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被曝用虛假方式申請美國綠卡,他這種做法會有什麼後果?

Han-DaiJun


周就是跳樑小醜,非法持槍藏毒,自己不承認又總想洗白,就想栽贓陷害唐爽,想讓唐做偽證,可唐沒有做偽證,周雖僥倖免於牢獄之災但自感窩火,於是露出無賴本性,惡狗亂咬人,說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其實你打虎好還是講某某好,人們都可以理解,可你這個吃軟飯的小白臉不顧事實還罵唐怎麼怎麼,你捫心自問唐那點對不起你?你要他做偽證幫你而沒做,你想過沒有做偽證是重罪,你想要落井下石對吧?然後就是你那胡總策劃所謂的資助:送了一套二手西裝和一塊二手手錶,拿來炒作說什麼忘恩負義了,恩將仇報了,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你就是一個無恥小人,本來作為朋友禮尚往來請吃個飯送點東西實屬正常,你想想他沒幫你嗎?幫你翻譯啥或寫點文稿什麼的,總之也有幫過你呀!這件事情梳理一下大家都很明白,唐爽只是在一個錯誤的時間坐了錯誤的車而已,他是無辜的,他沒有什麼不對,而且美國法庭早有結果,你周瘋子回國後盲顧事實瞎講亂講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別人實在看不下去了才出來澄清一下事實而已,可你這個瘋子狗急跳牆胡噴亂噴,其實廣大人民都很清楚你的料水,在網上亂講攪渾水欺騙不明真相的人而已!事實勝於雄辯!


辛苦了41897857


訴狀中提到,周立波為了申請"EB1-1簽證”,花錢請觀眾捧場,營造演出火爆的效果。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訴狀中陳述的事實,不一定就是真相,還有待法院結合具體證據來查明。在這裡,我們假設周立波這麼做了,來解釋一下背後的動機以及可能的後果是什麼。

EB1-1簽證是一種面向頂級人才的移民簽證,只要憑此簽證入境美國,不需要很長的等待時間,一般在一年內就能獲得綠卡。美國政府的官方解釋是:“EB1-1簽證可被授予在專業領域具有非凡成就的外國人,(專業領域)包括科學,藝術,教育,商務和體育等”( EB1-1 is available to foreign nationals who demonstrate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their field, whether the sciences, the arts, education, business, or athletics.)

然而,EB1-1簽證也面臨僧多粥少的問題。一般來說,此類簽證一年只發放4萬張,而在全球範圍內,有太多的知名藝人,學者,企業家和運動員希望獲得美國綠卡。對周立波來說,雖然他在國內作為脫口秀藝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但由於語言的壁壘,他的成就不太被美國人所熟知。因此,周立波如果想走頂級人才移民簽證這條路徑,必須要在美國文藝圈也創造影響力,向移民部門證明自己的藝術才能在美國得到認可。

說實話,脫口秀又不是器樂演奏,舞蹈或者聲樂。脫口秀藝人要想獲得觀眾喜愛,語言相通是最起碼的事情,否則怎麼逗樂觀眾呢?既然取悅美國本土觀眾如此困難,周立波或許真的動了歪心思,自掏腰包賠本贏吆喝,試圖造成自己的表演在美國大受歡迎的假象,來證明自己在藝術方面的“非凡成就”。(當然,這裡是基於莫虎訴狀所說情況確有其事的假設,未必就是事情真相。)

在美國法律中,通過欺詐手段獲得簽證屬於聯邦法律中的犯罪行為。根據美國聯邦法典18章1546條 (18 U.S. Code § 1546),通過嚴重的虛假陳述以獲得簽證,最高可能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的話,刑期會相應上調。

個人認為,周立波的行為還不算嚴重。給點甜頭吸引關注來捧場,並將演出的“盛況”作為申請簽證時的籌碼,達不到刑法意義上通過欺詐手段取得簽證的程度,而且上述條文是針對已經得手的既遂犯,不符合周立波目前的處境。

