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19人!武漢新洲集中打擊非法「養卡」亂象

逮捕19人!武汉新洲集中打击非法“养卡”乱象

楚天都市報7月19日訊(記者 王功尚 通訊員 周晶晶 呂繼強)近年來,隨著各銀行信用卡髮卡量的持續攀升,在很多城市都出現了職業的“養卡人”,他們明目張膽的打出信用卡套現的旗號,通過以卡養卡等手段給一些持卡人提供“短期貸款”,從中收取手續費,賺取鉅額利潤。“養卡”行為在損害銀行利益,影響正常金融秩序的同時,也給信用卡詐騙、洗錢等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成為滋生其他金融犯罪的溫床。日前,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依法對辦理的首例非法“養卡”案件提起公訴,並以此案為突破口,與公安機關形成合力,重拳整治“養卡”亂象。

綁定POS機中藏貓膩

“養卡人主要是通過pos機綁定商戶虛開價格刷卡套現獲利。”辦案組檢察官蘇博文對該院辦理的“養卡”案介紹時說道。

2016年2月,犯罪嫌疑人餘某註冊成立了一家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中介、企業開業慶典策劃等業務,同時也採取信用卡套現及養卡等方式非法牟利。公司成立後,餘某購買了5臺銷售點終端機具(即POS機),並利用POS機綁定了武漢市武昌區、洪山區等12家商戶,餘某以收取1%左右的手續費為條件,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虛開商品交易價格為他人刷卡套現。

同時,他還以收取1%左右的手續費為條件,為他人延長信用卡還款期限,俗稱養卡(即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費後無錢還款,在還款日當天餘某先幫助持卡人墊還透支款,還款日過後再使用POS機將墊還資金刷出,以達到延長還款期限的目的)。

新洲區公安分局接群眾舉報後於2017年6月27日在武漢市新洲區邾城街廣場街店內將餘某傳喚到案,並依法扣押其用於作案的POS機5臺、信用卡23張、刷卡消費存根小票83張。到案後,餘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當日被刑事拘留。

“殺雞”用“牛刀”

小案不小辦,檢察長帶頭辦案

逮捕19人!武汉新洲集中打击非法“养卡”乱象

2017年8月3日,餘某被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年9月25日,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偵查終結後,依法向新洲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當持卡人找到套現中介要求進行套現時,中介會在談妥手續費價格後要求持卡人提供卡片及密碼,然後避開持卡人到另一處刷卡,付款時,中介會採用轉賬方式支付套現款。”蘇博文介紹,“養卡人”通過“養卡”極易引發各種利用信用卡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如信用卡詐騙、信用卡非法套現等。

經司法鑑定,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餘某使用的POS機所綁定的12家商戶刷卡非法套取現金共計254筆、人民幣253萬餘元。扣除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後,餘某以上述方式實際非法牟利人民幣15213元。辦理餘某涉嫌的“養卡”類非法經營案在新洲區尚屬首例,案件雖“小”,可該案件具有時間跨度長、作案次數多、鑑定標準不一致、涉案人員多、取證困難大等具體情況,案情非常複雜。

因此,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在受理該案後高度重視,檢察長匡正親自辦理此案,並決定以此案為契機,指導統一辦案標準,重拳整治轄區內“養卡”亂象。

匡正檢察長提審犯罪嫌疑人

檢察長匡正從23張信用卡、83張刷卡消費存根小票著手,對254筆交易一筆筆進行核實、比對。結合非法經營罪的法條、司法解釋、最高法的指導案例、非法經營罪的證據標準,在審閱全部案件證據後,他認為偵查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明犯罪所依據的證據不足,提出了調取pos機中商戶流水、相關信用卡持卡人證言、申請進行司法會計鑑定等十餘條補充偵查意見,並分別於2017年11月6日、2018年1月5日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期間,為讓偵查人員更有效、準確的蒐集相關證據,檢察長匡正帶領辦案檢察官多次與偵查人員進行溝通,瞭解最新進展,及時引導偵查人員調整偵查方向和重點。該案兩次補充偵查終結後,為進一步核實固定證據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表現,確認該案中是否有共犯等,檢察長匡正先後組織多次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組織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等,對案件相關證據全面審查核實,固定證據,形成鎖鏈,並追訴漏犯一人(另案處理)。2018年3月5日,新洲區檢察院依法對該案提起公訴,5月10日,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該案。

日前,法院依法審理後認定,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餘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其到案後具有坦白、立功表現,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據悉,去年以來,以此案為突破口,新洲區檢、警兩家攜手展開集中打擊信用卡非法套現行動,對轄區內的信用卡套現活動進行清理整治。截止2018年7月,新洲區檢察院受理非法“養卡”案件11件,批捕涉案人員19人,提起公訴10件16人,涉案金額累計超過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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