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處方外流」大蛋糕 誰能真正嘗到甜頭?

今年以來,重慶、天津等多地出臺了有關處方外流的政策文件。例

如,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零售藥店試行憑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通知》指出,零售藥店根據自身藥品經營需要,可以憑紙質處方銷售處方藥,也可以依託信息化條件試行憑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

根據商務部6月22日發佈的《2017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十三五”期間,醫保控費、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藥佔比限制、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新醫改政策陸續實施,間接推動了醫療機構處方外配進程;部分區域積極探索醫院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和藥店零售信息共享,開展了門診特病、慢病定點藥店醫保結算試點,直接推動患者向零售藥店流動。

“在此背景下,處方外流預計一年可達3000-5000億市場規模。”成都新醫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成都泉源堂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總顧問夏軍告訴健康界。

處方外流多方受利

“在美國,醫院不需要像門診這樣的藥房,第一患者可以在藥房直接購藥或者藥房送貨到家,第二是有商業保險,指定哪些藥房配送藥。我國也是這種趨勢,比如門診的處方外流,由社會來對接,患者拿到處方後可以自己選擇藥店或者電商進行購買和配送,促使醫院藥佔比下降。”夏軍認為,處方外流是醫藥分開落地的有效途徑。

和他持同樣觀點的是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秘書長、易複診總經理馬光磊,“目前新醫改的核心是‘互聯網+’,包括互聯網+醫療、互聯網+醫藥,在後者的改革中需要完成醫藥分開,而處方外流可以滿足百姓對便利購藥的需求。”

那麼,處方外流在便民方面有哪些體現?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院長黃雲旗在此前“梧州模式”成果展上向健康界表示,“首先,拿慢病病人來說,他們行動不方便,每次到醫院開藥,開了藥以後再去拿藥,患者為了拿日常要吃的藥,每個月要跑兩三趟醫院,而處方外流後,他可以自由選擇藥房,省時又省力。其次,大醫院人滿為患,我們之前統計過,病人在醫院等候取藥的時間大概需要20-30分鐘,排隊浪費很多時間,現在患者可以到平臺藥店去拿藥,也可以在醫院裡拿藥,明顯地緩解了醫院排隊等候取藥的狀況,也讓門診病人的人流量明顯減少。”黃雲旗補充道,之前大家都在排隊而且等候時間長,容易產生摩擦,處方外流後發生的醫療糾紛也減少了,醫院門診更井然有序。

對於醫院而言,黃雲旗說:“我國目前實行藥品零差價以後,醫院對於藥品的管理越來越嚴格,進而藥佔比降低了。”對此,夏軍也表示贊同,“藥品零加成,衛生系統對醫院藥佔比、藥品增量控制很嚴,這是對院長的考核,因此院長也願意把門診藥房引流到社會。”

據米內網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藥品市場規模將增至1.76萬億元,受政策因素影響,處方外流的市場規模將突破1300億元。華創證券的研報認為,如處方院外銷售額佔處方銷售總額的45%,院外處方將新增3000億元,這一增量將主要由零售藥店、第三方終端等承接。

“零售藥店尤其是連鎖零售藥店是處方外流的最大獲益者。”夏軍解釋道,零售藥店擁有非常好的業務基礎,能夠有序承接患者對藥品和藥事服務的需求;其次是國內零售藥店覆蓋率較高,可順勢成為居民購藥的首選;其三是在信息化工具、處方流轉平臺等助力下,零售藥店的競爭力正得以增強,能夠為居民提供更多樣化、精準的醫藥和健康管理服務。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近20個省市明確表態支持醫療機構門診藥房剝離,包括:海南、天津、新疆、山西、寧夏、遼寧、江西、陝西、黑龍江、福建、重慶、內蒙古、雲南、西藏、安徽、江蘇、湖北等。儘管目前還沒有具體的任務時間表,但全國超半數省份的明確支持,表明門診藥房剝離已經大勢所趨,而一旦改革範本出現,則有望迅速在全國範圍內複製。

