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古典家具「作僞」與「辯僞」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近年來傳統明清老傢俱的收藏熱潮不斷飆升,然而,花鉅額資金買來的“明代傢俱”卻是當代仿品的新聞在收藏圈也是層出不窮。

真正到代的明清古董傢俱有限的藏品數量和市場上層出不窮的“黃花梨”和“紫檀”的“重工重器”形成了明顯的反差。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對傳統傢俱的仿製,有二種情況:

第一種是以文物複製或收藏為目的,用精工細作仿古如古的方式,來高仿傢俱款型,買家和賣家之間都清楚交易的傢俱是仿品。

另一種則是用仿製的手段,將仿製的傢俱充當“明清時期的老傢俱”販賣獲取高額利潤為目地。

當前作偽的行當也隨著傢俱收藏的熱潮而“蓬勃發展”,並形成了作偽、炒作宣傳、銷售或拍賣為一體的產業鏈,使得不少收藏者上當受騙。

對明清老傢俱的鑑別,必須瞭解作偽的方法並掌握對應辯偽的手段。作偽的手段五花八門,大致可以從年代作偽、材質作偽等幾個方面來討論。

— 1 —

年代作偽

作偽者為了能讓新仿的傢俱呈現出一種古舊的感覺,往往會通過人為的方式來破壞新仿傢俱木材外表的質感色澤,強化木材表面的老舊感並作出古舊的包漿和皮殼進行年代作偽。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明 黃花梨雙圈卡子花大畫桌(局部)

往往通過以下方式來進行作舊:

人為摧殘

為了模仿老傢俱外表古舊斑駁的痕跡,作偽者往往通過刀片等硬物劃割、擊打碰撞、噴燈火烤等方法對傢俱表面進行破壞,讓人誤以為這是長期使用留下的痕跡。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這種人為破壞來做舊的傢俱如果做得比較細緻,單純去看,往往不容易看出破綻。

但用手去摸一遍,就會發現作偽的蛛絲馬跡,這些作偽殘損的位置摸起來會有種粗糙刮手的感覺,而真正的老傢俱的手感圓潤光滑,觸覺完全不同。

自然風化

把新仿的傢俱放到室外、屋頂上或者菜園子裡面,任由風吹雨淋,有的放上幾個月,長的能放上好幾年,使得傢俱表面的色澤變淺,火氣消退,模擬老傢俱歷經風霜的感覺。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福壽紋鼓墩 高仿作品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福壽紋鼓墩自然風化做舊局部皮殼

這種作舊的方法耗時較長,效果相對也比較自然,經過皮殼作舊後能夠矇蔽很多藏家和行家。

但這種方式也同樣會有破綻,因為正常情況下,傢俱經過長時間的使用後,各部位的磨損程度和光澤度是不同的。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五足香幾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五足香幾採取室外自然風化五年

比如椅類傢俱的扶手、座面和踏腳棖這些與身體經常接觸的部位,一定會比靠背板反面等處磨損的厲害,前方踏腳的橫棖也會比腿間的後棖磨損明顯。

而這種通過露天風化作舊的結果是,傢俱各部件的陳舊程度會很均勻一致並沒有太大區別。

藥物浸泡

藥物浸泡可以分為整體浸泡和局部浸泡兩種方式。

就整體浸泡來說,過去在農村,常常是將整個傢俱全泡在石灰水或汙水中,泡一段時間後再撈出來清洗然後再結合其他方式進一步做舊。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現在的作偽為了縮短作偽時間,用化學藥品來浸泡的比較多,例如強鹼或強酸,高錳酸鉀等等。例如一些桌椅類的傢俱做舊,有種浸泡的方法行話叫做“泡腳”。

就是將桌椅的四條腿分別放在一個盛有強鹼或強酸的碗裡面,進行一段時間的浸泡,使得腿足部分被迅速腐蝕,模擬到代的老傢俱腿足的自然殘損狀態。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大禪凳腿足自然腐蝕情況

這種作偽的方式也會有破綻,例如老傢俱自然的侵蝕和磨損是逐漸轉化的,痕跡自然且過渡均勻,而藥物浸泡過的部位,往往會在腿足部分留下相對齊整的“水線”,留下浸泡過的痕跡。