但這還是值得警惕:如果周立波繼續玩弄小聰明,企圖騙過移民部門,那麼即使獲得了綠卡,也有可能被人盯上加以攻擊。對於四處樹敵的周立波來說,像這樣行走在法律灰色地帶的操作,說不定有一天會被仇家加以利用,引火燒身。

最後,在美國購買豪華房產本身並不能確保獲得綠卡。在美國,能用真金白銀砸出來的移民道路是所謂的“投資移民”,一般需要100萬美金的投資額度,還需要創造一定數量的美國本土就業崗位。投資移民也有50萬美金就能滿足的項目,但必須投資在幾個政府指定的高風險領域,很可能這五十萬就打水漂了。總之,單憑購買豪宅,是不足以滿足投資移民條件的,估計周立波也志不在此,主要還是想作為“頂尖人才”獲得EB1-1簽證。

但如果這次的訴訟驚動了美國移民部門,移民局順藤摸瓜詳查下去,如果情況真的如同莫虎所說,周立波自己貼金成頂尖人才的算盤怕是要落空了。


王瑞恩


如果莫虎所說屬實那麼周立波將相當麻煩!他可能會被美國政府列入禁止入境和誠信黑名單。這對於周立波應該是個不小的打擊,這也可能是難以彌補的遺憾!

周立波拿到美國綠卡的途徑其實是很多的,不一定侷限於EB1-1特殊人才、非凡成就簽證這一種形式,也可以進行投資移民。莫虎揭露周立波為了營造自己很紅的假象,自掏腰包請觀眾看專場,其實這一點法庭很難認定!

那天去了那麼多人,難道每個人都問一遍?相信當時在場的都是非朋即友,也可能沾親帶故,誰去當那冤大頭“汙點證人”?

周立波在國內確實是個名人,並且有“壹周立波秀”專場,還當過許多大型節目的主持人!還有一些民間組織的頭銜!這些其實都能作為周立波“有名氣”的有力證據!

周立波是“海派清口”,在國外華人圈是有些知名度的。與自掏腰包相比,還不如直接宣傳慈善義演呢!這樣名利雙收!我想周立波不至於如此腦殘!

另外我看到莫虎舉報周立波操作“假票房”這件事,其實跟周立波披露莫虎當律師“拿錢不辦事”有多大關係?這事怎麼看怎麼像莫虎報仇!

莫虎作為一名律師,先不說僱主給了多少錢,當過別人的律師最後把僱主一些敏感的事件揭發出來了!如果跟周立波換位思考你氣憤不氣憤?

但是如果莫虎以“正義”之名討伐周立波,那麼就要拿出實際針對周立波“誹謗”莫虎這個案件的有力證據,而不是到處打擦邊球!

看到周莫的互懟,讓我自然而然想起電影《無間道》裡一些話:

“給我一個機會。”

“怎麼給你機會。”

“我以前沒的選,現在我想做個好人。”

“好啊,去跟法官說,看他讓不讓你做好人。”

“那就是讓我去死。”

“對不起,我是警察。”

“誰知道?”……

“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

後記:

日夜受罪,以至劫數。

無時間絕,故稱無間。


紅色雄起


看了一下,對於這個問題,前面已經有了一位王博士的解答,我覺得挺專業,挺到位的,但他偏於理性的角度。

我就從我的角度---幫助過身邊不少希望移民美國的朋友--見證了不少朋友的移民過程,從非法律專業的感性角度來談一談這個問題吧!

首先,美國是個非常強調誠信的社會,你在生活、學習中的一舉一動,都有人在幫你打誠信分。這些誠信公司基本都是私人公司,他們會從各種渠道採集你的誠信信息:比如,你是否按時交房租水電?如果按時交,誠信分就高;如果不按時交,就會扣分。你去租房子,房屋管理公司會徵詢你:我們需要對你的誠信情況做一個背景調查(Background Check),你是否同意?如果你不同意,租房的事免談,如果同意,則一般是25美金,就可以在特定的網站查到你的誠信分。如果你的誠信分不高,房子就不會租給你的。找工作等等都是一樣。因為,在美國,誠信是在制度的約束下,成為了人們的自覺,不誠信的人,寸步難行。所以,在美國,做生意是不需要擔心老賴的,因為,不誠信,他們將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大的,往往是你所承受不起的!

