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常有這種說法:出五服了。那麼出五服還屬不屬於宗族?

空谷幽蘭自芬芳


按照血緣關係,雖然出“五服”了,但還是屬於同一宗族的。

本來“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隨著時代的變遷,習俗的改變,“五服”也指五輩人,民間有一種說法叫“五服之內為親”也就是這個意思。自己、父親、祖父、曾祖、高祖即同出一個天祖的五代,成為“五服”。如果從自已再往下推:子、孫、曾孫、玄孫、來孫,是出於自己的五代,也就是“五服”之內的人。一般來說,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五服”之內的人必須參加。如果是喪事,“五服”之內的人還得穿孝服。


出“五服”了,意思是這個人雖然和你同祖同宗,但你們二人的共同祖上已不在高祖之內。超出了第五代,也就是常說的出“五服”。“五服”以外一般以“家門”統稱,行情可以在一塊,但喪事是不穿孝服的。

所謂的宗族,是一種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由家庭房份結成的親緣團體或社會群體組織。在宗族關係中,家庭是最小的單位,家有家長;若干家組成戶,戶有戶長;若干戶而成一房,房又有房長;若干房而成支,支有支長;若干支而成族,族有旅長。由小而上,有條不親,“錯落有致”,同宗同族的人就是一個宗族。宗族是家族的擴大,也因此常常家族代稱宗族。



凡是家族就必有宗祠,也就是祠堂。如果到了曾孫的後代,已滿五代,即已出“五服”。古代奉行“五世而遷”,這時就可從宗子之族分出去,作為一個家族的分支,但須另進祖廟。

宗族和“五服”存在著一定的聯繫,一般統稱為“一大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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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與宗族是一回事嗎?

五服又是什麼?

“家族”與“宗族”在本義上沒有大的不同,所以很多人、很多場合下兩詞通用。有人認為五服之內的成員稱為“家族”,五服以外的共祖族人稱為“宗族”。這個話有點絕對化,古人使用這兩個詞並沒有象我們今天這樣嚴格地確定它們的內涵和外延。只能說,五服以內的親族在多數情況下稱之為“家族”。如果“家族”僅指五服成員時,“家族”的確與涵蓋共祖同宗的宗親的“宗族”有區別:五服親的最高輩是高祖,高祖不一定就是全族尊奉的始祖;五服親中宗親為主體但包含了姻親,姻親不屬“宗族”。五服以內的親族在多數情況下稱之為“家族”,不能反過來說“家族”多數情況下指稱五服親族。用“家族”還是用“宗族”來指稱包括五服以外的共祖族人,沒有對錯可否。不過在宗法逐漸衰退的近古和近現代,人們習慣上多用家族一詞,尤其民間和口語大多稱家族,很少稱宗族。

五服是什麼?

五服歷史: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

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1、斬衰三年,用極粗生麻布為喪服,不縫衣旁及下邊。2、齊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縫衣旁及下邊。按服喪期限長短,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一年)、齊衰不杖期(不執杖,一年)、齊衰五月和齊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為喪服。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為喪服。5、緦麻三月,用稍細熟布為喪服。緦麻是最輕的服,表示邊緣親屬。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明、清時,素服,以尺布纏頭。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故《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儀禮·喪服》章所載親屬間各種服制被後世奉為權威性的準則,歷代遵行,但也有所變通。

五服具體指什麼?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

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

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周代制度之特徵是:

“欲觀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周公製作之本意,實在於此。”

王國維說明周朝制度與商朝區別最大的地方,大致有三:

第一是嫡長子繼承製,以及因此衍生出來的宗法制、喪服制,還有封建制和君臣尊卑制; 第二是祭祀先祖的祖廟制度; 第三是同姓不婚制度。

周朝就是用這樣的制度,“綱紀天下”。這些制度的主旨在於將社會關係納入道德的範疇,將天下不同階層,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形成一個倫理道理的主體,這樣來治理天下。

