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啥保守的古人能接受鬧洞房呢?

wangjutao


你可能想象不到,中國人鬧洞房的習俗,真的是由來已久。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西漢,鬧洞房的雛形就已出現。《漢書》記載燕地風俗“嫁娶之夕,男女無別。”說明結婚那天晚上,大家可以拋開禮節,連男女之別都可以不顧了。

把新郎官新娘子當成戲謔的對像,開各種玩笑,也是漢代就開始了。據漢代人的記載,對於新郎官,可以“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趣之情慾”,也就是說,要求新郎官做一些大膽動作。如果新郎不情願,還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來“督促”他完成“任務”。

對於新娘子,可以“於稠眾中,問以醜言”,也就是說,在大庭廣眾之下問一些粗話,藉此加以調戲。據記載,大名鼎鼎的曹操,少年時也參與過鬧洞房。

最早鬧洞房鬧出人命的記載,也是發生在漢代。在東漢汝南郡(今河南中南部一帶)有一位叫張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結果喝高了,鬧洞房的時候乾脆用繩子將新郎吊起來,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嗚呼。轉眼之間,喜事成了喪事。而斷案的官員看在是鬧洞房鬧出人命的分上,竟也饒了張妙一命。

有人考證,讓新郎新娘同時啃一個用紅線拴著的水果,藉此讓新郎新娘當眾接吻這種婚禮上常見的習俗,也是在漢代就有了。在山東莒縣沈劉莊漢畫像石墓中,有一幅原被稱之為“男女親吻圖”的畫像石,有人認為就是一幅反映漢代“鬧洞房”的實物資料。

到明代,鬧洞房更加普及,逼得姑娘們臨出嫁前,都把衣服和鞋子用針線縫連起來,以免得的被人動手動腳引起難堪。明朝四川某地流行這樣一首《新房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腳,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親手送,我們就要伸手掏……”遺憾的是,此曲並未完全流傳下來,不過可以想象,後面的話一定更加不堪入耳。

我們知道,中國古代社會是十分保守的,禮教也很嚴格,講究“男女授受不親”。為什麼到了新婚之際,就要大肆逾越禮教的限制,甚至很出格地鬧起洞房呢?

如果按著弗洛依德的理論,這是被社會規範壓抑的“性本能”總要找一個出口加以發洩的最好例子吧。

在生活實際中,人們也給鬧洞房找到這樣一些理由。

一是驅陰避邪。歷來有“人鬧鬼不鬧”“不鬧不發,越鬧越發”等說法。

二是求喜慶、求熱鬧。越鬧主家面子越有光,越鬧說明主家人緣越好。

三是藉此進行性啟蒙教育。在古代,“性”是一個極其敏感的話題,可一旦結婚,性愛又不可避免。那就通過鬧洞房這種方式,快速地讓新郎新娘掌握性知識。


洪良


題主說的古代是指什麼時期呢?據我所知,古人不怎麼鬧洞房,最多聽聽牆根。古時婚禮乃人倫大禮,怎麼可能任人胡鬧。

我認為,鬧洞房是遊牧民族流傳過來的習俗,是遊牧民族搶親習俗的變形,用各種為難新人的行為,來模擬搶親。

事實上如果仔細觀察,各地結婚風俗裡有很多“搶親”的變形,比如:有些地方流行半夜接新娘,這實際上是以前的一種為了避免新娘被搶而採取的措施,半夜悄悄接新娘別人搶不到嘛;有的地方會模擬搶親,到新娘家門口,四五個壯小夥子和新郎一起扣門,擠人,衝進新娘家裡,為此把門拆掉的都有。至於鬧新房就更不用說了,前面已講過。

歷代遊牧民族入侵中原,不論是五胡亂華、元蒙滅宋還是滿人建立清朝,都帶來很多遊牧民族的習俗。尤其是滿清王朝的建立,統治中國300多年,對漢人習俗影響特別大。隨著滿漢不斷通婚、融合,滿人學會了之乎者也,漢人也學了很多遊牧民族的風俗習慣。有人說,這種融合也給漢人帶來了狼性,但我認為,對於這些“狼性”也要加以甄別,好的留下,不好的扔掉,大多數是不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