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網上流傳李天一提前出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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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不僅僅是才藝,更需要德行的並行。

李天一,李雙江和夢歌的兒子,2013年因涉嫌輪姦被判入獄。網上流傳李天一已提前6年出獄因熱議。我感覺:

1.可能因為名人是非多吧,有些人借名人話題炒作。

2.大眾也擔心,“萬一真的有某些不平等呢?”所以話題一出都實力圍觀。

3.也有可能有人無事生非,心存惡意故意炒作。

其實這就是謠言。沒事就可以都散了吧。

我是晨光微曉,懂英語,愛繪本。兩個孩子均自3個月開始親子閱讀。9歲兒子已有作品發表。關注我一起做更好的家長吧。

晨光微曉


這個謠言充滿惡意。

1.首先第一點,不可能提前6年出獄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減刑的,服刑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李天一是於2013年11月27日被宣判,刑期是有期徒刑十年,但是由於其2013年2月22日就已經被刑事拘留,被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那麼按照判決,如果沒任何減刑,他應該是在2023年2月22日刑滿。

但如果他在獄中表現良好,爭取了各種減刑,最少他也需要坐五年牢。那理論上,他最早可以在2018年2月22日刑滿。

但這只是理論上的可能性,因為這種大幅度減刑現在難度很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

在有期徒刑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當然,在很多監獄裡面,是需要做工的,犯人可以通過做工賺取工分,從而減刑。

但是,減刑是有嚴格限制和間隔規定的。

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而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才能夠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一年以上。除非是有重大立功表現,就不受上述規定限制。(但單次減刑最多不超過2年)。而在監獄裡,爭取立功本身就很難,爭取重大立功就更加難。多數情況不太可能提前這麼早出獄。

2.另外,如果對全國減刑、假釋的信息感興趣,可以去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查詢相關信息,而不是相信道聽途說的謠言。

3.任何犯人,只要合法合規,認真改造,積極立功,都有爭取減刑的機會和權利。李天一隻是一個普通的犯人,他犯案時還是個未成年,對於關於他的新聞,不應該有偏見。目前的謠言,說他提前6年出獄和秘密出國,只能說不懷好意,毫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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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著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入獄四年後提前出獄,被李雙江夫婦安排在國外生活的消息。一時間網上流言蜚語,眾人猜測其真實性。

在討論這件事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之前的李天一事件。 李天一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的兒子。2013年2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報警電話,聲稱被人輪姦,而輪姦的犯罪人之一正是李天一。這就是著名的"李天一輪姦事件"。儘管李天一母親到處尋求幫助聲援,但是證據確鑿,法院最終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時隔今日,網上突然流傳著李雙江利用其影響力幫助其兒子提前出獄,甚至於被其安排到國外生活的消息。我想說,真是荒謬之談。

那時李天一事件影響極其惡劣,驚動全國。作為著名公眾人物的兒子,他的所作所為是多麼令人痛恨,硬生生把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給毀了,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是多大。就算他父母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幫他提前出獄。



針對這一謠言,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終於在網上回應,闢謠稱,李天一仍在監獄服刑,並未減刑或假釋。

還好,這只是謠言而已,不然這怎麼讓人接受,怎麼對得起受害者。當年犯下如此的罪惡,毀掉別人的人生,判他十年已經是很輕了,還想提前出獄是不可能的,公眾也是不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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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案件在幾年前影響可是非常巨大和惡劣的,當時引起的大眾情緒可是轟動一時,畢竟這種嚴重的違法犯罪的行為造成的影響不可小視,更何況他是名人的後代,父母屬於非常有名的公眾人物,所以造成的影響肯定超過了普通的類似的案件。

整個案件都是圍繞著是否是自願和非法脅迫強姦來進行,整個過程中是否有通過其他手段方法對受害人以及家屬進行誘導和脅迫不得而知,但是李天一做為名人的孩子帶頭做出了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來,這個案例只是比較典型的反應出來的一些有身份和背景的群體的一些平常的行為習慣,也間接的反應出來這個背景不一般的群體的為人處世的一種直白的表態。