周朝宗法制的精要,主要出自於《禮記·大傳》中的一句話: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這裡所謂的“別子”,是指天子或諸侯所生的區別於嫡長子的其他諸子(其中有嫡子也有庶子),即是那些沒有繼承權的兒子們。別子,又稱餘子、支子。別子也有嫡、庶之分。繼別:謂繼承別子位置的後代,就是別子的嫡長子孫。禰,指宗法制度下死去並在宗廟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親,此處當指諸弟。繼禰是指繼承別子諸弟的後代子孫。大宗由嫡長子、嫡長孫世代相傳,永遠存在下去,叫做“百世不遷”。別子諸弟是一宗的旁支,傳至五代之後其與別子關係已超出同一高祖範圍,因此就不再祭別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為小宗。嫡長子繼承君位,統治族人,這稱之為君統。而除了嫡長子之外的其他兒子沒有繼承君位的權利,所以周朝制度就將這些兒子從君統中剝離出來,另立體系,這就稱之為宗統。大、小宗雖是相對的,但對於天子來說則是絕對的。周王為天下“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諸侯是“小宗”。諸侯在其本國是“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卿大夫是“小宗”。卿大夫在本家為“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士是“小宗”。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個嚴密的家族式的統治體系。 整段話的意思就是,以別子為祖的話,那麼別子的這些子孫後代就是(大)宗,他兄弟的子孫後代就是小宗。有過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也有過了五代人就改變祭祖的宗.過了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就是別子的後代(即大宗)。

“五服”是指家族的五代人。



首先要說歷史上的“五服”是什麼?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就是規定親朋好友去世了,什麼人應該穿什麼衣服。



其次,“五服”到底指的是哪五代人呢?從自己開始算起是一代人,往上推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一共是五代人。再從自己算起往下推,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一共也是五代人。



題主和他是平輩,肯定是同姓,但也有表親的異性。不見得平輩就沒出五服,小到一個寨子裡成百上千的同姓人家,大到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同姓同根,就像人們常說的“一棍子撂不著邊”,沒有五代的血緣關係。

一、文明時代即夏商周服制演變



1.夏朝服是一種統治制度。

規定天子國都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甸服,即為天子服田役納谷稅的地區:緊靠王城百里以內要交納收割的整棵莊稼,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內要交納禾穗,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內要交納穀粒,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內要交納粗米,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內要交納精米。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侯服,即為天子偵察順逆和服侍王命的地區。靠近侯服三百里以內視情況來推行禮樂法度、文章教化,往外二百里以內要振興武威,保衛天子。綏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要(yāo,腰)服,即受天子約束服從天子的地區:靠近綏服三百里以內要遵守教化,和平相處;往外二百里以內要遵守王法。要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荒服,即為天子守衛遠邊的荒遠地區:靠近要服三百里以內荒涼落後,那裡的人來去不受限制;再往外二百里以內可以隨意居處,不受約束。所以古代王畿外圍,以五百里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綏服(一曰賓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服,服侍天子之意。《書益稷》:“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又周稱侯﹑甸﹑男﹑採﹑衛為五服。見《書·康誥》。

2.殷商時代的服

殷商時代繼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變。實行內服與外服制度制度:內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動區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屬國,商王通過兩種不同的管理制度來處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務。由此,商王控制著聯盟的實際權力,與各附屬國形成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

3.周代實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義發生改變

由於有周一代,改變了自夏而來,殷商成熟的內外服制度,隨著疆域擴大,周代採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服的含義發生改變,由原來統治制度變為以血緣關係遠近來有別於親疏的一種制度。即古代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等以血緣遠近服式。這就接近中國現代服制了。

二、封建社會的服制發展

1.父系血緣五服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

2.五服制度化

1.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2.使得儒家的禮儀制度與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

3.西晉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自西晉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與完善。

三、現在五服

現在五服已經沒有了封建社會的嚴格等級制度和不可逾越禮儀規範,僅僅成為維繫家族和親友的一種工具。再加上人口的減少,人口的遷徙,五服越來越沒有過去輝煌。離人們的視線越來越遠。具體五服是:

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



五服通俗名稱叫:齊衰、斬衰、緦麻、大功、小功。即根據與亡者的親疏關係,家屬與親戚所穿的孝服制式之區別。一般情況下,直系親屬,如兒子為父母、孫子為祖父母出殯所穿喪服為齊衰(發音為茲崔),具體尺寸大概為二丈四尺長不鎖邊的生麻料布。斬衰是本家侄子為伯父與叔叔出殯所穿,為一丈八尺長鎖邊熟麻料布。後三種,依次類推,孝服尺寸越來越短,最末一等小功,是一個家族同一個高祖的堂兄弟為長輩所穿。再向後,就是出了五服,不用再穿孝服了。

