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老賴屢作承諾屢違約 法官動了「真格」就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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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在法官面前作出承諾及時還款,但卻一直屢屢不予還款;面對法院的一再執行,卻“據理強辯”就是不還錢。

「江淮风暴」老赖屡作承诺屡违约 法官动了“真格”就还钱

7月18日晚上9時許,蜀山法院執行局在得到執行線索後緊急出動,將涉案被執行人抓獲,由於其始終不肯履行法院判決,被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然而,就在李某被拘留的第二天,其家屬主動來到法院繳納執行款。

案情回顧

2013年10月17日,夏某受僱於李某,為其房屋裝修提供瓦工及水電改造等勞務。當天,夏某在使用李某提供的木材搭建木架粉刷牆壁時,因該木架不穩跌落地面受傷。後夏某被送至醫院,經診斷為左根骨粉碎性骨折。出院後,由於李某遲遲未對夏某的傷情作出賠,夏某遂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法院,經合肥兩審法院審理,判決李某賠償夏某損失5萬餘元。

然而,即使法院作出了判決,但李某依舊遲遲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於是,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自進入執行程序以來,我們先後通過電話多次通知李某履行義務,他也多次表示願意主動配合法院執行,還來院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但每次答應過之後,便拋之腦後。”執行局副局長宋建忠說道。

案情進展

據瞭解,在2017年9月22日,蜀山法院的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來院,經過談話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由李某先行給付15600元執行款,剩下的款項分兩期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給付。其中任何一期不按時履行,法院將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可執行和解協議簽訂後,李某依舊一分錢也沒有給付,也沒有按照協議的規定按期進行給付。於是,蜀山法院決定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審判結果

7月18日晚上9時許,在接到執行線索後,蜀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宋建忠、執行法官張升及書記員楊志強、劉天垚等人一起出發,來到被執行人李某所在地,一舉將其擒獲帶回法院。

來到法院後,李某依舊不願意履行法院判決規定的還款義務,並搬出各種理由予以搪塞。最終,法院決定對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就在李某被拘留後的第二天,其家屬來到法院主動繳納了執行款,此案到此執行完畢。

「江淮风暴」老赖屡作承诺屡违约 法官动了“真格”就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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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今日頭條安徽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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