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首設台胞中小學生獎學金

厦门首设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

黃勁超 圖

晨報訊(記者 潘薇 陳翠仙)記者從廈門市臺辦獲悉,臺胞中小學生獎學金從明年開始評選發放。日前,廈門市教育局、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印發的通知》,特設立“廈門市臺胞中小學生獎學金”,並對在廈中小學就讀的臺生申請獎學金的具體事宜給予明確規定。

據瞭解,該獎學金的設立是率先大陸的創新舉措。4月10日,廈門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惠臺60條”),給廣大臺胞提供與廈門居民同等的待遇,這些舉措裡有33條是廈門率先推出,先行先試的,體現了特區作為對臺交流最前沿排頭兵、窗口試驗田的作用。相關負責人表示,“廈門市臺胞中小學生獎學金”的設立是廈門市教育局等部門落實“惠臺60條”的具體行動,也是廈門打造兩岸融合發展先行區、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示範區,建設兩岸同胞最溫馨家園的重要舉措。

為方便獎學金申報和評審等日常工作的開展,《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指出,成立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獎學金工作領導小組,由廈門市教育局、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

目前,在廈門市就讀的臺胞中小學生共1276人。根據《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獎學金由廈門市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廈門市臺胞中小學生。獎學金按照廈門市臺胞中小學生總人數的10%核發,並按照小學生項目和中學生項目分別列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等級。其中,小學生項目最高獎學金為2000元/人/學年;中學生項目最高獎學金為4000元/人/學年。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