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有「十景」,今有「十大」——論紅木家具評選亂象

【編者按】這個月的中下旬,一場由廣東中山市某廣告公司嫁接某商會在“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九次會晤”舉辦地一帶主辦的所謂“第八屆中國紅木傢俱品牌大會”系列評選活動因其推出的名目繁多的品牌獎項,如“中國紅木傢俱四大藝術品牌、中國紅木傢俱十大新中式品牌、中國紅木傢俱十大影響力品牌、中國紅木傢俱十大受歡迎品牌、中國紅木傢俱十大創新力品牌、中國紅木行業特別貢獻民族品牌、中國紅木傢俱特具影響力配套品牌、中國紅木傢俱特具競爭力銷售品牌”……廣受各界評議。僅這場自封為“紅木行業的奧斯卡獎”活動一次批發各類榮譽品牌近百個,據調查,直接或變相收費高達數百萬元。然而,這家廣告公司組織這類“批發”品牌證書已經歷時數年,假戲真做,還自建了名品證書、真品證書、材質鑑定證書在線查詢平臺,系統化地按需求發放各種證書。

眼花繚亂的光環頭銜、魚目混珠的評選結果,退休賦閒的政府官員專家齊上陣,不僅讓行業從業人員深感困惑,一時也使得消費者陷入迷茫,公眾不禁要問:這些評選活動是否規範合法?評選結果是否客觀可信?

一場收費賣牌的鬧劇也帶給了整個行業一次深度反思的機會。一位網友給人民網就此事發來了一篇觀點文章,頗有深意,今與廣大網友分享之,希望能給我們思考這個問題時帶來一些啟發......

魯迅先生在《再論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指出,中國人大抵患有一種“十景病”。“點心有十樣錦,菜有十碗,音樂有十番,閻羅有十殿,藥有十全大補,猜拳有全福手福手全,連人的劣跡或罪狀,宣佈起來也大抵是十條,彷彿犯了九條的時候總不肯歇手”。

魯迅在文中斷定,中國人所受的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經侵入血管,流佈全身。它沉重起來的時候大概在清朝。他哪裡知道,他百年後的當今,十景病是越演越烈,遠勝於清朝了。而十景病變異為“十大病”,並蔓延成流行病,更是前無古人,空前壯觀的。

十大影響力品牌、十大影響力校長,十大影響力圖書;十大影響力樓盤;十大品牌排行榜、十大優秀上市公司、十大優秀電影、十大優秀傢俱、十大好人、十大領袖人物、十大名花、十大名茶、十大名茶、十大傢俱品牌,等等等等,如果願意繼續羅列,那是沒完沒了,根本羅列不盡。可謂“罄竹難書”。

十大病的流行,說起來並不單純。如果說魯迅先生看到的“十景病”,只是清朝之前的“遠村明月”、“蕭寺清鍾”、“古池好水”的歸納的話,大體還是屬於文人們的唱和,或民風民俗的趨同,和利益並不相干。而今的“十大”的流行,涵蓋面之廣,幾乎無所不包。“十大”的出爐, 似乎有種力量在推動,這力量來自政府、行業、機構和某個組織,當然也有自戀型,自己標榜的。這顯然已經不是文人們雅集時唱和的結果。稍加關注,你會感到,“十大病”寄生於利益的腔體裡,交集一體,簡直不可分離。

遠的不說,別的不說,就說說我熟悉的紅木傢俱行業所患的“十大病”。

舊有“十景”,今有“十大”——論紅木傢俱評選亂象

舊有“十景”,今有“十大”——論紅木傢俱評選亂象

舊有“十景”,今有“十大”——論紅木傢俱評選亂象

舊有“十景”,今有“十大”——論紅木傢俱評選亂象

(配圖皆取材於現實,僅供讀者參考)

2016年年初,某機構評選出紅木傢俱“十大影響力品牌”、“十大售後服務品牌”、“十佳材料供應商”、“十大品質信得過企業”、“十強經銷商”、“十強創新設計企業”、“十大消費者信賴品牌”等等,到了年終,另一機構評選出2016紅木傢俱“十大風雲企業家”、“十大影響力品牌”、“十大受歡迎品牌”、“十大創新力品牌”、等等,期間還有機構評選出“十大設計師”、“十佳優秀企業”、“十佳優秀個人”等,從年頭到歲尾,大有你方唱罷我登場之勢。多個獎項,多個機構,花樣跌出的評獎,弄得行業霧裡看花,看客如我,陣陣眩暈,到底誰是“十大”?滿城盡是“十大”,“十大”還有魅力嗎?我到過一些企業,企業的榮譽牆上,掛滿了“十大”獎牌,一面牆,兩面牆羅列開來,黃燦燦一片,氣勢磅礴。為什麼紅木傢俱行業“十大”如此之火? 究其原因,蓋因利益所趨也。

