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多休一天」?不如先落實好「探親假」!

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了《休閒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建議從2030年起實行“做四休三”,即每天工作9小時,每週工作4天共36小時的工作制。並稱,屆時國家可以取消每年通過前挪後借形成的黃金週或小長假制度;員工可根據自身需要與單位協商,靈活安排自己的假期(7月19日人民網)。看到這則新聞,筆者不禁發聲:“每週多休一天”?不如先落實好“探親假”!

從有關部門瞭解到,目前執行的職工探親休假制度仍是1981年公佈的《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隨著改革開放40年的飛速發展,特別是航空、高鐵的快速發展,“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情況越來越少。為此,基層在實際操作時,往往規定父母或配偶居住在省外的職工才能享受探親待遇,許多父母或配偶居住在省內、但居住地在數百公里以外的職工很有意見。

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經達到了2.41億人,佔總人口的17.3%左右,老齡化速度比較快。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離家後的老年人,佔到老年人總數的一半。“我最無助的時候:你爸躺在地上,而你卻在通訊錄裡”,不久前,一篇關於空巢老人的報道戳中了很多人的淚點。《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中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步伐在加快,無論從關愛老年人的角度,還是從執行法律的角度,認真落實探親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形勢和對策舉行第三十二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制定家庭養老支持政策、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為老服務人才激勵政策,促進各種政策制度銜接,增強政策合力。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

孝敬父母不能等,遊子回家步匆匆。作為一位老齡工作者,筆者期待有關部門抓緊調研,儘快出臺符合當前實際、操作性強的探親休假規定,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讓“常回家看看” 有更多的法律保障,將職工“回家探親”的權益落到實處。

王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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