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風情:我所見到的美國土著(徐小玉)

域外風情:我所見到的美國土著(徐小玉)

科學家研究美洲土著的遺傳因子,發現他們身上存在亞洲人才有的4個少見的特殊基因;用碳14試驗,已測出到北美大陸最早的人類是在一萬年前,而印地安人自己又稱他們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人種--中國人的後裔;近來美國一處考古發現的印地安人石刻,上面的古老文字經破譯竟是殷文!這一切都在證明,美洲最早的移民是亞洲人,是中國人!人類學家認為,他們是從白令海峽去到美洲的。這使我想起我在美國所見到印地安人,當時我感到他們很有些像中國人,看來我的感覺沒錯!

那時,我正在北達科他州立大學學習,學校所在地是大福克斯市。這個州的州名"達科他"就來自印地安語,當地居民有不少是印地安人。商店裡則常可見印地安圖案的飾物,就連我們學校的校徽,也是由一個印地安人的頭像加大學名稱縮寫"U.N.D."三個字母構成。這個標誌也出現在學校商店出售的杯子、筆、文件夾、運動衫等物品上,現在我仍保存著這樣的紀念品。

我想當地印地安人的命運也許比加州那樣的西部地區好一些,因為整個西部地區的開發史,就是一部印地安人的血淚史,最後劫後餘生的印地安人也被趕入了印地安人保留區,所以我在那兒住了有兩年,幾乎一個印地安人也沒見到過,只從文學作品和電影裡看到過他們的身影。

在北達科他則不同,大學校院裡,常見印地安人學生。他們不難辨認,有的從裝束上你一眼就能看出來:男人梳兩條辮子,穿長袍:女的袍子上,有一些綵帶之類的飾物,我覺得有些像我們藏族婦女的裝束。不過不少印地安人現在裝束也與大家一樣了,那從長相上、口音上也能辨別出,他們說的英語仍帶印地安語腔調,他們在家中仍說土語。

一次,我參加一個文學講座,主講人是一位作家,他向大家提出一個問題:"你們中有誰想當作家嗎?"來聽講座的大多是文學愛好者,肯定也有人在做作家夢,但不好意思直說出口。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在遲疑著,此時忽然有一個人舉手了,哦,我認識他,是一個印地安男生,我們同選修二十世紀美國文學課!看來他真夠勇敢的了,像一名印地安勇士!

那所大學每年要舉辦一次文學方面的交流活動,有一些學者、作家來講演,來簽名售書。1987年那次就有兩名印地安作家參加,我對其中那位三十多歲的女作家--一所大學任助理教授的,待別感興趣,因為她那有些黃的皮膚和黑眼睛、黑頭髮,太像中國人了!她講完演後,我特地買了一本她的詩集去請她題詞、簽名,並告訴她我覺得她長得很像中國人。她笑著回答:她聽說他們的祖先是中國人。

我的美國女友Betsy,是一位正在攻讀文學與戲劇的博士生。一次我去找她時,她正送客人出來,是一位五十多歲的婦女,從裝束上我看不出有什麼特別的,但長相上很明顯不是白種人。Betsy為我們作了介紹,說對方是一位"NATIVE"--意為本地人或土著。我注意到她未用"INDIAN"一詞,我想她是為表示對他們的尊重,說明他們才是這片土地最早的主人。她還說以後要帶我去印地安人家裡看看,雖說後來未能實現,卻邀我同去參加過一次印地安人的"廟會"!

當地的土著每年十月初要舉行一次為期三天的"廟會",他們在"廟會"上表演印地安歌舞,擺攤出售他們的傳統手工藝品。1987年的那次,地點就選在了我們學校的體育館。去參觀得購門票,不過一張門票可使用三天,這既反映了他們的樸實,又反映了他們的聰明。如果有人買了票而願多去看幾次,那又有什麼不好呢?多去不是既表示喜歡他們的歌舞,又有可能在那兒買更多的東西嗎?那天我們入場時,正遇到Betsy的一位朋友從裡邊出來,他看到我們好高興,立即將手中的像機交給了她,請她接著給拍照,他自己因有事得離去。後來照片洗好了,也送給了我幾張,其中一張是我與一個十來歲的印地安女孩兒的合影。那女孩穿著他們的民族服裝,那天也參加表演,我請她與我合影,她就大方地同意了,她母親友好地看著我們笑。

