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精選:有哪些較少人知道或比較有趣的的法律常識(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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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一個非常非常非常有趣的。

這個有趣的知識涉及到三個刑事罪名:走私普通貨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廢物罪。

走私罪的定義,

是指個人或者單位故意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通過各種方式運送違禁品進出口或者偷逃關稅,情節嚴重的行為。

但是上面所列的三個罪名實際上是有很大差別的,

走私普通貨物罪,是出關、入關都有可能涉嫌犯罪。(不準出入)

走私貴重金屬罪,就不一樣了,帶出我國是犯罪的,從別國帶入就不犯罪了。(准入不準出)

走私廢物罪,也不一樣,帶出我國是不犯罪的,但是從別國帶入就犯罪。(準出不準入)

想必,大家應該看明白了。

1:秦朝時,男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女性不足六尺二寸。被視為沒有承擔法律刑事責任的能力。個子矮也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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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漢朝時:妻捍而夫毆笞之,非以兵刃也,雖傷之,毋罪。(賊律)妻毆夫,耐為隸妾。

翻譯過來就是:男人打老婆,只要不用刀槍劍戟斧鉞鉤叉等武器,打傷了也沒事;但老婆打老公,就要服勞役。(像我媳婦這樣的,穿越到了漢朝,估計要被髮配邊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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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朝時,公款吃喝是合法的。州郡級別的行政機構可以定期舉辦官方party,即“公宴”、“官宴”,由官府買單。而且party上還可以招妓...也是官府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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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宋朝,賣房子得先問自己親戚買不買,親戚們不買,再問問隔壁老王買不買。等這群人全部簽字畫押表示不買你的房子,你才能賣給其他人。

理論上,賣房子是這樣的:“喂!三叔,我家房子要賣了,你買不?哦,不買啊!真不買?!我不信!你給我立字據!回頭我再問問二舅!”

“喂,是隔壁老王嘛!好久不見!哈哈,嗯...我兒子挺好的,那個,我問你個事,我家房子要賣了,你買不?你也不買?那啥時候有空來立個字據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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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雖然元朝末期有出嫁女子先讓和尚享“初夜權”的奇葩律法。但也有“諸強姦幼女者,處死;雖和同強,女不坐。”,把姦淫幼女罪和一般強姦罪分開,對姦淫幼女罪從重處罰的進步思想。

6:明朝有“罵詈”罪,普通老百姓罵人是犯法的!但讀書人可以自由罵人!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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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清朝:賭博、強姦、拐騙、窩藏、偷盜、土匪等藏在山東省的地窖裡被發現,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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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大家平常不太關注的法規吧。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管理,提高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質量,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飼料,是指經工業化加工、製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沒找到重點?提醒那些愛狗的朋友,不管你買的狗糧有多貴,添加了多少種有益的成分,在法律面前,統統----都是飼料。

而且管理飼料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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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兩個美國的例子:懲罰性賠償的勝率很低,並且拿到的錢不多

陪審團制度適用率不高,並不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

一、被過度渲染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和“幸運”的美國老太太。

一個美國老太太因為被咖啡燙傷,而狀告麥當勞,最終麥當勞被判賠約300萬美金的例子

,在中國廣為流傳。

很多國人(包括學者)對美國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津津樂道,其實這其中有很多誤會。

1992年美國新墨西哥粥的一個老太太,在駕車途中買了一杯麥當勞的咖啡,咖啡售價為0.5美金。(便宜吧?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老太太比較作,非得把咖啡用大腿夾著,然後加糖。

果然不作死不會死,一不小心咖啡打翻了,燙傷了她的不可描述部位。

醫學鑑定,她全身6%的皮膚三度燙傷。(即最嚴重的燙傷)

造成如此重的傷勢的原因主要有兩點:1、麥當勞的咖啡溫度高出同行10攝氏度-16攝氏度;2、燙傷的部位不可描述,皮膚非常嬌嫩。

起訴前協商階段,麥當勞同意賠償老太太20000美金(其實不少了,40000杯咖啡啊,這還是律師介入的結果。)老太嫌少,覺得燙傷的部位實在難以啟齒,於是向法院起訴麥當勞。

經過艱難的訴訟,第一回合法院判麥當勞賠償286萬美金。

判決出來後,輿論譁然。大家都難以接受,後來法院改判為64萬美金。

不過這個案子最終以和解結束。麥當勞私下支付了老太太60-70萬美金。

這個案例是美國懲罰性賠償在產品責任中比較典型的應用。

如果最終法院判決,那麼老太太可能拿不到60萬美金。

因為懲罰性賠償金並不會完全給原告。

也就是說原告想碰瓷一夜暴富的可能性並不大。

比如猶他州規定,超過2萬美金的懲罰性賠償,50%歸政府。

佐治亞州是75%歸政府。

伊利諾伊州是全部歸政府。

並且,懲罰性賠償案件的勝訴率也不高。1995年美國司法部調查發現,762000個案件中僅有6%的案子是支持懲罰性賠償的,但原告也僅拿到了10%的懲罰性賠償金。

二、陪審團制度要滅亡了!

