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拒絕上交收入,算不算沒有責任心?

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


6月6日

首先,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的。

男方在婚前能夠做到全款買房買車,也願意將女方的姓名加上,說明男方是有著共同經營家庭生活的能力和承擔的。交不交付收入並不能作為衡量一個男性在婚姻中的責任心的標尺。

其次,應不應該將收入交給女方。我覺得要區分不同的情況:

1. 如果婚後屬於男方工作,女方做全職太太,那麼男方應當從收入中交付足夠家庭日常開支和女方生活所需的數額。

2. 如果婚後兩人都在工作,那麼應當視具體情況按一定份額或者平均共同承擔家庭支出。這種情況下,最好是設立一個共同賬戶,兩個人將收入一部分存入其中用以支持家庭生活開支。而且,對於這樣的情況中承擔較多家事勞務的一方可以少承擔金錢負擔。

即便是結了婚,我們人仍舊是獨立的個體。

作為一個職場人士,手中必然是需要有一定可支配收入的。退一萬步講,一個男性即使結婚,在支撐家庭開支之外,理應保有部分收入供自己使用。結婚不是女性放棄一切成為一個“煮飯婆”,也不是男性失去個人所得的全部支配權,變成女方和家庭的錢袋子。

家庭的發展與男方上交的收入沒有絕對關係。

這世界從來沒有規定說,錢一定要在男方手中也沒有人確定無疑的說婚姻締結後,錢只有被女方掌控家庭才能越來越富裕和諧。交付收入並不是衡量標準,試想一下,一個每日渾渾噩噩,月收入只有兩三千但是會把錢都給你的丈夫和一個頭腦聰慧、收入殷實,為你著想和主動承擔家庭開支但是會保有自己的部分收入支配權的丈夫,誰才是對這個家庭、對你個人有責任心的那一個呢?並且,如果男方在婚前能夠買房買車,說明商業頭腦是不錯的,這些收入在他手中,為家庭創造更多收入可能性不是更大嗎?

如果說是擔心離婚,那就更不用想太多。他交或者不交,婚後所得,能夠認定為共同財產的還是共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還是個人財產。

題主不妨好好考慮下。


劉輝律師



婚後男方拒絕上交收入,算不算沒有責任心?我看應該是吧。

在一個家庭當中,男人應該是主要的財富創造者。自古以來中國就有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習俗,男人掙了錢後交由老婆掌管。在男女平等的今天,這種傳統仍有必要傳承下去,把錢讓女人掌握。這是因為:

第一,男人吃喝無度,唱歌跳舞,只要有錢,揮霍無度。所以讓他把錢上交,沒有必要,就不去搞什麼高消費了。

第二,男人有錢就變壞,男人有錢易於出軌。卡住他手裡的錢,沒有了經費,就只有賊心賊膽,沒有賊錢了,也就老實了。

第三,男人易於大手大腳,不該買的買,不該花的花,到月底一交帳,月光族一個。到急用錢時就抓瞎了,還要東挪西借的,很受難為。

女人當家,男人做主。家裡有了大事,要動用家庭小金庫時,還是男人說了算。不會影響男人投資理財的。

當然,只顧自己掙錢自己花,不管家裡揭不揭開鍋的男人,是極不負責任的男人。對家庭,對妻子,對父母,對孩子都是缺乏責任心的,不能算是好男人。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題主不知道是男是女,貌似男方多點。

你下面的說明很重要:婚前全款買房買車加裝修,房子願意加名。說明男方不是一個小氣的人,而且家庭或者自身財力還不錯,更願意為這段婚姻付出很多經濟上的責任,這是讓人稱許的。

我們家孩子爸的收入,在有小孩前是他自己收著,有小孩後只要手裡有錢都會給我,卡上只留幾百塊生活費。後來開通了信用卡,他所有的錢基本上都給了我,需要還卡時找我再要錢。作為對等的信任,到了還款日他需要還多少我就給多少,從來不看明細,也不過問花在哪裡了。

我認為,男方上不上交收入,在有孩子之前,而且雙方都有各自經濟來源的情況下,無所謂,和責任心不大,只是性格問題。但是,如果女方沒有經濟收入、有了孩子,男方就必須承擔起家庭的責任了,就是養老婆養孩子的責任。

至於給多少,取決於妻子的理財能力,以及性格特點。如果是持家有道,而且不亂花錢,凡事以家庭為重的,即使男方全給問題也不大。反之,丈夫就必須守著一點了。可以給一部分生活費,但大頭得掌握在自己手裡。

但是,不管如何,家裡所有的錢財都必須公開透明,不管是收入、支出,還是負債。既然組成了家庭,兩個人都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就像合夥開公司,賬目必須得清清楚楚。大項的開支兩個人商量著來,也是對彼此的尊重。如果大夥都藏著掖著,這個家庭就沒意義了。當然,最後總管財務的是誰,取決於各人的能力及性格特點,可以仔細協商後定奪。

夫妻間有什麼不可以說的呢,這點點小事,好好商量著來。

(網絡圖片)


冰糖銀耳蓮子羹


責任心,一定要上交收入嗎?