觀眾坐在看臺上,幾十個印地安人在場上表演。他們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以年輕男人裝扮成的"武士"最引人注目,化裝獨特,跳得也最起勁兒。他們的打扮使我想起京戲中的靠把武生,臉上用紅、白、黑三色勾畫"臉譜",頭上插羽毛,身著色彩鮮豔的綢、緞戰袍,背上"扎"著用長羽毛製作成的"靠把",手上還握著"孔明扇"或"槍"呢?女的則穿繡花衣,有的披鬥蓬,不畫臉譜。舞蹈是在歌聲伴唱下進行的,歌者都是男人,歌的曲調很簡單,但歌聲高昂而粗獷,有領有合,有時拖著長腔,有時短而急促,加上鼓點,聽上去令人十分振奮,也想隨他們去"征戰"!他們的舞步比較簡單,不時發出"HOU"的喊聲,不時也轉轉圈子,沒有多少隊形變化,只是沿著一定的方向不斷前進。那歌舞有一種原始之美,但又不像電影中那樣"赤博上陣"。我覺得那歌很難學,首先是一般人沒有那樣響亮的嗓門,調子也很難拿,怕是不易用1234567來記譜;那舞步看似容易,只要踏對節拍就行,似乎誰都能一學就會,不過,要跳出他們那種熱烈勁兒,那就很難了,也許非得有他們那種血性才行呢!

他們每跳一場,約半個多小時,然後休息一段時間再跳。觀眾在這間歇中就可離開看臺,去瀏覽他們的貨攤。攤上有銀首飾,有小擺設,有日常用品。在Betsy的建議下,我買了一幅小"畫",畫是用沙子製作在厚紙上的,再粘在一塊棕色木板上,板的上端有一小環,以便人們掛在牆上。畫的背面,有說明,稱此畫為"THE GREAT GOD SPIRIT"--偉大的神靈,是歌頌太陽的。印地安人視太陽為萬物之父,從這畫兒的構圖上也能看出。整個圖案有些像一朵向日葵,"葵心"由四種顏色的沙組成:右上側的黃色部分代表太陽--萬物之父;左上側是紅色的虹,他是太陽的兒子,太陽通過他造物;黃、紅之間的一塊本色沙的圖案,代表大地;下部的淺藍色鳥形圖案,是雷鳥,神的威力的象徵。外圈的"花瓣",不用說就代表萬物了。東西雖小,它代表了印地安人的文化,代表了他們的創世說。據說此圖是保人平安的吉祥物,所以回國後,我一直把它掛在母親的房中。

也有印地安人在那兒搞電子照像,這可是現代化的玩藝!Betsy說她過去照過,好心地為我付款,請我照一張。我於是站在那部電腦屏幕前,一會兒我的相就從屏上顯現了出來,隨著,打印機就開始打印相。相是打印在一張一尺多寬,二尺多長的氈子似的紙上,相的上、下各有字:上部是"WANTED!";下邊是"REWARD$ 1,000,000--U.S.MARSHAL"。哎呀!我被警察局懸賞一百萬美元捉拿!!俗話說:"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我把它拿回宿舍,堂堂正正地掛了起來。回國後,它的命運不佳,母親反對我掛這幅相,說:"這算什麼,多難看!"我只得把它捲起來,放在櫃子裡。當我一個人悄悄取出它玩賞時,思路不由就又被它帶回了那個熱鬧的印地安人"廟會",他們每年還在舉辦吧?耳邊彷彿又聽到他們高亢的歌聲,眼前似乎又浮現出他們火暴的舞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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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點評:奇風異俗,蔚為大觀。令人納罕的是,在現代文明如此發達的美國,竟然能完好地保存著土著民的民風民俗以及土著的部落。更令人感嘆不已的是,作為原著民族,他們的生活空間越來越小,不知將來會如何。又,經作者一探索,電影中所看到的土著人,真與東方人相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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