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縣檢察院多舉措開展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工作

“李某某涉嫌危險駕駛一案,我們快速辦理,從收案到法院判決只用了35天!”甘泉縣檢察院刑事檢察部承辦人小姜在介紹自己適用輕微刑事案件程序辦理的一起涉嫌危險駕駛案件時說。今年以來,甘泉縣檢察院積極推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有效地縮短了辦案期限,實現了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的有機統一。

為此,甘泉檢察院成立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檢察長任組長,親自抓;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主要抓;刑事檢察部、綜合業務部全體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抓,充分保證了機構、人員、工作“三落實”。甘泉檢察院刑事檢察部根據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危險駕駛罪、盜竊罪、交通肇事罪等數量較多的輕微刑事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分工辦理。

同時規定,對適用快速辦理機制的案件,可以簡化製作審查逮捕意見書、審查報告、公訴意見書等環節。

甘泉檢察院不僅內部通過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開展工作,同時加強與公安、法院的溝通協調,建議公安機關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偵查和預審機制,法院建立輕微刑事案件集中審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制度。截止目前,甘泉縣院運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共辦理案件30多件,著實提高了辦案效率, 優化了辦案模式,促進輕型犯儘快得到教育感化,更早的迴歸社會。

(通訊員: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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