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今日:241年前美國正式批准星條旗爲國旗

1777年6月14日由大陸議會正式批准的第一面正式國旗是星條旗。旗杆一側上方藍色的矩形裡有13顆星,但星星的排列方式卻是不確定的,已知有若干種圖型。國旗的設計者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議員可能想把這些星星安排成一個圓形,象徵(用國旗法的字眼來說)“一個新的星座”.如今普遍把那種圖型稱為“貝齊·羅斯旗”(Betsy Ross flag),不過羅斯的後人們宣稱,說她製作了第一面星條旗並使用了圓形圖型是缺乏事實根據的。普遍採用的星星排列是4-5-4或3-2-3-2-3,但也存在其他變化樣式。新的星條旗組成了1777年9月11日在布蘭迪萬河戰役(Battle of the Brandywine)中攜帶的軍用彩色旗的一部分,或許這是它第一次用於這種用途。

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旗旗面由13道紅白相間的寬條構成,左上角還有一個包含了50顆白色小五角星的藍色長方形。50顆小星代表了美國的50個州,而13條間紋則象徵著美國最早建國時的13塊殖民地。紅色象徵勇氣,白色象徵真理,藍色則象徵正義。這面旗幟俗稱“星條旗”(Stars and Stripes),正式名稱“合眾國旗”(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它在正式成為美國國旗後曾經過28次修改。國旗是美國憲法以及權利法案所保障的所有自由的象徵。大多數時候它還是個人自由的象徵。

1645年--在英國內戰中,英國國王查理一世的主力軍隊在內斯比戰役中被費爾法克斯和克倫威爾率領的國會軍隊打敗。

歷史今日:241年前美國正式批准星條旗為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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