回到主題,EB1-1,傑出人才移民。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個移民國家,他像是在用吸星大法,把世界的人才都吸引了過去,所以我們看到,一次大戰以後,幾乎所有的新興行業都是在美國誕生的!

比如,燈光、電話,汽車業(汽車是德國人發明的,但成為行業是在美國),電視業(電視機是英國人發明的,但成為產業是在美國),直到今天的互聯網、手機、智能手機,等等等等!新興行業為什麼幾乎都產生於美國?細究起來,原因很多,但有一條是美國獨特的,就是全世界的人才都在往美國流動,其中一條捷徑就是傑出人才移民。這種移民沒有排期,批得快,但難度大。主要是你怎麼證明你是傑出人才?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傑出人才移民申請的人數逐年增加,捷徑上擠得人越來越多,也就難成捷徑了!

我不列枯燥的數字了,我只舉身邊真實的例子!

我是江蘇某地級市美國同鄉會的會長,我的副會長是當年中國游泳的五朵金花之一,她拿過游泳世界錦標賽金牌和奧運會銀牌,她是96年移民的,辦的是傑出人才,當時2個月就拿到了綠卡。

她的師妹,比她名氣還大,成績更好,奧運是金牌,比她晚了3年申請,1年半才拿到綠卡。

這說明,上捷徑來擠的人越來越多了,捷徑不捷了!

周立波在中國是央視常客,是名人,號稱獨創海派清口,按道理說,無論壞才、歪才,也算得上是傑出人才,但美國移民局要求你提供證明,讓他們確信,你確實傑出。

這不容易。因為海派清口,美國人不知道,沒有衡量的標準。不像游泳比賽,產生於西方的運動,奧運會前三,絕對是傑出人才了!美國移民局很容易找到衡量的標準,這也是西方人熟悉的項目。海派清口不是。

周立波如何證明他的清口得到了市場極大的承認?國內的證明材料,比如媒體報道,爆滿的場景等等是很容易弄到的。正因為很容易弄到,美國人並不相信。所以,周立波的律師決定在美國搞一場表演,而且是在美國頂級的劇場,以此證明周的傑出。你們說中國喜歡造假,那麼我在你眼皮子底下表演給你看!說穿了,在紐約卡內基表演,就是為了增加可信度。

這個思路是對的。

我的一個師弟,是太極拳三屆全國冠軍,他也試探著辦過傑出人才移民。太極拳看似全球的運動,其實美國移民局的官員並不知道它的分量。一個原生於中國的東西是很難得到美國移民局的認可的,別看現在中美交流很密切,但其實相互之間的瞭解,並不深入。最後我師弟的事,無疾而終!

周立波在移民中遇到的困難與我師弟類似。

他的海派清口其實是非常具有地方性的,用吳方言演繹,儘管我們也知道多為網上的段子炒冷飯,但方言本身的生活性、活潑性為它增色不少。周後來為了贏取更大的市場,開始用普通話演繹,效果立馬打了大大的折扣,精彩程度就遠遠不及相聲了。

因此,據我在紐約的朋友說,當時他是想賣票的,但乏人問津。後來是通過各種華人團體分發的贈票,以營造周在華人圈受熱捧的場面。

其實相聲在紐約的遭遇一樣,某剛當年在紐約的演出,大多數票也賣不出去,到場的觀眾也多是拿的贈票。

作為推廣演出,這種行為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以此為依據來向美國移民局證明,你是受到觀眾熱捧的,就涉嫌造假了!應該說莫虎懟周立波,這個點抓得還是很準的!因為莫虎瞭解美國人。這種行為在美國人看了就是不誠信。一旦美國移民局認定了你在移民過程中有不誠信的行為,你的移民過程基本是泡湯的,特別是在目前的川普孤立(關門)主義的時代。

有過美國簽證、移民經歷的朋友們都知道,你在簽證、移民過程中如果提交的材料不全,美國領事館或移民局會讓你補件。川普時代,剛剛通過的法規,沒有補件這一說了,直接拒掉。

別忘了,現在是川普時代!

