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書法,懂得這些,才算將書法學到精湛!

有人問我,怎麼區分實用類書法和藝術類書法?

從這個問題中可以看出來,提問者是一個對於書法不太瞭解的人,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他在這個問題裡體現了一種思維方式——書法分為兩種,一種是實用性書法,一種是藝術類書法。

但是這樣想的一個問題就在於,既然是分為這兩種,那麼實用性的書法到底有何作用?在古代以及現在,實用性的書法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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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先來捋一下其中的邏輯鏈條——

我們都知道書法,是一門藝術。既然是藝術,那麼他必然就有脫離實用性的一面。因為我們都熟悉這樣一句話:

藝術源自於生活,但是高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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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裡,生活可以理解為現實的、實用的真實世界,而所謂的源自於生活,其實就是從實用的、現實的生活中提取營養、思想、觀點、看法,從而抽象、昇華出不一樣的東西來。

比如我們熟悉的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和有“詩史”之稱的杜甫,其詩歌創作有很強的現實性,就拿白居易說,他創作的《觀刈麥》,描寫的場景就是農民夏季收麥子的繁忙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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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白居易這樣的大官他是不用下地幹活的,而他之所以能寫出這樣的膾炙人口的詩篇,就是靠的他對現實的觀察、學習和昇華,這樣經過作者主觀的思考的東西,藉助對現實的描繪而表達出來。

這樣的創作是源於現實生活的,但是這樣的創作出來的結果是實用性的詩歌藝術麼?或者說農民拿著這首詩能不能解決他的溫飽問題呢?沒有,這首詩對於現實社會一點實際的實用意義都沒有,即便是有所改變,也同樣會有其他的、成百上千的無數農民,在封建制度壓迫下生活的一貧如洗、衣不蔽體、食不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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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首詩有巨大的社會文化意義、有它的社會藝術價值,但是農民和白居易都不能拿它來當飯吃。

可見,藝術本身其現實意義是很少的,即便是源自於社會最底層的現實的藝術,也是沒有多少實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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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書法上,我想跟本就不存在實用性的書法。

當我們能談到實用性的時候,是指他在社會某一方面能快速的滿足我們的需要,而我們談到書法的時候,就關涉到其中藝術性的角度了,這裡面沒有一個實用性的需要在,純粹就是藝術性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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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否區分藝術性、實用性之間的區別,是我們是否能正確認識書法的關鍵。

我們都知道魏晉時期,是中國所有文化藝術一個重要的轉折期,因為在這個時期,中國士大夫、中國的藝術家,其思想和心態發生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化,那就是人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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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沒有什麼,但是這在當時,對於以後中國藝術文化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也就是從魏晉起,中國書法逐漸開始呈現一個明顯的趨勢,那就是不斷地脫離實際需要、脫離實用性的寫字,而漸漸進入藝術的殿堂。

魏晉以前,沒有書法,只有寫字作品,只能說這些人寫的字,從藝術的角度來看,到底是不是好的?美不美?但是對於魏晉之前的人來說,他不追求美,他只是在寫字、在記錄。美不美,寫字的人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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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魏晉以後,情況不同了,書法成為了人自覺追求美的藝術,書法漸漸開始脫離實用性,朝著藝術化的方向走去,這個時候才能叫做書法。

因此,實用性的書法其實是一對矛盾詞,就好像我們說貧瘠的沃土、白色的黑帽子一樣,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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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國歷史和中國藝術其中最為複雜的地方就在於,沒有什麼是絕對涇渭分明的,在中國寫字,從來就不是一件純粹的、實用性的事情,因此,在中國書法史上,許多出於實用性的文章、碑刻、題跋等,都帶有書法的印記,因此,這一點可以說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存在了。

例如,王羲之集字聖教序,這塊碑石,最為重要的作用,是記錄、宣揚唐三藏西天取經的事,可以說是一塊紀實性的碑文,但是唐太宗偏偏要用王羲之的書法來篆刻,這就是一種藝術性的角度了,不是實用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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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們後世的人來說,這塊碑石最重要的作用是它的藝術性,而實用性,卻被大大削減了。

但是從本質上來講,聖教序仍然可以算作是實用性的書法。

因此,我們可以從書法作品撰寫的目的來分析,到底這件書法作品,是實用性的書法還是藝術類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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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純粹為了藝術而寫就的書法,就是藝術類書法,如果抱著實用性的初心,而造成了藝術化的效果,仍然可以算作是實用性的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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