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2018年7月份以來,東營交警共計現場查處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四十餘起。對於此類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按規定對駕駛員記12分、罰款200元。
以下是部分違法車輛:
1
擦掉油漆 自己畫車牌
2
不掛車牌
3
使用活動號牌架
4
故意汙損號牌
5
故意遮擋號牌
6
將油漆擦掉 逃避監控抓拍
機關算盡太聰明
反誤了駕證“性命”
A證、B證等大車駕駛證,一旦記滿12分,將直接面臨降級處理。
法 律 規 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8月份起將嚴查涉牌交通違法
8月份起,史上最嚴涉牌違法整治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開車上路之前,一定要先檢查自己的車牌是否完整、清晰、按規定懸掛。如果是因雨雪天氣、裝卸貨物等原因導致號牌被汙損,請先清洗乾淨、規範安裝之後再上路。
以下這些交通違法行為,將是蜀黍查處的重點:
一、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1、尚未取得機動車號牌(包括臨時行駛車號牌,下同)的;
2、已申領機動車號牌但未懸掛或者未粘帖的;
3、使用公告作廢的機動車號牌的;
4、使用過期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的;
5、辦理變更、轉移、註銷登記業務後繼續使用應當收回的機動車號牌的。
二、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
1、使用紙片、光盤、布條等物品遮住機動車號牌的;
2、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3、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機動車號牌的;
4、人為使機動車號牌變形、折斷、油漆脫落的,影響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識認的。
三、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1、前後機動車號牌未安裝或者未安裝在機動車指定位置的;
2、倒置、翻轉、反向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3、只懸掛一塊機動車號牌的;
4、使用可拆卸號牌架、翻轉號牌架、全覆蓋式有機玻璃號牌架的;
5、使用的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邊緣不足5mm的。
四、變造機動車牌證:
1、在機動車號牌上粘貼數字貼、符號貼或者使用膠粘、塗抹、拼接等方式改變號牌原有漢字、數字、字母的;
2、更換行駛證、駕駛證上機動車或者駕駛人照片的;
3、塗改行駛證、駕駛證以及臨時行駛車號牌記載的信息的。
五、使用偽造機動車牌證:
1、非法制作的虛假機動車牌證;
2、通過非法手段從有機動車牌證製作、生產資質的單位取得的機動車牌證;
3、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從車管所取得的機動車牌證。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是指使用其他機動車依法取得的有效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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