,亦可收集如下證據:一是住房租賃合同、租金轉賬憑證、租金收款收據、租金髮票;二是辦理異地居住證;三是到居委、村委、街道、物業管理小區開具一人居住證明;四是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短信聊天記錄中認可分居的內容;五是分居協議;六是郵寄分居聲明、律師函;七是出入境記錄、護照記錄;八是證人出庭作證。建議可關注王幼柏律師團隊公眾號,此前由筆者撰寫的《分居滿兩年,自動離婚是真的嗎》有更為詳盡的證據收集指引。

那麼重點來了,如果並不存在以上四種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或者錯過了上述關鍵證據的收集,是否就不能讓法院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判決雙方離婚?

通過對《婚姻法》三十二條的解讀,很顯然,婚姻法對於感情破裂情形的規定,採用概括及列舉相結合的立法模式,留下了第五款:“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這就為感情破裂留下了一定的空間,說明在現實中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法官有一定的裁量餘地。

實踐中,筆者會著重收集夫妻雙方矛盾十分尖銳且糾紛越演越烈的關鍵證據,這些證據對於爭取第一次判決離婚也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不妨可積極收集:1、婦女聯合會協調離婚的多張受案證明;2、公安機關調停家庭糾紛的多張報警回執;3、多名知情村民聯名請求離婚的信;4、雙方曾協議離婚的短信、微信、離婚協議書、預約離婚的民政局記錄;5、配偶一方侮辱、指責、貶損、諷刺另一方人格的短信、微信聊天記錄、錄音錄像;6、家暴次數的統計表、出軌次數的統計表;7、因夫妻情感折磨,精神受創的多次就診記錄;8、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揮霍家庭資產致感情破裂的證據。

(二)去繁從簡,明智選擇方向

坦言之,如果一件離婚案件需要處理的夫妻資產過於繁多及複雜,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必然會影響法官判決離婚的慾望。

一旦判決離婚,意味著這將是一件浩浩蕩蕩的法律工程,既要妥善解決孩子撫養問題,又要全盤處理婚內財產的分割,至少不如一句“原告的證據不足以證實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來得輕鬆。

法院案多人少,判決不離婚自然是司空見慣。如夫妻雙方沒有多少夫妻共同財產,可選擇在離婚後另行再處理財產部分,增大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離婚的機率。如雙方涉及的財產比較多,建議挑出重點處理,去繁從簡,並且在訴訟工作上,儘可能配合法院,提前協助法院處理。譬如分割銀行存款,挑出重點大額的銀行卡即可;譬如調取銀行流水,代理律師通過律師調查令提前介入調取;譬如涉及到房產等財產價值的評估,如雙方對於價值的爭議不大,建議己方當事人在價值上退讓一步,加快訴訟進程;一些沒有實際意義的訴求,不可能得到支持的訴求建議不提;確定訴求及訴訟方向後,建議不要任意更改等等。

(三)注重效果,巧妙排版證據

通常一件離婚案件所涉及的證據可多如汗牛充棟,但什麼類型的證據有效,怎樣排版才能使證據發揮最大功效,並非三言兩語能夠摸索清楚,這涉及到律師的專業功底。筆者通常將離婚案件所涉及的感情破裂證據、夫妻共同財產與債務證據、撫養權證據進行分類排版,在感情破裂的證據中,以時間為中心軸,將能反映夫妻關係逐步惡化的證據逐一排版,並標註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起因及結果,以讓法官充分感受到夫妻感情伴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步惡化與消亡。尤為將對方具有重大過錯的證據,如出軌的彩色照片、家暴的彩色照片置於證據前列,所反映家暴的多組證據予以巧妙組合,可讓法官充分感受對方惡劣的行徑,夫妻感情所受到的嚴重傷害,以期令法官先入為主。

(四)明察事理,把握庭審時間

一般的庭審時間為兩小時左右,如果庭審的時間過半,雙方仍在扯感情、扯家庭矛盾,那麼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想爭取判決離婚是非常不利的。一來法官已經沒有耐心在剩餘的庭審時間內審理夫妻共同財產,二來會讓法官對你咄咄逼人、無休止的反駁與陳述感到反感,保護弱者、同情弱者的心態自會悄然發生改變。所以,筆者建議當事人在庭審中圍繞對方過錯這點予以重點打擊即可,對於其他細枝末節的事情不應耿耿於懷,更不應一爭到底。明察事理,注意庭審時間,加快審理速度,是爭取判決離婚的催化劑。

此外,在起訴時間的選擇上,儘可能避開年底統計結案率的期間內起訴,在法庭上聲情並茂,充分闡述婚姻的痛苦,在庭審後乘勝追擊,寄予書信或代理詞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等等,還有更多的制勝法寶,請關注王幼柏律師團隊公眾號(wyb4155),動動手指,點擊文章上方藍色字體或者下文二維碼,下回再分解。

乾貨!讓法院判決離婚的制勝法寶

結語:

欲想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讓法院判決離婚,不僅需要有離婚的智謀,還需要有離婚的策略,策略即證據,套路即方法。

如果想了解更多離婚訴訟實戰妙計,請關注我們“廣州律師王幼柏(wyb4155)”或加團隊135 1270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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