另外,強酸強鹼之類的化學藥水經過一段時間後,藥水殘留在木質內部的會逐漸溢出並與空氣氧化形成白色或黃色的細微結晶,這是傢俱經過“泡腳”後的典型特徵。

— 2 —

型製作偽

型制的作偽,主要是指傢俱種類的作偽;紋飾作偽,則體現在紋飾圖案或風格與傢俱本身所處的年代不符。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這是一件非常著名的床,最早出現1944年艾克先生的《花梨傢俱圖考》17號,1970年安思遠的《中國傢俱》圖版35號,王世襄《明式傢俱研究》亦曾摘錄此床,由於兩側圍子的萬字並不完整,王世襄先生認為該床至少是經過改制,是從較寬的架子床圍子改短,移到羅漢床上的,至少兩側的圍子不應該是這樣,並且繪製出復原圖紙。

常見品改為罕見品

“罕見”是古代傢俱價值的重要體現。因此不少傢俱商把傳世較多且不太值錢的半桌、大方桌、小方桌等,紛紛改制成較為罕見的抽屜桌、條桌、圍棋桌。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棋桌

而且,投機者對古代及傢俱的改制,因器而異,手法多樣,如果不行進行細緻研究,一般很難查明。

更改紋飾

王世襄先生甚至認為,紋飾圖案應是鑑定傢俱年代的最好依據(參閱《明式傢俱研究·明式傢俱的年代鑑定及改制問題》)。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明 黃花梨麒麟紋圈椅

比如麒麟紋,在明中期多參照龍子之一的狻猊形象,張嘴豎鬃,又加上匠人的想象,極具神采。

而到了明晚期以後,麒麟的形象漸趨程式化,毫無意趣,從中更看不到創作者的個性風格。

又比如螭龍紋,明中期其形象通常是體形很長,和蜥蜴差不多。到了明晚清初,又多畫它的側影。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黃花梨玫瑰椅靠背上透雕的螭龍紋

為了提高傢俱的身價,投機者有時任意更改原有裝飾,把一些珍貴傳世傢俱上的裝飾故意除去,以冒充年代較早的傢俱。

改高為低

為適應現代生活的起居方式,把高型傢俱改為低型傢俱,傢俱是實用器物,其造型與人們的起居方式密切相關。進入現代社會後,沙發型椅凳、床榻大量進入尋常百姓家。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為了迎合坐具、臥具高度下降的需要,許多傳世的椅子和桌案被改矮,以便在椅子上放軟墊,沙發前作沙發桌等。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櫸木矮南官帽椅 收錄在王世襄所著《明式傢俱研究》中,甲79

不少人往往在購入經改制的低型古代傢俱時,還誤以為是古人傳給今人的“天成之器”呢。

化零為整

利用完整的古代傢俱,拆改成多件,以牟取高額利潤。具體做法是,將一件古代傢俱拆散後,依構件原樣仿製成一件或多件。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清 黃花梨玫瑰椅(四隻)

最常見的實例是把一把椅子改成一對椅子,甚至拼湊出4件,詭稱都是舊物修復。

這種作偽手法最為惡劣,不僅有極大的欺騙性,也嚴重地破壞了珍貴的古代文物。我們在鑑定中如發現有半數以上構件是後配,應考慮是否屬於這種情況。

— 3 —

材質作偽

材質作偽就是用便宜的木材冒充名貴的木材,主要包括全部用材假冒、局部用材假冒以及用貼皮子的方法假冒三個方面。

以次充好

明清傢俱材質主要以紫檀木、黃花梨木、鐵梨木、烏木、雞翅木、花梨木和酸枝木製成。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晚明 黃花梨四出頭高靠背官帽椅

目前,廣大消費者普遍缺乏對各類高檔木材的認識,而投機者就利用這一點,將較次木材染色處理,假冒良木。如:

將大葉紫檀(盧氏黑黃檀)冒充小葉紫檀;

將贊比亞血檀冒充小葉紫檀;

將白酸枝或越南黃花梨冒充海南黃花梨;

將巴里黃檀、微凹黃檀、奧氏黃檀冒充大紅酸枝。

以次充好的目的無非是利益驅使。因為這些木材的價位依其材質差異懸殊甚大。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白酸枝

一般情況下,紫檀、黃花梨和酸枝木的紋理都很清晰、細密。凡紋理模糊不清的,或紋理粗糙的都應慎重對待。

貼皮子假冒

“貼皮子”這裡有兩種情況要先區別清楚: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到代的傢俱,即使用了“貼皮子”(在過去這叫“包鑲”)的工藝,東西本身依然真材實料,不能算是假冒;

第二種情況,是對現代高仿的傢俱而言的。裡面用的全是便宜的木料,外面卻用了名貴木料來粘貼作舊,以冒充全料老傢俱牟利,這就是作偽了。

這裡主要針對後一種情況來談。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貼皮子”一般是用櫸木等硬雜木之類的來做骨架,外面再貼上名貴木材。