因此,如果周立波卡內基劇院演出造假坐實,並以此材料遞交移民局作為佐證,周立波的移民之路是凶多吉少的!

當然,這對周不一定是壞事,因為,美國是個講規則的國家,想周這樣慣於打擦邊球的人,移民美國並非幸事。從莫虎的訴狀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了,周此前已經因為一起魯莽駕駛罪,差點入獄!

老周,好自為之吧!

且行且珍重!


龍城強哥Jason


何謂虛假?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比如貨真價實的產品,讓你免費品嚐,也是前期營銷的手段,使產品迅猛的佔領市場。

莫虎針對周立波I6年7月8日演出《海派清口》脫口秀,‘’唱時代歌說自己的笑話‘’,自掏腰包聘請2800名觀眾捧場。涉嫌造假。莫虎對周立波在上海的《壹周立波秀》一票難求,場場爆滿的盛況知之甚少。而周立波是依託《壹周立波秀》聲名鵲起,而且走上了央視舞臺。

周立波是海派清口創始人,美國又是華人聚集地,在美國把最火爆、最受歡迎的表演呈現給觀眾,這是上海海派文化走向世界的創舉。莫虎把這種創意視為‘’造假‘’,只能證明莫虎的無知。

莫虎應該聽聽觀眾的反應,周立波的《海派清口》是一檔糊弄觀眾的脫口秀?還是自成門派的幽默、詼諧表演劇?其實,任何懂得漢語的觀眾會十分喜歡聽周立波《海派清口》的。

周立波以傑出人材申請美國移民無可厚非,但事情的真偽尚不能辨識。因為莫虎的訴狀,更像是揭露周立波隱私的檄文。對弘揚中國文化說三道四,周立波痛斥莫虎的惡劣行徑是符合事實的,莫虎的骨子裡己經嗅不出中華血統的子孫了。

如果移民局要辨別真假,周立波也可以為他們表演《海派清口》,語言不通,可以同步翻譯。周立波再揉合美國式的幽默,讓更多的美國觀眾能早日接受中國文化傳播藝人。


秋平171152879


先說後果。如果莫虎訴狀所計屬實,那麼周立波將被視為欺詐,其後果將會非常嚴重,他會因為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被沒收已取得的綠卡並驅逐出境,永遠禁止進入美國。在這方面美國申述還是相當嚴格的,特別是特朗普上臺以後,移民簽證更是難上加難。

按照美國的移民政策,在科教、文藝體育和經營方面的特殊人才,是符合美國(EB-1)申請條件的,辦理和審批起來快捷省事的多,周立波可能是想按照藝術成就這一塊的成績獲得綠卡。所以在2016年7月8日,他在世界最高音樂殿堂卡耐基音樂廳舉行了“海派清口”相聲——《唱時代的歌說自己的笑話》專場演出,想籍此提升自己的聲望和儘快拿綠卡的砝碼。

正是這場演出,在最近公佈的莫虎訴狀裡被稱之為虛假演出,訴狀指出周立波自掏腰包請來2800名捧場觀眾配合他。莫虎講的是不是真事兒,這個恐怕得找幫忙的觀眾來作證了,難道周立波真把國內送雞蛋招攬捧場觀眾的優良傳統發揚到美國了?

個人認為,雖然周立波國內爭議一直不斷,討厭他的人很多,也並非超級巨星,但在華人圈子裡多少還是有點名氣的,票房上不會有太大的壓力,大不了不賺錢就是了,但應該不至於花錢請人。這個問題我相信周立波很快就會予以反擊,我們不妨拭目一待。


元芳有看法


周立波為申請美國綠卡,假裝高端人才,虛假表演,違背了美國移民法,這是莫虎最新的爆料。

裡面幾個信息,周不想當中國人了,16年就在申請當美國人,周沒本事,沒那麼大腕,周不誠信,自掏腰包造勢,欺騙美國移民局。

這些負面信息的出現,都是因為周立波持槍攜毒案,法庭上較量結束,輿論上的搏殺剛剛開始,看來雙方都有點魚死網破的架勢,周的黑料一定不止這些,後面還會有更勁爆的材料出來,至於真假跟看熱鬧的無關,精彩就好。

以周的做派,弄到現在這麼狼狽,其實並不奇怪。所謂“海派”,都有點推崇西洋文化,著名的“喝咖啡的瞧不起吃大蒜的”理論,就是周發起的,現在周這個假裝喝咖啡的被從小喝咖啡的整得很慘,不知道他還敢喝咖啡還願嗎?

