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僅被罰款344萬,處理是否過輕?你怎麼看?

你是真帝皮


用情緒來判斷執法輕重,是中國人的特有意識。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熱點案件被網友“宣判”的現象,“槍斃他”、“必須死刑”,甚至把古老的刑罰都搬了出來“活剮了他”……


比如前些年的李天一強姦案,周巖被毀容案、“我爸是李剛案”等等,網友都給予過口頭宣判,並大量施加輿論壓力,很多時候,法院在判決時都必須承受這些強大的輿論壓力,甚至為了平息公憤,產生錯誤判決的現象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我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從沒聽說以“群眾滿意為標準”,群眾只有情緒,沒有依據,更無準繩。相反,司法絕不能以個人以及公眾的情緒作參考,個人和公眾也不能給判決施加壓力。這已是在任何法制國家都形成的基本共識。

題主問長春長生案判罰是不是輕了,廢才君認為,如果依法判決就無從說輕說重,如果依社會洩憤判決,那就判輕了,把企業關停、沒收財產仍會有人說輕,甚至把有關當事人槍斃仍有人說輕。

司法司政,輿論監督必須要有的,但我們都要理性。


我是廢才


疫苗問題重中之重!

我家裡有兩個寶寶,每次帶著小寶寶打針的時候都要忍著痛。眼睜睜的看著那麼長的針頭插入寶寶皮膚,她哭的那樣心裡很痛。都是為了寶寶好為了有更好的身體才忍痛讓她經受這些。誰承想這件事暴露出來,我們家長做的是對還是錯呢?

打針的時候醫生首先會問小孩子最近有沒有感冒發燒不舒服。因為有的疫苗是減毒,或滅活疫苗。滅活的還好說,打了進去之少很安全,但是減毒會不會引起併發症我就心裡不踏實。醫生都會如此過細的問,難道如此大的藥企會不知道疫苗的重要性。

現如今我小孩打的疫苗是國家免費,國家出錢的惠民政策。疫苗這道關真的一定要把控好!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他們不保護好,如何談少年強則中國強?


另外再如今的法律框架下竟然敢走這條高壓線,違法的成本太低了,事情的定責太輕,建議國家法律出臺相關政策嚴格打擊疫苗類違法行為! 刑責太輕,更何況是關乎民生的大事!


經典電影視


法律問題不是我的專長,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專門幫您諮詢了華中科技大學法律學碩士,知名法律學者魏景峰。魏景峰曾在2016年以檢察官身份公訴了山東疫苗案系列案。以下是他的觀點:

出了輿情事件,一味要求判死刑、判重刑是不理性的。在輿情事件面前,廣大人民群眾以各種形式密切關注、表達觀點、參與其中是好的,有利於督促相關機關及時開展調查,增加透明度。

但是,違法犯罪行為,最終還是需要法律來調解決,悲憤之餘我們也要理性。相信本次疫苗案,如果查實,涉案企業及人員肯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具體到這個案件,344萬的罰款數額肯定也是依據法律確定的,不能因為犯罪行為引起民眾憤怒就加大量刑。總之,這一事件我們應該參與其中,最終還是要相信法律。


山東百曉生


請問這問題疫苗已經出現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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