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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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东乌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向东乌旗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立法精神、重大意义以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东乌旗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做出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设性的建议。2018年7月2日,东乌旗第15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在明确责任,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审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加强人大监督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决定》的通过,对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重要支持,对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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