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法治报》与福建省检察院宣传处联办的“海西检察设区市院检察长访谈”专栏中,报道了我院检察长高扬捷谈“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模式的访谈文章,阐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模式的思考与探索。现全文转载,以飨读者。
《福建法治报》头版版面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在现代化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泉州市检察院探索开展“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模式,以网格化建设为根基,将检察的力量延伸到了百姓的家门口。工作如何开展?下一步有何打算?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
顺势而为 让检察职能“走出去”
“以综治网格化为基础,将检察工作放进去,立足主责主业,前伸后延业务职能,是很好的工作方式,对深化社会普法工作、提升区域法治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日前,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到泉州市院调研时,对泉州市“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做了如上评价。
网格化和检察职能,原本两不相干的工作,是什么灵感促使其融合?“洞察大势,方能顺势而为。”高扬捷直击问题所在,他认为,检察机关位居诉讼中间环节却面临信息梗阻和监督盲区,群众觉得检察机关还存在“神秘感”。“这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更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走到群众的家门口、心坎里。”高扬捷笑谈,泉州强大的网格化建设给了他“+”的可能。
早在2014年,泉州市就率先在全省建成全市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以此为基础,泉州市检察机关全面部署“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模式,聚合社区检察官与网格联络员的力量,将全面深度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法治服务,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等职责主动作为,使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更能及时释放检察工作正能量。
落地生根 让问题导向实效化
“群众有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不用辛苦跑,只要告诉身边网格员,检察官立马来支招。”高扬捷为记者举了个生动的例子。
家住泉州市鲤城区古店社区的王大妈和李大爷为附近一家树脂彩绘店污水随意排放、工作时漆味过重而感到苦恼。社区工作人员和环保部门得知情况后要求店主周某限期整改,岂料周某出尔反尔,照常生产。就在大家束手无策时,他们接到了检察官的电话。
原来,社区网格员将问题录入网格化平台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一线索,随即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周某见到这一“阵仗”哑口无言,再无异议,群众一桩“心事”就此了结。
“问题导向不应停留在口头,每一个基层院在推进这项工作时都有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确保筛选信息高效、查找问题精准,处理方法到位。”高扬捷介绍,每个基层检察院都设立了社区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总各类工作数据,梳理各村(社区)工作热点、要点,并及时转达。同时,拓展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刑事和解、检察宣告、以案释法等释法说理工作。
激活网格 让“细枝末梢”尽其责
“网格员是我们工作的‘眼睛’和‘末梢’,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决定了能不能带我们去发现‘不了解的世界’。” 高扬捷的话一针见血。“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是网格化管理的鲜明特色和运作机理。如何激活这一“活力细胞”?基层院妙招频出。
6月13日,泉州市洛江区“网格化+社区检察”工作正式启动,一场为该区30多名网格员召开的培训会也在随后开讲。其间,该院检察官针对如何区分社区检察官和网格员的不同职责进行详细讲解,对网格员如何更加有效发现问题和线索进行培训。同时,制作《网格员工作手册》,采用通俗易懂的动画图片形式,将可供网格员收集的食品药品安全、土地使用权出让、民生权益保护等信息类型予以直观呈现,明确上报重大线索的,网格员将可获得奖励或者表彰。
此外,丰泽区检察院在辖区内设立78个社区检察官工作室,定期进驻、指导工作;石狮市检察院借鉴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各镇(街道)村居(社区)的通力合作……
“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相信在推进检察监督与社会综合治理高度融合的过程中,我们定把握机遇、共谋发展,为社会贡献应有的检察智慧和力量!”高扬捷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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