很多人羨慕英美文化,什麼遍地貴族,百年豪門,以為自己也能攀龍附鳳,你怎麼不想想,這些人能傲立百年,沒點資源手段能做到嗎?你個外來戶,除了去那做“順民”,根本沒有選擇,你整不了人家!


意從容語輕柔


美國是一個以法立國的移民國家,只要牽涉合同類的交易行為幾乎都會有律師介入,所以在美國律師的社會地位很高。也正因為如此,周立波在美期間才會和莫虎成為“好朋友”,說白了大家都是為了利益。

單說周立波被爆料花錢請觀眾作假一事,假設真是這樣的話,周立波不可能自己出面去請,肯定通過第三方類似勞務中介這種機構。勞務中介付給觀眾的每筆酬勞可以是現金,但是周立波付給勞務中介的整筆錢只能是支票,所以說如果爆料是真的,那麼交易記錄肯定可以查到。

莫虎作為周立波的律師朋友,很有可能這就是他給周立波的建議,利用自己的藝術特長舉辦一場演出,然後在媒體上宣傳一下,造成一個傑出人才的假象,更有利於申請綠卡。但是莫虎作為法律界的資深人士,不可能直接教你怎麼做,他只會裝作不知情的去幫你運作,真出了差錯也是你自己的責任。

莫虎對於周立波是個大威脅,而且周立波貌似沒什麼反制的手段,因為對於律師來說,周立波這樣喜歡踩線的人就是“豬仔”。現在周立波只能通過對唐爽、某某等人的爆料,來釋放一個信息:“大家的屁股都不乾淨,真要讓莫虎整死我,我就把你們的齷蹉事都抖出來…。”

不管怎麼說,周立波出血是肯定要出了,就看莫虎這刀斬的深不深。


逗婦乳不是豆腐乳


這個不用擔心,周立波移民美國不存在問題,因為挺符合條件。

一者,其親屬是美國國籍,周立波符合獲得綠卡條件。

二者是周立波,有錢,有房產,也符合投資移民美國的條件。

移民沒問題,但這兩種移民方法是周立波最不願意使用的。

他優選的是用傑出人才這種方式移民,一者是為了給自己一個榮譽,二者也是為了在美國或中國繼續自己的演繹事業。

贈票沒有問題,但把贈票說成自願買票,這就不好了。

但不管如何,周立波這次在美國傷了心,加入美國已經不是他特別渴望的事了。

隨著國內輿論對他的口誅筆伐,周留在大陸繼續演出比較困難。

極有可能會選擇其他國家,一邊繼續自己的演繹事業,一邊度過自己富有的一生。


效如桴鼓


前面就講過這就是莫虎“老江湖”聰明之處,似如一箭雙鵰弄不好周立波美國綠卡辦不成可能又會將中國大陸市場給供手相讓了。周立波是個缺少慎密思維、口無遮拉的“小心眼、有心計、耍滑頭“之人。由於有四年吸毒史(前妻舉報)的劣跡,又在政府文化部門強力監管下“凡是有吸毒史演職人員禁止錄用”,所以其在中國演藝市場分額和人氣逐漸遂漸縮小部分尚失。再說周立波在中國及全世界華人界就只是一名社會公眾人物,不是什麼“家”和什麼“才” 。卻在國內隱滿公眾、在美國採用虛假的方式方法利用什麼什麼“人才”進行登記,面對中外記者大聲講“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非常愛我的祖國”等“多動人”,目地只有一個想法靜悄悄辦好美國綠卡,不動聲色做美國人。好了!理想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搞得不好會弄巧成拙,“偷雞不成倒失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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