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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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也好,宗族也好,都是以宗法制為核心的。宗法制以家族為中心,根據血統遠近區分嫡庶的一種等級制度。

宗族,以血統中心,兼以姻親關係。一般來說,以自己為中心,上有父、祖、曾祖、高祖,下有子、孫、曾孫、玄孫,一共是為九族。九族之外還有三族,或以父子孫為三族;或以父母、兄弟、妻子為三族;或以父、母、妻為三族。九族之內的人都有服,九族以外無服的叫黨,如父黨、母黨、妻黨。

在宗法制的社會,親屬關係親疏分明,等級非常森嚴。這些層次分明的服內關係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在西周時期,尊卑有序,親親恩上,這就是支撐國家的最基礎的倫理關係。

服內關係中最重要的五服在喪服制度上體現得就最為明顯。古代最重喪儀,喪儀最體現尊卑和遠近親疏。所謂五服其實也指喪儀中為不同的親屬所著的不同等級的五種喪服制度,包括喪服的款式和居喪的期限等。

五服中最重的一等喪服叫作“斬衰”,是為血緣關係中最親近、最重要的親屬所服的喪服。斬衰的範圍包括:子為父,父為長了,妻妾為夫,未嫁女為父,諸侯為天子,臣為君。斬衰的期限最長,服三年。但這個三年不是自然年,實際是二十七個月。

次一等的是齊衰。齊衰包括:父先卒,然後母卒,子為母服;母為長子服。這兩種服三年。父尚在母先卒,子為母服;夫為妻服。服一年,用喪杖。第三種是男子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已嫁的女子為父母;媳婦為公婆,孫子、孫女為祖父母服。服一年,不用喪杖。為曾祖父母,齊衰三月。

第三等大功。大功喪服九個月,男子為出嫁的姑母、姊妹,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服大功。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還有自己的兄弟都服大功。

第四等,小功五個月。男子為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堂伯、堂叔、堂伯母、堂叔母,再從兄弟、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為丈夫的姑母、姊妹,妯娌都服小功。

第五等思麻,三個月。男子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外孫,外甥、女婿,妻子的父母,舅父等都是緦麻。

這套喪服制度把血統親疏遠近體現得特別明顯。記得有個電視劇演後主李煜的。大周后死後李煜痛不欲生為大周后服喪。李煜的母親鍾氏聖尊後怒斥說天下哪兒有男子為女子服喪的?哪兒有丈夫為妻子服喪的?其實真的有。不過在喪服制度裡已經是極度的男尊女卑了。


沅汰歷史


出五服還屬於宗族。

要了解出五服還屬不屬於宗族?就要先了解什麼是宗族?什麼是五服?五服與宗族之間有什麼聯繫?瞭解清楚了這些,就知道出五服屬不屬於宗族了。

宗族介紹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

以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後代世代聚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宗族又稱為家族,家族是以血統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組織,包括同一血統的幾輩人或幾十代人。

宗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地方稱為祠堂(宗祠),記錄宗族歷史的主要資料為族譜(家譜)。

現在太多以同一姓氏的人為同一宗族,現在流行的一句話:“五百年前是一家”,指的就是偶遇同姓的人的套近乎的話語。

“五服”介紹

五服是古代以親疏為差等的五種喪服(加粗)。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人。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農村所說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

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知道,宗族是一個大家族,只要是同姓同個血脈的族人都是宗族。

而“五服”表達的只是血緣比較親的近親,比較常走動的親戚而已。

“出五服”的意思類似這句話:“一代親,二代表,三代還了了”,表達親戚之間的親疏關係的意思。

農村有句俗語,叫“親戚三代、宗族萬年”,同宗同祖的宗親,時隔再久、相距再遠,都是不可背棄的,所謂“一筆難寫兩X(姓氏)字”、“天下X(姓氏)姓是一家”是也。

所以“出五服”是屬於宗族的,只要是同姓氏的族人都屬於宗族人的。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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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服”最早起源於商朝的政治體系,商時期,為了更好地控制地方諸侯,設置了內外服制度,內服由商王直接控制,而外服,即藩屬國則具有較高的獨立性,但必須接受商王的封授才能合法。這個內外服制度至西周,變演變成了分封和宗法體系。

首先要搞清楚宗法是什麼。宗法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講究的是血緣的親疏,越是親近的人,越是高貴,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所謂“親貴合一”。“五服”則是宗法的一種外在表現,是“禮”的一部分,主要為了區分等級和緩和矛盾紛爭的。

