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在外地的怎麼執行?

美好生活不美好


在執行過程當中被執行人在外地、玩失蹤很普遍,但是,被執行人不在本地不影響法院強制執行。

一、法院如何通知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躲在外地,拒不接收法院執行法律文書的,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方式,將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限制高消費令、執行決定書(納入黑名單),如果案件查封的有首封財產(如房屋),還可以直接將評估、拍賣等事項一併公告

二、對於房產、土地,法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申請,直接啟動評估、拍賣程序。如果被執行人不履行、不配合,法院可以強制開啟、強制騰房。

對於房產,如果被執行人不配合法院執行,一般執行法院需要先委託第三方評估被執行人房產價值,但房產評估需要實地考察被執行人房屋狀況。

如果被執行人不主動提供鑰匙,法院可以強制開啟房門,然後通過司法拍賣等方式拍賣被執行人財產(一般為首輪查封的財產)。

三、對於銀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採取凍結、劃扣手續。

對於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法院可以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依法採取凍結、扣劃措施,然後向銀行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扣劃手續,可以從銀行將被執行人的存款劃扣到法院賬戶,最後通知申請執行人來法院領取執行款。


法律知道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凍結掉對方的所有儲蓄卡,限制高消費!

信用懲戒開啟,不管在哪,中國的網絡還是很厲害的,跑不掉,只能面對,對被執行人的約束力不是一點兩點。

如果你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那麼都是能執行的,不是人找不到的問題!

首先判斷他是不是有能力執行判決書的判決,不然也是徒勞。給別人帶了枷鎖,別人有心還,結果約束不斷,還是難有能力的。

望三思,結合自己的判斷,做有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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