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五支隊一大隊查獲一起醉酒駕駛行爲

2018年06月27日,高速五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呂梁組織大隊民警在義井收費站開展執勤執法集中統一行動,在民警執法間隙,發現一輛香檳色寶駿牌機動車在匝道口轉彎處停車,民警立即對該違法行為進行違法取證,發現車輛駕駛員與後排乘客下車替換位置,隨後民警陳俊平、李鵬飛將車輛指揮到待檢區域,對該車輛進行檢查。

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行为

此時當事人陳某在駕駛位置,當事人白某在車輛後排位置,一開始後排的白某拒絕承認自己與陳某換過位置。但當事人的抵賴顯然難以完成,當時視線良好,除多名執勤民警外,收費站工作人員、接受簡易程序處罰的在場群眾都目睹了陳某與白某停車換位置行為,且兩人一人著深色衣服、另一人著淡色衣服,極容易區分。

見抵賴難以完成,當事人白某陳述自己未帶駕駛證,怕接受處罰,於是與陳某在看見前方有交警執勤執法後緊急停車換人。剛開始民警懷疑當事人具有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就通過大隊違法辦對白某信息查詢,查詢結果顯示白某駕駛證狀態正常。

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行为

在與白某溝通的過程中,民警發現白某可能存在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隨後民警對白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驗結果顯示白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酒駕駛的臨界值。副大隊長呂梁當即指示民警對當事人白某出具強制提取血樣的法律文書後,將當事人帶到就近的神池縣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提取,後將血樣送檢具有資格的司法鑑定所進行血液中酒精含量檢測。當事人白某見自己的酒後駕駛違法行為被發現,才開始承認自己中午與朋友喝了約三兩白酒,後同朋友陳某去寧武接自己女朋友,回來途中被執勤民警發現,此時距離自己午飯結束才兩小時左右。

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行为

送檢的當事人血樣檢驗結果顯示當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已屬於醉酒駕駛的數值,後辦案民警將白某進行刑事拘留,等待白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民警提醒:【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高速五支隊一大隊 李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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