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審執合力打擊「拒執」 船山法院行動快效果好

四川新聞網遂寧7月20日訊(何清 陳文聞)“本院宣判:被告人陳某某犯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日前,船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內,話音落,法槌響。這是船山法院堅決打擊拒執犯罪的一記“實槌”!

據悉,謝某某申請強制執行陳某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於2017年3月9日在船山區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後經承辦人調查發現,謝某某強佔已賣給陳某某的房屋已達兩年之久,兩年來,謝某某安排自己的老母親在房子里居住生活,自己常年玩失蹤,船山法院已於2016年10月10日民事判決被告人陳某某應將強佔房屋於交付給申請人謝某某,但陳某某藐視法律威嚴,拒不履行房屋交付義務,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行為。今年4月,承辦人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公訴機關起訴,該案於2018年7月16日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陳某某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對陳某某犯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一案的刑事宣判吹響了船山區人民法院打擊拒執的首戰勝利號角。為兌現船山法院在7月13日遂寧市全市法院院長座談會上做出的表態承諾:“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將重點追究拒執犯罪集中立案一批、開庭一批、審判一批”。7月16日,船山區人民法法院執行局利用每週一的例會時間,全體幹警集中專題研究梳理了一批涉嫌拒執犯罪案件線索,並於當日,拒執罪自訴立案2件4人,公訴刑事判決1件1人。

在“打擊拒執”的戰場上,船山法院堅持打好組合拳、練好真功夫、用足強制措施,嚴厲打擊逃避抗拒執行囂張氣焰,樹立法律法院權威,在全社會營造打擊“老賴”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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