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联合发文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联合发文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促进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日前,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禁止违规举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阜教办〔2018〕21号)。《通知》强调以下纪律规定:

不准违规举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活动;

不准举办或参与除自己、亲属之外的子女升学宴请活动;

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除亲属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等;

不准借子女升学名义发送请柬及通知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

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或到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民营企业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入学宴请费用。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严禁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举办低俗演艺、燃放烟花爆竹等;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其他答谢活动;

严禁利用谢师宴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严禁采取分期、分批、多地点宴请,以他人名义、以聚会名义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任何人举办升学宴时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参照《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填报情况,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并在操办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操办情况及履行承诺情况。

《通知》还着重明确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主体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措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58-219722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