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伏補貼新政:0.25元

西安光伏補貼新政:0.25元/度電補貼5年!

西安市下發《關於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裡面寫明除了度電補貼,還有裝機補貼。

度電補貼:0.25元的度電補貼,補貼期限5年,政策有效期為3年

裝機補貼:對裝機規模超過1兆瓦且建成併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兆瓦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相當於給予了一次性每瓦0.1元的獎勵。

政策全文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於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4日

關於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等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發展思路和目標

(一)發展思路。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支持政策,通過市場機制激發市場有效需求;加快技術進步,著力提高光伏產業的質量和效益;培育光伏產業龍頭企業,延伸光伏產業鏈條,打造光伏產業集群,提升產業競爭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節能減排、推進“治汙減霾”作出積極貢獻。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我市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到300兆瓦以上,光伏產業產值力爭突破650億元,形成一批在國內外具有創新活力和競爭優勢的光伏企業,將我市打造成為全國重要的光伏產業研發、製造和應用高地。

二、促進光伏產業發展

(三)鼓勵光伏企業加快發展。對在我市註冊的光伏企業當年國內銷售電池片或組件(不重複計算)、蓄能電池首次達到500兆瓦(兆瓦時),或國內銷售逆變器首次達到1000兆瓦的生產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銷量每增加1兆瓦(兆瓦時)再給予5000元(逆變器給予2000元)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四)推動光伏企業合作發展。鼓勵光伏企業兼併重組,推動產業鏈相關企業間的生產協作配套。對實施兼併重組的光伏企業,優先納入市級各類產業基金支持範圍。支持我市光伏上下游生產企業通過採購地產品、協作配套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按照年新增地產品配套採購額的0.5%給予採購單位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五)鼓勵光伏企業技術創新。支持光伏企業爭創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爭創成功當年一次性獎勵企業8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採取“一企一策”的辦法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六)鼓勵光伏企業技術改造。積極引進光伏項目,延長光伏產業鏈條,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對我市光伏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2億元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固定資產投入達到2億元以上—10億元的,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七)鼓勵光伏產業成果轉化。鼓勵我市光伏企業吸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對企業申報的在我市實施轉化的項目,經評審認定其經濟效益明顯的,擇優按項目投入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投入超過3000萬元,且為我市優結構、促轉型做出突出貢獻的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加大補助力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八)促進光伏企業轉型發展。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落實國家光伏製造行業規範條件,鼓勵企業實施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加速淘汰落後技術,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我市新建光伏發電項目使用的組件必須達到國家“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要求。對企業符合《光伏製造行業規範條件》且新進入國家工信部公告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九)培育光伏產業龍頭企業。加快培育一批國際競爭力強、市場影響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光伏產業龍頭企業。對年工業總產值首次突破500億元的光伏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200億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100億元的,給予2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50億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首次突破10億元、20億元、3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十)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政策。對在我市註冊的光伏企業或個人利用住宅(或個人所有的營業性建築)在本市新建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部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的組件,且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電站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按照併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對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併網的分佈式發電項目,自項目併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一)實施分佈式光伏屋頂工程。鼓勵新建建築規劃、設計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切實做好公共建築屋頂光伏推廣應用工作。對裝機規模超過1兆瓦且建成併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兆瓦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建委、市財政局)

(十二)大力引進光伏企業總部。積極引進光伏企業總部落戶我市,對新引進、新設立的光伏企業總部,按照《西安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投資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委)

(十三)加快光伏產業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西安市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一帶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引進和培養光伏產業所需高端人才,對在我市創辦光伏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活動的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配套獎補。(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人社局)

(十四)積極探索光伏扶貧新模式。健全完善光伏扶貧機制,鼓勵多渠道籌措資金建設光伏扶貧電站,開展光伏扶貧。建立光伏扶貧電站收入科學分配和有效監管制度,做好光伏扶貧電站後期運行維護。(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市發改委)

(十五)強化政策落實。積極爭取國家、省相關政策支持。發改、電力等部門要簡化工作流程,在併網申請、備案核准、調試驗收、電價結算等環節,實行“一站式”服務。引入第三方審核機制,規範資金兌現流程。對弄虛作假、騙取光伏補貼獎勵資金的予以追回,失信信息列入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予以公佈;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網西安供電公司、國網西鹹新區供電公司、地電西安供電分公司、市工信委)

三、附則

(十六)本實施意見第10條、第11條涉及的獎補資金,由市財政與區縣、開發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市財政統一撥付,區縣、開發區應負擔部分年終結算,市財政獎補資金從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十七)本意見有關政策與市其他財政政策採取從高不重複原則享受。

(十八)本意見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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