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舊址被命名爲 「首批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命名为 “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命名为 “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被命名为 “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近日,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命名首批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的通知》(普法辦〔2018〕7號),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舊址被命名為“首批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成為全國8個獲此榮譽的單位之一。

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成立於1937年7月12日,1949年3月更名為陝甘寧邊區人民法院。1950年1月撤銷。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在黨中央和邊區政府的領導下,建立了一整套系統而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審理了影響深遠的“革命功臣黃克功槍殺劉茜案”等案件,形成了以“馬錫五審判方式”為代表的人民司法優良傳統,為中國革命事業和邊區建設作出了永載史冊的功勳,也為新中國法治建設奠定了基石。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將舊址確立為“全國法院革命傳統教育基地”。中國延安幹部學院、延安大學、延安幹部培訓學院等院校將舊址作為教學點。

2017年以來,延安中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加強院校共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講話精神,依託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舊址,與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等27所高校共建“人民司法優良傳統教學實踐基地”,受到廣泛歡迎。二是強化法院育人。貫徹周強全國高院院長會講話要求,加強司法領域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教育培訓,為全國法院義務聯繫協調在延安舉辦教育培訓班100期3000餘人次。接待了玻利維亞首席大法官馬馬尼及法官代表團30餘人,效果良好。三是深化“兩說”機制。繼承和發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將法治教育與法治實踐結合起來,將鄉規民約、善良風俗與法律政策結合起來,融法理、事理、情理於一體,提升群眾法律信仰,傳播法治思維和法治精神,讓基層幹部學會用法治手段和村民自治手段管理社會事務,促進基層社會依法治理能力的提高。

今後,延安中院將堅持把審判執行工作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健全機構、強化組織、創新舉措,不斷加強法治宣傳,強化法院育人,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胡江 李志勇 王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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