五服既是一種血親關係,也是一種服喪規則,總體來說還是在規定親疏等級。上下九代(九族),在喪禮中,晚輩對長輩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通過穿著不同禮制孝服來區分大小,稱為"遵禮成服"。九代如下:

烈祖 六世 六世親屬竭矣

天祖 五世 袒免 五世袒免,殺同姓也,

高祖 一代 一服 四世 緦親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

曾祖 二代 二服 三世 小功親

祖 三代 三服 二世 大功親

父 四代 四服 一世 衰親

己 五代 五服 己

子 六代

孫 七代

曾孫 八代

玄孫 九代

來孫

《爾雅·釋親》:"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

五服以內為親,五服以外為疏。這就是說,族兄或族弟的兒子相互間已經沒有喪服的關係,只有同姓的關係了。

可以說五服之外屬於宗族,但已經不再需要遵循宗法的義務了。如果更久遠的話,動亂、遷徙會使得宗族念想徹底喪失,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從哪兒來的了。


百家人文


古今中外,關於“宗族”的定義有多種,較早的如《爾雅·釋親》對宗族的解釋,但經典的還是班固《白虎通》中關於宗族的定義,它涵蓋了宗族的兩大核心,並由此構建起中國宗族研究的理論基礎。

班固認為“宗族”應該有兩層含義,一是“宗”、一是“族”。那麼,何為宗?何為族呢?

“宗者,何謂也?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長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無,所以紀理族人者也。”
“族者,何也?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流湊也。上湊高祖,下至玄孫。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為親。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

概括來說,這兩段就指明瞭宗族的規模,一是世系規模,即為“宗”;一是聚居規模,是為“族”。

“宗”的規模如何,最早最準確的文獻解釋即是從喪服角度涉及,《禮記·喪服小記》記載“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這裡指明同宗的範圍,核心是父、己、子三代;以三代為準,從上下兩方擴充至祖父和孫子,這是五代;再以這五代為準,上加曾祖、高祖,下及曾孫、玄孫,共成九代。這是直系親屬,因為每一代都還有兄弟姐妹,所以還有旁系宗親,九代的服制由己身出發,從上、下、旁三個方向由近及遠逐漸減輕。上至高祖,下至玄孫,旁及三從兄弟,出此範圍就不是自己的同宗近親了。宗族的世系規模劃定了宗族的系譜範圍,出此範圍,即不再屬於宗族成員。

“族”代表著宗族的聚居規模,更直接現實的反映宗族的存在。族的聚居可以是親族聚居,也可以是通過聯姻等方式擬製血緣關係的聚居。但在某種程度上,宗族的聚居規模受制於譜系規模。

綜上,從系譜意義上說,出五服之後已經不再屬於宗族成員。但在實際過程中,還是會有諸如“數代同居”“一宗萬世”的豪門巨族。一方面,雖然在世系規模在縱向上規定了宗族的範圍,但是宗族還可以橫向發展,形成若干房,橫向的房支延伸也可以擴大宗族規模;二是隨著宗族組織化完善,宗族已經不再是單純依靠血緣關係,如鄭振滿老師將宗族分為三類,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繼承式宗族、以地緣關係為紐帶的依附式宗族、以利益關係為紐帶的合同式宗族


楚邾


回答這個問題,要先明白“五服”是什麼意思。民間所說的五服,即指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所謂出五服,意思就是這個人雖然和你同姓同宗,但他的祖上跟你不在高祖父之內。最直觀的“出五服”可以看下圖:

那麼出了五服的人,還算不算和你同一個宗族呢?我想題主所謂的“宗族”,用“家族”來說更為準確。

家族,是指具有血緣關係的人組成一個社會群體,通常有幾代人。語出《管子·小匡》:“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連以事,相及以祿。”

在古代,凡是家族,則必有宗祠,沒有意外的話,每個家族的嫡長子享有建立、奉祀歷代宗廟的特權,被稱為“宗子”,他的弟兄們則被稱為“別子”、“支子”或“庶子”,仍屬於原有的家族。到曾孫的後代,已滿五代,古時奉行“五世而遷”,這時就可以從宗子之族分出,作為一個家族的分支,另建祖廟。

“五世而遷”的意思其實就是出五服就不算一個家族的了,這句話出自《禮記.大傳》,原話是:“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