另一方面,從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伊始,藥房託管便開始在全國半數以上醫院或明或暗地推廣,而政府的初始態度亦是不支持、不反對。但藥房託管有背於醫藥分開的初衷,它只是使醫藥間的“灰色區域”發生物理轉移,並不能從根本意義上解決國內“以藥養醫”的現狀。

藥房託管這個“醫藥分開”的產物一直頗受爭議,近年來,隨著暴露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各地開始紛紛叫停藥房託管,這對剝離之後處方流轉怎麼走,提出新的考驗。

探索合規模式

“大勢所趨之下,便民是主要利好,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的引導和規範,來保證它的有效運行。”夏軍如是說。

數千億的處方院外化市場快速生長,藥企、藥店、流通企業、互聯網公司紛紛把眼光聚焦在這個市場,然而受限於技術、運營門檻,以及以利益為導向帶來的無序競爭,未來處方外流市場的發展或將呈現區間震盪,但終究會走向合法合規、合情合理。

馬光磊認為,處方外流的市場將留給符合國家政策導向,促進處方外流規範化發展的企業。“在過去的醫藥分開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不規範的現象,如紙質處方外傳,患者拿著醫生的處方去找藥;醫院指定特定藥房取藥以及遠程開方。處方外流市場增長的核心原因來自於政策推動合理的醫藥分開,並規定了處方究竟如何外流。整個處方外流市場正處在從野蠻生長,走向規範化生長的過程。”

在迎接處方外流的過程中,出現了諸多嘗試,常見模式包括“醫院-藥店”模式、醫院藥房託管模式、“醫院-社保”模式、“患者-社保-藥店”模式和“醫生-藥店”模式,這五種模式都存在或輕或重的弊端。

其中,“醫院-藥店”模式因指定購藥地點剝奪了患者選擇權,且開方數據不可記錄和管理;醫院藥房託管模式容易變成變相的二次議價,利益輸送商業託管後利益不足,難以維繫;“醫院-社保”模式未能鏈接藥店消費信息,不利於患者選店和監控報銷執行情況;“患者-社保-藥店”模式用“三定”來核驗處方真實性、效率不高,適用範圍較小;“醫生-藥店”模式則非面診非複診的遠程開方存在很大危險,用藥合理性難以監管。

院外處方流轉平臺是近年興起的一種新模式,即第三方公司搭建平臺,為醫療機構和藥店提供信息化、患者管理、數據管理等服務,有望成為處方外流突破口。

“處方信息是三醫聯動的切入口。”在馬光磊看來,國家政策多次提到探索處方信息、零售信息、醫保結算信息共享,所以打通三方信息共享,是現在國家政策的主方向。

雲南鴻翔一心堂董事長阮鴻獻也認為,第三方處方共享平臺的搭建應高度符合國家政策要求,醫院外延處方流轉應做到“責、權、利”清晰,建立多方審方系統和銷售監管體系,建立可追溯的監管體系並向監管部門開放管理權限,以確保患者合理安全用藥。

“處方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符合醫改要求,能夠最大限度發揮醫院和藥店的效率。”梧州市衛計委書記謝英表示,這需要醫院、藥店、醫保三方共同攜手,打造完整的服務鏈條,“同不同意處方外延,在醫改牽頭之下,需要多個監管部門共同論證,缺一不可。”

以梧州市為例,據瞭解,整個處方共享平臺運轉過程中,衛計委通過規範診療行為,保障價格透明,提升醫療質量;社保部門通過確保處方信息真實,統籌報銷並進行有效監管;食藥監局通過審核認可藥店資質,提升藥事服務能力。“多部門共用監管,進而確保用藥的處方行為和供應藥品的行為是合法合規,保證同質化,確保藥品的安全和有效。”謝英補充道。

“目前來看,只有個別城市打通了醫保統籌結算,全國大規模覆蓋還沒有。”夏軍分析稱,但處方外流已經大勢所趨,打通醫保指日可待。 *聲明:本文由入駐新浪醫藥新聞作者撰寫,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醫藥新聞立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