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會診」瀾滄江生態環境

聯合“會診”瀾滄江生態環境

調研組瞭解瀾滄江流域汙水處理情況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助推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綠色發展,近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普洱市、臨滄市三地政協聯合組成調研組,在西雙版納州政協主席玉香倫、普洱市政協主席魏藝紅、臨滄市政協副主席袁清祥率領下,對瀾滄江中下游流域臨滄段、普洱段和西雙版納段進行了調查,並前往寧洱、景谷、瀾滄、臨翔、雙江、勐海、景洪等地開展瀾滄江中下游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綠色發展情況實地調研。

瀾滄江流經中國、老撾、緬甸、泰國、柬埔寨和越南6國,是亞洲唯一的一河連六國的國際河流,流經我國境內2161公里。普洱、臨滄和西雙版納位於瀾滄江中下游流域,涉及三州市19個縣(市、區),流域國土面積8.3萬平方公里,人口581.2萬人。該流域擁有6個國家一類口岸,形成了以景洪、思茅、臨翔為中心的滇西南城市群;擁有豐富的森林、水能、礦產和旅遊文化資源。流域生態功能突出,有森林面積580萬公頃,溼地面積11.3萬公頃,分佈著20個自然保護區,目前瀾滄江流域已建成7座大、中型電站,是我國清潔能源西電東送和雲電外送的重要基地。

此次調研組發現了瀾滄江流域不容忽視的生態環境問題:生態環境安全形勢嚴峻,生態環境脆弱,流域分佈眾多的斷裂帶,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頻發,水土流失嚴重。沿江局部地區森林破壞嚴重,生態系統嚴重退化;流域梯級電站庫區非法網箱養殖、捕撈、航運、採砂等現象突出;流域保護與開發缺乏系統規劃和統籌協調,流域各州市間缺乏必要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和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基礎薄弱;生態保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嚴重滯後;環境監管能力嚴重不足;環境監管部門間信息共享、分工合作等機制不健全,環境監管技術手段落後,隊伍力量薄弱等。

針對上述問題,調研組提出:要進一步加強跨區域聯動合作,合力推進瀾滄江中下游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綠色發展。要多措並舉,狠抓流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要以“河長清河行動”為抓手,全方位推進流域環境綜合整治。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項目資金,拓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瀾滄江流域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強流域保護與開發的設計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在國家層面,積極爭取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資金。在省級層面,要加強對瀾滄江流域保護與開發的設計和統籌協調領導,制定出臺《瀾滄江流域保護與開發總體規劃》《瀾滄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瀾滄江保護條例》《瀾滄江流域7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等專項規劃和制度,指導推進經濟帶發展。在州市層面,加快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流域開發利用的方向、方式、原則、重點等,為合理有序開發利用流域豐富資源提供法律支撐。

調研組強調,一定要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瀾滄江母親河,走綠色、低碳、環保的發展之路,真正將瀾滄江經濟帶的資源優勢、區位優勢轉化為加快地方發展的生態優勢和經濟優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