以前是男尊女卑,建國後,男女平等,現在天天喊女權,逐漸的變成了女尊男卑。

家庭是兩個人的事,婚姻也是需要經營的。

你的一句上交,就讓人感覺到你凌駕於他之上,當婚姻中的兩個人不在平等後,你們也不遠了(如果這句話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


安風


把工資交給一個人統籌,是一種很好的財產管控方式。這跟信任、能力有關,跟責任完全不搭界。以下幾種情況不適宜合併管控:1、管財的一方做不到公開,分配公平;2、不懂金融,不會理財;3、嗜賭,或喜歡冒險性投資;4、不擅溝通,資金外借自作主張;5、沒有規劃,過分死摳,或揮霍無度。

個人認為,女主人學一點理財,存款、保險、基金合理分配,對上能盡孝道,適度交往人情,撫育好子女,還是非常和諧的家庭局面。


氤氳茶綠


交給你幹什麼?給你買包買化妝品?還是投資理財?你確定你的理財能力比你家男人厲害。先確定這2點再說,如果是第一條,還是算了,你沒這能力管錢。如果就限制男人在外面亂花,給個1000生活費,那說明你很蠢,你根本管不住男人。也限制了你家男人的人際關係,個人認為偉大的男人背後多有一個默默付出的女人。而且很強大,絕對不會拿個繩子吊在老鷹腳上,讓他變成一隻麻雀。到最後說自家男人沒用。會問這個問題想著這個問題的女人應該很蠢,聰明不到那去。


方學群


看到這個問題,男方能婚前全款買房買車,也願意房子加名,己經事實證明男人很大度,更會理財,因此,個人覺得沒必要上交。

婚姻法也沒規定家庭收入一定要由女人掌握,相反,男人掌握更利於家庭發展,投資時不需要請示彙報,更能把握時機。因此夫妻在一起,沒有規定一定要女人掌握經濟,誰能管理得更好更能對家庭有利益就可以。所以個覺得這個男人是個好男人,應當發揮它的潛力,所以不能因為用上交經濟作為指標,沒有誰規定經濟一定是女人掌控。相反,在這個家庭中男人掌控更有利於投資理財,生活中不能強勢,強勢也需要理由,經濟給女人掌控後,男人需要投資時,等女人同意了,早就過了時效了,所以說投資者也是有時間限制的,恰如其分的掌握時機,才能得心應手,才能精準的把握時機。

總結一下,婚後男方拒絕上交收入,就他婚前的這些擔當,就足以證明他是一個理財好手,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是更有利於家庭的發展嗎?因此個人覺得題主應當說是一個非常有責任心的男人


唱起心中快樂的歌


我個人覺得婚後上不上交工資跟責任心沒啥關係!上不上交工資一般情況下沒啥意義!用錢的時候對方還是會要,不給還得吵架!

其實上交工資只是對方要的一個態度,如果你能把這個態度處理好,一切問題迎刃而解!

比如工資再你自己手上,你把錢花哪去了,給對方交一個底,有沒有亂花錢,只要花的錢能對上數,都用在了正途就可以了!但是敏感時期最好還是上交工資,比如女方懷孕期間,比如對方是家庭主婦!不上交工資也可以,但是你得處理好,對方沒有工作期間你要主動承擔家庭開支等等


8君凰雪靈8


男方為了結婚已經花了不少錢了!有可能拉饑荒!拒絕收入上交可能是還債了!你不問問欠了多少錢外債?是否需要把你要的鉅額彩禮拿回來還債!不夠的再從孃家拿點回來先把饑荒堵上!然後好好上班努力工作,和老公一起努力創造更好的生活!給老公及公婆買上個健康理財保險!我就不信了!你老公不會把收入上交!還是你不會辦事!


朱邦志


這個問題要辯證的看待,要看妻子是否善於理財,是否會不顧小家庭把金錢源源不斷輸送給孃家,是否是購物狂,是否有其他消費不良嗜好。如果妻子善於持家過日子理財有方的,男方應該把經濟大權交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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