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有點過了,但引導是有必要的

  近日,河南省蘭考縣惠安街道出臺的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在網上引起熱議。

  標準共有九條。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就是這一條,讓眾多網友炸了鍋。

索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有點過了,但引導是有必要的

上游新聞圖

  有的網友說,管好你該管的事,不該管的別瞎管;有的網友說,彩禮高確實不好,但你恫嚇人家就不對了;有的網友說,瞧你那法盲樣,自己別被“論處”了……

  “索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這樣的論調在法治社會,確實有點過了。法治社會,人人都要有法治思維,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也不例外,並且要以身作則。

  但不可否認,高額彩禮、沉重的人情往來,這種不正之風愈刮愈烈,已嚴重影響到群眾生活質量和水平,是該好好遏制了。

  公民若違法,應該由法律來管。但法律並未規定公民索要高額彩禮違法,因此公民不必擔心“攤上事兒”。索要高額彩禮雖不違法,但不合情不合理。

  在中國,索要彩禮一方通常是女方。嫁女兒不是賣女兒,彩禮是傳統的東西,象徵性要一點無妨,獅子張大口亂要,那就不好了。

  女方家長索要高額彩禮,嘴上說的無非是想讓女兒嫁過去後日子好過一點,父母心都是如此嘛!但你想一想,自己的女兒年紀輕輕,想過好日子完全可以靠自己奮鬥,何必當個寄生蟲呢?

  話可能說重了,但實際情況就是如此。據說有的女方家庭,男方家庭經濟情況越是不好,要的越多。男方小夥子自己沒有什麼錢,要靠父母借債湊彩禮錢。女方家長呢,還會唆使女兒結婚後不還賬,債要男方父母還。

  做人,不要太自私。今天嫁女兒覺得彩禮高一點正常,但明天娶媳婦就不會這麼想了。

  遏制社會不正之風,人人都有責任。政府出臺紅白事標準,倡導新事新辦、不索要過多彩禮,引導群眾從“大操大辦”轉變為“新辦簡辦”,是有必要的。當然,倡導不是強制,不能越權。

  任何人都要在法律框架下行事,國家工作人員沒有特權。不守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就事論事,政府引導樹立新風尚是有必要的,只是措辭需要掂量。

索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有點過了,但引導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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