鑑別方法很多,可以看木料斷面或拐角處的紋理走向是否整齊。無論怎麼貼,都很難做到貼上去的木料紋理在轉折拐角等位置,木紋完全對應一致。

另外,還可以聽聲音,一件傢俱如果是用同一種木料做成的,其聲音聽起來就會比較“整”和“沉”,如果是貼皮子的,則敲起來聲音往往比較“散”和“雜”。

— 4 —

款識作偽

以明清傢俱來說,有款識的並不多見。有的傢俱曾經名人使用過,但未必有題識。一旦為人所得,便撰寫題識刻上去,說明來歷,並志忻幸或緬懷。這和收藏家把題跋寫到書畫上去是一樣的。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左:康熙嵌螺鈿花鳥紋平頭案年款拓本;中:明鐵力翹頭案崇禎年款拓本;右:乾隆紫檀大櫃馮氏款識拓本

有款識傢俱和其他文物一樣,比較容易作偽。因為傢俱款識經過鐫刻,不像墨跡那樣容易看出比致的妍媸勁弱,更無從分辨墨色的沉浮古新。所以有的傢俱款識雖為翻刻,和原件竟無大異。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宋牧仲紫檀畫案溥侗題識拓本

不過鑑別有款識傢俱的真偽還是有規律可尋的。一般來說:

傢俱的使用者和題識者越有名越有人作偽;

器物不大,越容易找到舊傢俱來混充原件的越容易作偽;

器物碩大精美,越難找到相似的舊傢俱來混充原件的越難作偽。

下面給大家談一個傢俱款識作偽的例子:

美國埃利華斯(R.H.Ellsworth)編寫了一本圖文並茂的《中國傢俱》,這是繼喬治·寇慈(G.Kates)之後在美出版的有一本專著,說明美國人民對明式傢俱的熱愛和重視。

不過書中採用的名稱,標明的年代等有不少可商榷之處。

例如書中重點介紹了四具有祝允明、文徵明、周天球、董其昌題識的紫檀扶手椅,其中周天球的題識和收入張廷濟《古器物文》的周公瑕坐具題識相同,不過下邊還多了吳雲的兩段跋。(吳雲是晚清有名的金石收藏家和考據家)

吳雲兩跋原文如下:

其一:

周公瑕生正德九年甲戊,壽八十有二,至戊辰為隆慶三年,年五十有五。餘生嘉慶十六年辛末,至今年乙丑秋七月,得此椅於蘇城某肆中,年亦五十有五,洵奇緣也。退樓記。

其二:

乙丑年得紫檀椅,紋細色澤如漆,明時良工所造也。逾四年己巳秋,嵐坡茂才復於肆中得二椅,至庚午冬,又從某故家物色一椅,皆刻有明賢筆跡,與三椅恰配,無絲毫差池,洵可喜也。時聽楓山館落成,餘年正花甲一週矣。因書歲月記之。退樓老人。

兩跋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三點:

1. 吳雲第一跋的前半和張廷濟《清儀閣題跋》中的辭句基本相同。尤其是吳也把戊辰說成是隆慶三年,分別是沿張廷濟之誤才會如此;

2. 張氏收藏周椅原件只有一具。奇怪的是吳雲買到周椅,如果是原件,只可能是張氏舊藏的一具。可是吳雲兩跋無一語道及周椅的來歷和原主張廷濟;

3. 吳雲兩跋筆跡不似一人所書。第一跋先寫,字數少而小;第二跋後寫,字數多反而大。這不符合一般題字的規律;

明清古典傢俱“作偽”與“辯偽”

▲清 張廷濟原藏周公瑕坐具銘文拓本,見《清儀閣所藏古器物文》冊十

因此四具椅題識的真偽就存在了一定問題。祝、文、周、董四家,年紀最大的祝允明比年紀最小的董其昌大九十五歲,四個人的題識怎麼會寫刻到成堂配套、形式尺寸一樣的四具椅子上呢?

《中國傢俱》作者認為四具椅子的主人大概是一位壽長的學者,活了八九十歲,和四位大家都有交誼,因而得到四家墨跡分刻四椅。

這種說法很難令人置信。

有關傢俱的辨偽方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掌握的。平時多看些這方面的專業書,多到博物館、藝術館等地方去看看真正的老傢俱,有機會多向行家請教,只有這樣眼界才會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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