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你有資金就能當「島主」?沒那麼簡單,聽聽專家怎麼說?

在海南,你有资金就能当“岛主”?没那么简单,听听专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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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坐擁桃花島,成為一名“島主”,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是金庸文學作品裡令無數人神往的生活。近日,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公佈了關於《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其中明確,單位或個人可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旅遊、娛樂用島可達25年,引發網友熱議。

參照海域使用權的有關規定,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期限最長為50年。除了旅遊娛樂,養殖用島可達15年、鹽業礦業用島為30年、公益事業用島為40年、港口等建設工程為50年。那麼,想圓“島主夢”究竟都需要哪些條件?無人島的開放又會否帶來無序的開發,對環境造成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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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並非“新政”

椰風樹影,水清沙白。隨著大眾旅遊的普及,島嶼旅遊越來越具吸引力。事實上,我國早在2011年就已公佈了第一批可有償開發利用的無居民海島名錄,涵蓋了8省區176個島嶼。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辦法》的出臺並非“新政”,而是依據我國《海島保護法》和國家海洋局《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規,制定的地方具體性的實施細則。相關負責人表示:“原則都是一樣的,只是我們更細化一點,包括怎麼受理,誰來受理,我們內部是怎樣的流程。就是對上位法的延伸,具體化,便於我們的操作。”

國家海洋局官網也發佈了相關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護優先、產權明晰、權能豐富、規則完善、監管有效的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儘管如此,想成為“島主”,卻並非易事。

僅6島嶼可供開發,“不是說你有資金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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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對象主體來看,目前海南省可供開發審批的僅有東鑼島、西鼓島、蜈支洲島、小青洲、加井島、洲仔島6個國家開發名錄中的島嶼,而並非海南全部無人島。《海南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中也提到,省政府將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省總體規劃等進行海島的審批。也就是說所有開發利用,都必須有相應的“規劃先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島保護法》裡要求規劃為先,比如全國,還有省裡,要定哪些海島可開發,在每個可開發的島裡還要制定每個島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再具體到申請實施時要根據規劃來制定。

其次,島嶼開發所帶來的環境影響問題備受關注。《辦法》中規定,單位或個人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應向省海洋與漁業廳提交相應的開發利用申請書、具體方案、和項目論證報告。其中,編制方案就包括了合理確定用島面積、方式和佈局、開發強度、建築物總量、高度以及與海岸線的距離等內容。中國南海研究院副研究員劉曉博告訴中國之聲,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並非資本獨行。劉曉博表示:“這種開採的審批權限還是很嚴格的,不是說你有資金就可以。還是需要滿足很多條件,申請書、具體方案、論證報告、資信證明,這些都是比較複雜的一些文件,不是短期內就是個人想開採就開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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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嚴格限制搞房地產開發西沙群島未列入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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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無居民島的開發是否會造成變相開發房地產的問題,劉曉博提到,我國《海島保護法》和國家海洋局《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中均有相關規定。他指出:“這塊實際上是明顯的一個誤區,一定不能把這個開發海島利用跟房地產放在一塊,因為我們是嚴格限制這種在海島上搞房地產開發的,這是明確禁止的,就是旅遊用地,你哪怕是建酒店,他也不是那種房地產商品房,是不一樣的。”

而在經濟效益方面,目前,海南省6個可開發的無居民島嶼中,除了三亞的蜈支洲島,多數島嶼均處於半開放或未開放的狀態。甚至在我國沿海地區,浙江、廣西、山東等地均有私人購島的先例,但整體開發情況並不理想。中國南海研究院副研究員劉曉博告訴中國之聲,開發無居民島按規定應繳納海島使用金,而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等成本也都十分巨大。劉曉博指出,比如說用電用水都需要從零開始,可能難度相對比較大一些,這就取決於這個海島離岸的遠近。可能在環保方面付出的這個成本短期內很難回收。

此外,近年來,隨著我國南海西沙群島的旅遊開發不斷推進,此次海南省相關辦法的出臺,也令市場期待,是否將促成南海各島嶼的旅遊開發利用。劉曉博分析,出於國防、海洋保護、成本等綜合因素,西沙旅遊正在逐步開放,但各島嶼還不具備大幅民間開發的條件。劉曉博告訴中國之聲,因為目前西沙群島它不在我們無居民海島開發名錄之中。可能還需要一個是中央的一個審批,再一個是目前西沙群島開採開發更多的是影響到我們的海洋環境,這可能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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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獨家詳解:如何成為無人島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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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擁一方海島,獨攬碧波萬頃,這樣瀟灑出塵的“桃花島主”令許多人豔羨不已。如今,普通人也有了成為金庸筆下“島主”的機會。

7月4日,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公佈《海南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下稱《審批辦法》),明確提出,單位或個人可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期限最長為50年。該《審批辦法》甫一發布,即引起熱議,並且有眾多網友表達了申請意願。

對於網絡熱議的申請意願,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海島管理處陳處長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關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申請。”

《中國新聞週刊》進一步獲悉,此次海南省出臺的《審批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和國家海洋局《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制定的下位法,僅適用於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申請、審查和批准。

海島管理處的陳處長說,此次發佈的《審批辦法》並非新政策,只是在原有文件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規範的日常管理工作文件。此外,也並沒有鼓勵或限制單位和個人申請開發無居民海島的意圖。在申請資質上,目前申請海島的開發利用沒有對申請單位或個人設立特殊門檻,開發海島的申請資質和土地、海域的申請資質是一樣的。

根據《審批辦法》,單位或個人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應向省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三項申請材料: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書、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項目論證報告。

在申請材料的要求上,陳處長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申請人的具體方案和論證報告需要按照規定程序和技術標準編制,需要權威機構的評估結果。之後,編制方案和報告的具體操作流程還將進一步細化規範。

提交申請後,海南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材料審查、初步核實、專家評審、公示、徵求意見、集體決策等環節。

在具體審核環節上,由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海島管理處承擔無居民海島申請的審查管理等相關工作,部門組織專家庫進行評審,徵求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最終,海島行政主管部門會擬出意見,決定是否上報省政府。

對於網傳的海島開發名錄,陳處長進行了澄清:“目前沒有發佈可申請開發的海島名錄,具體海島名稱和數量尚未確定。所有海島需按照《海島保護法》的規劃進行確定,奉行規劃先行的原則。”

為了管控海島開發可能對生態帶來的影響,陳處長表示,在申請人的項目報告中,生態保護和監管監控都要列入開發內容。在申請審核階段,主管部門會對報告中保護措施的可行性進行檢查。在海島開發過程中,各級海洋監察管理部門和海域海島動態監管中心會進行動態監控。

據悉,在海島開發利用期限方面,所有的申請都必須控制在相應分類的規定年限內。《審核辦法》明確規定,養殖用島15年,旅遊、娛樂用島25年,鹽業、礦業用島30年,公益事業用島40年,港口、修造船廠等建設工程用島50年。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期限屆滿,用島單位或個人需要繼續開發利用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兩個月前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請續期。准予續期的,用島單位或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續期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未申請續期或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終止。

對於《海島保護法》生效前已實施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活動,《審核辦法》明確,應在本辦法頒佈實施之日起12個月內完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手續,拒不辦理的按違法用島依法查處。

“按照當時的法律政策,當時合法的開發活動也將納入新的海島規範管理程序,在申請、審批、核實後重新上報。這也是為了進一步強化海島的規範化管理。”陳處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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