你以為的陪審團並不是你以為的陪審團。

在美國的電影電視中,法庭裡必備道具陪審團,方便律師表演。

然而現實是,陪審團的適用率非常低,甚至有消亡的趨勢。

比如在美國刑事案件中,由陪審團審判的案件佔比,由1971年的10%左右,2002年下降到3%左右。

在陪審團的發源地英國,也有這種趨勢。

研究發現,1913年陪審團審理的民事案件數佔比為55%,1918年36%,1935年12%,1968年3%。

為啥陪審團適用率越來越低?最主要的原因是陪審團很貴很費勁,不如簡易程序高效快捷。

人民期待正義,更期待快速實現正義。

1你撿到東西交給警察,就算沒找到失主也要上交給國家。

2你不小心撞死人了,但暫時沒找到他親屬,交警給你說上交幾萬塊錢給我,我找到受害者親屬了給他們。最後就算證明這人沒親屬,你上交的幾萬塊錢也不能要回,也是上交給國家。

3生活中處處有法律,即使你隨便撿了塊石頭,你面也包含著無主物、獨立物、先佔取得、是否侵犯國家財產等物權法上的問題。

4兩個人拿著獵槍比賽誰射擊好,在一個人樓上向一棵樹上的隨便什麼射擊,一人開了五槍,結果不小心把一個人射死了,但警察不知道誰射的。沒有其他情況下,理論上兩個人都無罪。因為共同犯罪要求共同故意,而且疑罪從無。(結果法官很會玩,硬是想出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的見證人一定要找不相關的兩個人+來見證,不然沒有效力的。

6把自己家的動物管好,不然傷人了是無過錯責任,就是除了你能證明受害人故意外,一般你都要賠。

7專利申請如果兩個人同一天申請,沒有其他優先權的情況下,專利局會叫你們自己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兩個都給駁回。 如果是商標申請,也會叫你協商,不過協商不成的處理辦法居然是……抽籤。

8法律上現在已經確定了食品,藥品的知假買假行為是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的,其餘有爭議。除了你是專業的職業打假人。

9如果人家要你當保證人,不是關係特別硬的情況下不要傻乎乎地在保證人那一欄籤自己的名字。保證人沒有約定的按照連帶保證算,也就是債權人可以叫人家還也可以叫你還,而且是全部承擔。

(暫時隨便想到這些,感覺冷知識挺多的……)

一.我國刑法實務普遍不承認婚內強姦。

雖然刑法條文沒有明文規定,但在我國刑法實務的原則中,婚姻正常存續期間,丈夫完全違背妻子意志,與之發生性關係,不構成強姦罪。

如果承認婚內強姦,就允許妻子特殊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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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殺死丈夫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這樣會導致很多“黑寡婦”的出現。

即,殺死丈夫,聲稱丈夫意圖強姦自己,自己的行為構成特殊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之後繼承丈夫的遺產。

這樣會導致以家庭為單元的社會系統崩潰。

二.借貸糾紛的證據保存

平時生活中可能會向親戚朋友借錢,親兄弟明算賬,我們會給人家打借條。 在還錢時,很多人的做法都是要回借條然後撕掉。其實這樣的做法不是最保險的,正確的保險的做法是要求對方寫一張收據,證明你已經還款。 因為我國民事訴訟的舉證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因為借款訴至法院,對方說你沒還錢,你抗辯:我還了。這句話一說,會產生兩個效果:

1.你對對方主張你借過錢的事實做了自認,對方就不需要舉證證明你借過錢了

2.你需要對自己主張還了錢的事實進行舉證證明。

這下可壞了,你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自己還了錢。但,如果你有對方的收據,你就可以輕鬆的擺脫這個困擾,證明自己還了錢。 如果你已經撕掉了借條,又沒有叫對方開收據,怎麼辦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個時候就要抱著“你不仁別怪我不義”的心態,直接否認借過錢,這樣就需對方證明你借過他的錢,而借條已經撕掉,對方主張自然得不到支持。

收據的寫法也有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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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圖所示的收據,就存在歧義,會給債務人在訴訟中造成舉證障礙,很有可能令債務人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因為“還”是一個多音多義字。所以收據就有兩種意思,究竟是還(huan)欠款還是還(hai)欠款呢?真是有嘴說不清。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負擔,儘量要求收款人使用“還款”或者“清償債務”等沒有歧義的詞語。

三.所購商品房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

攢了一輩子錢,想換個大房子享受下生活,或者給兒女置辦婚房,本來是喜事,但交付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相去甚遠,任誰也高興不起來了。

不用愁,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獲得充分的賠償。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如下: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舉一例說明之:

甲與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所購房屋面積為100平方米,每平米3萬元人民幣。甲一次性付清房款300萬元人民幣。房屋交付後,甲經實際勘驗,發現房屋真實面積為:

A. 98平方米

B. 90平方米

①在情況A下,因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是2%,在3%以內,所以甲無權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房地產公司返還不足面積2平方米的相應房款6萬元。

②在情況B下,因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是10%,在3%以上。所以甲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房地產公司返還300萬購房款及同期利息;當然甲也可以選擇不解除合同,要求返還欠缺面積在3%以內(3平方米)的房屋面積對應價款9萬元及同期利息,同時還有權要求雙倍返還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7平方米)的面積房屋價款42萬元(7×3×2=42)。

這是司法解釋對於商品房買賣關係的懲罰性損害賠償規定,目的是給予合同中相對弱勢一方的購房者以更強的保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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