囂張跋扈為所欲為,這是這個群體的一種潛在習慣,只不過有些做得隱秘有的通過特殊的方式把一些事情掩蓋起來沒有被揭露出來,因為有家庭背景的人從小嬌生慣養和得到了特殊的照顧從而形成了為所欲為的性格習慣,這些行為跟長輩的嬌慣和放縱是分不開的,惹事家人都會通過各種途徑幫解決,使得這些人形成了一種權勢的依賴,做起事情來無所顧忌無法無天,這種人對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比如說這個李天一,還有過去天津的那個他爸是李剛的人,都是屬於這種仗勢欺人的心態,認為自己長輩有身份和人脈,自己不管惹什麼事長輩都會擺平的心態,這種心態的人非常多的,只是出現在陽光下的比較少,基本上都是被通過特殊的方式掩蓋下去,所以沒有造成像李天一這樣的影響,畢竟民意這個東西殺傷力可是非常強的,沒有幾個人願意正面去硬扛觸碰,所以絕大多數的特殊群體都是比較忌諱事情公佈到網上的。

李天一的這個行為其實在這個群體裡面不算特殊,只不過他的行為方式做的過火,處理整個事情的方式方法不行,事情鬧大到了網上,導致一發不可收拾,面對造成的惡劣影響他身後面的人都沒有辦法擺平,民意大於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自然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畢竟這件事在眾目睽睽的監督之下,沒有人敢徇私舞弊,不受到嚴厲的判罰都說不過去,其的行為被研判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事情過去了好幾年,李天一進監獄服刑也過去了一半的時間,按理說短短的幾年時間在監獄裡如果沒有特殊的立功表現的行為,那是很難減刑的,就算有立功的表現在短短几年時間也不可能減刑一半,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提前那麼多出獄,當然很多事情都有特殊情況,在古代一些富貴達人犯了事經常會通過金錢權利和人脈關係把事情暗地裡化解了,明面上是嚴懲,暗地裡卻已經偷偷的脫身享福了,在古代這種事情案例可不上啊。

很多時候謠言的出現是非常突然的,但是為什麼突然會出現一些謠言,這些謠言的背後都會有一些特殊的真實行為的版本,畢竟空穴來風這種現象可不簡單,李天一提前出獄的這個新聞一出來立馬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監獄管理局的人也發現了這個傳言,第一時間做出了澄清和闢謠,證明李天一還在服刑並沒有提前釋放,謠言不可信。但是這個李天一出獄的傳言一出現讓大家再一次把目光引導到這件事上面,讓大眾關注這也使得萬一有一些人想做動作的心思被強行放棄,社會的共同監督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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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說這個謠言充滿著惡意,也許是唯恐不亂者作祟,也許是內心深處的被迫害潛意識作祟,也許是自身機制的敏感,也許是骨子裡的惡意,也許只是不信任的條件反射。其實有基礎判斷的人一看就知道,就是個謠言。

李天一2013年因為強姦罪獲刑十年,按照刑期應該服刑到2023年。

鑑於對被傷害人的影響深遠,強姦罪在我國一直都是重罪。

強姦一次最早出現在唐律中,不僅有強姦案的記載,還有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例。到了隋代,強姦罪已經是十惡不赦之罪。

其實一直到近現代,強姦罪都是極刑之罪。王小帥《青紅》裡,高圓圓飾演的女主角還沒被怎麼著,他那衝動的男朋友就被槍斃了。

有段時間俗稱流氓罪。流氓罪一度是我們的重罪,直到八十年代後來,推行法治,才緩和下來。

李天一犯罪時未成年,獲刑十年,已經夠他吃一壺了。

為什麼我不信李天一被提前釋放?

首先法律不允許。按照我們相關法律,李天一服刑期間如果有良好表現,可以爭取減刑。但減刑不是想當然的,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程序,早期一般沒有減刑,中期的減刑,也有時間間隔的規定。

李天一2013年2月被拘,判刑要晚些,但刑期是從被刑拘之日起算,也就是說,他到今年2月才服刑四年。我國相關法律,減刑是不會超過一半服刑期的,所以李天一表現再好,也不可能服刑未滿五年就出獄。

其次輿論不允許。李天一在強姦入刑之前,在民間早已是路人皆知的問題少年,沒少霸佔新聞頭條,並被輿論和網友口誅筆伐。就算其父母有想辦法運作的動機,相信也沒有人敢配合他們進行有悖法律的運作。畢竟現如今是信息時代,一點風吹草動都容易暴露在陽光之下。

再次李雙江夢鴿對兒子最好的保護,其實不是急於撈他出來,而是真真切切地給他銘刻在心的教訓。來到這個世界的每個人都要遵守一定的規章法則,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天大的錯誤都能輕易被抹殺,那這人肯定不會吸取教訓,出來也一樣存在危害社會的高風險。所以對李天一最好的保護,就是讓他服刑期滿,花上十年打磨自己的心性,去懺悔和救贖。

當然作為一名服刑犯人,他有爭取減刑的權力,如果表現好,提早個一年半載出獄,還是有很多先例的,前提是李天一自己得努力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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