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杭州保姆縱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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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10:20:03 安溪縣司法局
今天上午9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杭州保姆縱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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