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因違法違規舉債被財政部問責 國銀租賃13億融資已退回

四省因違法違規舉債被財政部問責 國銀租賃13億融資已退回

7月18日,財政部在官網公佈對廣西、雲南、寧波、安徽等四地違規舉債及處理情況。違法違規主要涉及政府以道路、防洪堤等公益性資產獲取租賃公司融資,設立信託計劃進行信託融資等情況。

廣西主要因政府以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獲得融資違法違規,經過整改,相關政府將已到賬的13億資金退回給國銀租賃,並廢除相關合同,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人員被問責。

財政部披露的文件顯示,2016年10月,廣西省來賓市政府發文稱,同意以來賓交投公司名下市政道路、防洪堤等50項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採用售後回租形式與國銀租賃開展融資租賃項目;同意將《政府購買協議》項下的採購資金用於歸還融資租賃項下的租金。

2017年3月,來賓交投公司與國銀租賃簽訂融資租賃協議,售後回租方式以上述沒有收益的市政道路、防洪堤等公益性資產融資15億元,並將《政府購買服務協議》項下的應收賬款等所有權益質押給國銀租賃,以購買服務採購款作為租金還款來源。所得資金用於投入新型城鎮化基金。

目前,來賓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已撤回相關函件,將已到賬的7億元資金退回國銀租賃。

另有廣西省賀州市政府同意市政道路、排洪河橋等79項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採用售後回租形式與國銀租賃合作開展融資租賃項目,融資金額13億。

賀州市政府已廢除相關合同,並將6億已到賬的租賃本金退回給國銀租賃。

寧波市鄞州區財政局與鄞州城投簽訂回購協議以建設-移交(BT)方式舉債被財政部通報。

雲南省保山市、昆明市宜良縣、楚雄州祿豐縣、普洱市景東縣政府將相關信託計劃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被通報。

安徽池州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支持企業通過應收賬款抵質押融資實際替政府舉債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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