一方面,授予者,搞個活動發個牌牌,總要收點錢。“十大”、“十佳”牌牌聽起來高大尚,紅木傢俱行業競爭激烈,牌牌代表權威肯定,不信沒人要。全國那麼多家傢俱企業,怎麼發獎呢?簡單來說,誰在我的機構、我的雜誌、我的網絡上投的錢多, 我就給誰。當然有人會質疑我冤枉了授予單位,你看既有評選機制,又是專家評定,怎麼會是隻看錢?其實我一點也不冤枉他們,魔術的魅力在於障眼法,讓你被騙還連連叫好,此類評選大約就是魔術的障眼法,如此而已。有的機構甚至連使用障眼法都嫌煩,乾脆明碼標價,你出多少錢就給什麼獎,童叟無欺。我曾接過類似銷售電話,問是否要類似“十大影響力”的獎牌,來電稱,只要給他5000元,你要什麼名稱都可以。他還傳真來他的單位,對方居然是國字頭的某個協會。障眼法評獎和花錢買獎,本質上沒有貴賤之別,結果都一樣,賣方滿足了市場需求,又生財有道。於是,便出現了“十大”“十佳”熱熱鬧鬧,道行天下。

另一方面,對於獲獎人來說,願意花錢,且樂此不疲,原因有二:一是可以“裝”,雖然老道一點的商家或企業,明知道“十大”的低劣,有總比沒有好,我是“十大”,便多個噱頭,可以在採訪、宣傳,廣告時,多個形容詞。在“十大”的光環裡,陶醉一下,自戀一下,也可以裝一下,當真了我是“十大”,牛吧! 二是可以“騙”,各位客商你們看,我獲得多少個“十大”、“十佳”,這些獎項是國家頒發的(有些人把一些行業、機構和團體甚至個人也說成是國家),不假吧,我這麼優秀,你買我的傢俱一定沒有錯。絕大多數消費者對於這類獎項來說,確實無力辨別真偽,你是“中國十大影響力品牌”,在中國的紅木企業中,你是前十個厲害的,那我就買你的傢俱吧。沉浸在“十大”光環的籠罩下,一筆筆成交,不亦樂乎!

當然,這裡需說明一下,全國範圍內不乏優秀的紅木傢俱生產製造企業,有的確實注重傢俱品質,工藝精良,其“工匠精神”完全可以弘揚與宣傳,給企業相應的獎項和榮譽,當屬實至名歸,應予尊重;有的企業品牌影響力巨大,所製作產品廣受消費者喜愛,企業本身就是行業的領頭羊,企業主是行業的領軍人物,以政府或協會的名義給予他們褒獎和評定,當在情理之中;有的企業競爭力強勁,在市場經濟中獨佔鰲頭,雄視天下,獲得包括 “十大”之類的獎項,並非虛誇。問題是,當一個個“十大”被炮製出來時,那些炮製單位有沒有資格授予此類獎項?他們能不能夠公正公平,科學有序的評定獎項?事實是,多數評選單位組織評選,用句法律術語,叫主體資格不適格。兩年前,一家市場牽頭評出國字頭某類大師,連獲此稱號的人也清楚,此稱呼純屬山寨,取得稱號後都不好意思將大師“殊榮”印在名片上;類似評選如同兒戲,其荒唐令人發怵。更為厲害的是,某些機構評大師已經不過癮,嫌低檔,編結了一頂頂“聖賢”的帽子,待價而沽。照此下去,估計“神仙”之類評選註定為期不遠了。如果只為利益考慮,獎項評定成為賺錢的手段,一切的獎項就會變得廉價;如果評選主體不適格,只會導致帽子滿天飛,假貨橫行,魚龍混雜,混淆視聽,最終傷害的是真正有實力,有品牌,有擔當的企業和個人。

魯迅先生說,在互相模造的十景中生存,一面個個帶有十景病。此語可謂一語中的。如今,“十景”的模造越來越甚,卻也成就了一批機構,一批企業。機構與企業找到了新型的生存模式,便越加膜拜“十景”,製造“十景”。紅木傢俱的“十大”,十分頑強。即便身置弱勢,也大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勇氣。某個地區2000餘家企業,申報參評“十大精品”的企業僅10餘家,居然也能以10餘家的規模評出代表2000餘家企業的“十大精品”。豈不荒謬?這還是小把戲,一些機構為了掘金,巧立名目,行業缺什麼補什麼,比如誠信是關注的話題,那就在誠信上做文章,在貌似公平促進的掩護下,誠信被推上利益鏈條,等待著虛設的輝煌。

當警惕,“十大”的蔓延,以及異變後化為更為道貌岸然的頑疾給人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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