歷史上厲害的大家族,你有能力,多人族人都養得起,就可以百世不遷,如清河崔氏、太原王氏等,若是小家族,則一般奉行的是“五世而遷”,出五服就不算一個家族的了。


漁樵侃史


古代宗族以父系血緣為基礎,從自己往上、往下數,上到高祖,下到玄孫,稱為九族。

同一個宗族裡面九族範圍裡的,都是有服親屬,也叫內親。一個人去世後,內親在他的喪事期間要服喪,關係的親疏,通過穿不同的衣服,穿多長時間來表示,這也就帶出了服制一說。

服制按服喪多長時間和喪服的粗細不同分為五個等級,也就是五服分別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緦麻。

五服之外,共同五世祖的親屬是袒免親,不必穿喪服,也就是素服。到共同六世祖的親屬就已經是無服親了。

《儀禮》裡面記錄了各種服制的準則,可以說是準則,中國古代社會很長時間裡是按此執行。當然後世也有了變通。畢竟,喪服分了五等,甚至要在墓地旁邊結廬守孝這樣的規矩越來越變得難以執行。於是民間就慢慢出現了變通的方式,比如說把孝服簡易化,男的呢,統一頭上戴孝巾,身上穿孝衣,腰裡系根麻繩,腳上穿麻鞋。女子就統一頭戴孝巾身穿孝裙,也是腰裡系根麻繩,腳上穿著麻鞋。越來越難從衣服上分出親疏了。

再來看宗法。宗法更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用血緣的親疏來定關係的親疏,血源關係越近的,在一個宗法家族中地位就越高,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五服又是宗法關係的外在表現,但只說明五服之內的關係近,出了五服,但是若還是一個宗法家族之內的,當然還是屬於一個宗族。


了不迪


這個問題問得很沒有水準。五服應該是以遠近為標準制定的,宗族是以血脈為標準的。先分清兩者到底是什麼,自然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五服,從高祖算起,所有跟你有血脈關係的人,不分男女。理論上,每個人都有8組五服兄弟姊妹。起源分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那。這個請自己理解下。宗族是以男性血脈為關聯的,某人跟你的關係一直是由父系聯繫的,就為宗族,簡單的例子,你高祖的兄弟的玄孫,跟你已經出五服,血脈上你們關係超出五服,但是還是一個宗族。傳統農業社會,一般宗族住一起,外嫁女兒等形成親戚,由於遠近的原因,顯得宗族親一些,清明就是宗族聚會,一起祭祀共同祖先的時間。很多宗族跟你的關係甚至已經超出兩個甚至多個五服,但是隻要還是用一個祠堂祭祀,就還算一個宗族。


唐胖子6


五服和宗族不是一回事,出了五服有些不是宗族,有些永遠是宗族。

“五服即依據《儀禮·喪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喪服,由重至輕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每一等都對應有一定的居喪時間。死者的親屬根據與死者關係親疏遠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規格的喪服,執行不同的居喪期限,以示對死者的哀悼。

古人以這五服表示 親屬的遠近親疏。從自己開始,上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孫、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旁親,都是有服親,叫內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只有一世,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 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同時,期親指父系親屬,大功親指祖父系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系親屬,緦麻親指高祖父系親屬,母系親屬均列入緦麻親中。從大功服、小功服、緦麻服這樣 的區分看來,喪服不僅僅是在出殯時所著的服裝,它也顯示出不同輩分與直、旁系親屬關係,因此大家就把“五服”作為表示親戚關係的一種標準了。

宗族亦稱“家族”、“族”。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即以一成年男姓為中心(稱“宗子”或“族長”),按照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有若干支線,支線排列的次序根據與主線之間的血緣關係的遠近而決定。同一宗族依照父系傳下去,正常情況下肯定都是同姓。

民間有個說法“一代親,二代表,三代四代不見了”,這個主要指母系關係形成的親戚:比如一代是直系親屬比如親兄妹,二代當然就是表兄弟妹了,三代四代不走了,或走動很少很淡了,當然不是絕對的,但大部分都是這樣。另外還有個說法“親只三代,族符萬年”,“親只三代”主要用於描述母系方面的,“族符萬年”就是指父系綿延下來的宗族會傳承成千上萬年,比如同一個老爹的幾個兒子各自後代之間的關係。當然這種“萬年”就超出了“五服親戚”關係的標準,只是一種“宗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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