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批法官機械辦案,不懂社情民意批對了嗎?

人民日報批法官機械辦案,不懂社情民意批對了嗎?“法眼觀察” 三十萬法律人的共同選擇

這世界永遠沒有換位思考,有且只有感同身受!

看到《人民日報刊文猛批部分法官:機械辦案,不懂警察之難!》(原標題為:法官辦案,合法條也要合民情),老枉真是驚呆了!

作為“人民”的最高輿論媒體,如此直白地批評司法審判,這在全世界都是少有的,幾十萬法官辛辛苦苦,積攢的司法公信力,經得起這樣的詰責與折騰嗎?

人民日報這篇政論是有由頭的,由頭來源與北京某法院開展“浸潤式社會體察學習”,安排青年幹部到鄉鎮、街道跟班鍛鍊。據稱效果顯著——

“法官助理在派出所跟班,感受到警察出警的強度,修正了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對公安機關的認識。法官助理在居委會參與調解,再遇到離婚案件時,才知道了怎麼做雙方工作最有效。”

筆者並不否認法官參與社會工作,會對其解決社會矛盾糾紛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你文中的舉例與標題就牛頭不對馬嘴。

文章說到天津大媽氣槍案,認為該案最終被改判,很大程度上都因為一審時沒有妥善處理好天理、國法、人情的關係。

要知道這案子是刑事公訴案子,是公安偵查、檢察公訴一步一步才走到法院的呀,這個案子產生分歧的根源,在於槍支鑑定——老太太射擊攤的槍是不是槍。

《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可是公安部制定的,他們說是槍基層法官敢說不是槍嗎?他們指鹿為馬基層法官敢說不是馬嗎?法官真的有那麼牛逼嗎?

如今怎麼反而成了“法官機械辦案,不懂警察之難!”你舉這樣的例子,全國幾十萬基層法官能服嗎?

近幾年因為翫忽職守、徇私枉法、枉法裁判進去的法官,你還能數得過來嗎?他們進去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機械辦案”,當然,你們會換一個法律術語——有法不依。

人民日报批法官机械办案,不懂社情民意批对了吗?

中國的法官一直陷入在一種騎牆的兩難境地,思維上,不但要有法律思維,還要有政治思維;意識上,不但要有法律意識,還要有政治意識;效果上,不但要實現案件的法律效果,還要實現社會效果……

嚴格依法,他們說你機械辦案;多方兼顧,他們又說你“和稀泥”。文中說“法官助理在居委會有了調解家庭糾紛的經歷,再遇到離婚案件時,才知道了怎麼做雙方工作最有效。”

真的是這樣嗎?法院的多少案子都是居委會調解不了的,是他們吃完的剩飯,啃不了的骨頭,才到最後一道防線,是法院把他們調解了、消化了、和諧了,這些難道你們一點都看不到嗎?

術業有專攻,法官處理的矛盾糾紛方方面面,只用查一查民事案由的相關規定,就有幾百種之多,僅僅行政訴訟一個庭三五個法官,對著的就是幾十個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

總不可能把三百六十行做個遍,再才能做法官吧?法官不可能樣樣精通,法官只能選擇精通法律,不懂警察之難不是問題,問題是法官是否嚴格依照了警察執法規範,對警察的執法行為進行認定。

說到社會實踐,倒是建議人民日報記者們也積極參與人民審判,人民陪審員的大門向你們敞開著呢,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和法官是一樣的,體會一下,感同身受一下,你就會知道法官也很難!

人民日报批法官机械办案,不懂社情民意批对了吗?

不久前,筆者到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採訪瞭解到,該院35歲以下青年幹部佔70%、研究生學歷超76%,多是“從校門直接進院門”,普遍缺乏一線群眾工作經驗。針對這一現狀,該院開展浸潤式社會體察學習,安排青年幹部到鄉鎮、街道跟班鍛鍊。

從體察學習心得體會中可以看到,法官助理在派出所跟班,才第一次感受到警察出警的強度,修正了自己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對公安機關的認識。法官助理在居委會有了調解家庭糾紛的經歷,再遇到離婚案件時,才知道了怎麼做雙方工作最有效。法官助理在坐堂問案之餘,到110指揮中心、信訪辦公室、拆遷拆違辦公室等一線崗位蹲點,直面群眾訴求、理解群眾心理、學用群眾語言,大大提升了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司法改革的推進,一大批“科班”出身的法學專業人才走上審判崗位,優化了法官結構,提高了司法專業化水平。但一些年輕法官缺乏對社情民意的瞭解,機械辦案,看似符合法理但卻不合情理,難以得到群眾的認可。近年來媒體報道的於歡案、老太擺氣球射擊攤案等,最終被改判,很大程度上都因為一審時沒有妥善處理好天理、國法、人情的關係。分析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不難發現,一些當事人不服法院判決,不斷上訪,其中也不乏上述原因。

人民群眾打官司時,不可能全都能做到法言法語、訴求清晰、舉證得力。矛盾糾紛進入法院,法官不僅要依法裁判,還要做大量的調查、釋法、調解工作。這就要求法官知民情、曉民風、懂民意。

如果法官機械地坐堂問案,不解民風民俗,注重邏輯輕視經驗,作出的裁判就有可能看似符合法律,實際往往與公平正義發生偏差。

北京門頭溝法院的探索給人以啟示:各級法院都應該創造更多機會,讓青年幹部,特別是將來有可能走上審判崗位的法官助理走出院門,到最基層去、到最一線去、到矛盾糾紛最多的地方去,在最直接面對群眾、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崗位上學習掌握群眾工作方法,弄懂群眾心理、鄉土語言、溝通技巧,學會調處糾紛、主動服務、宣傳發動。

一名優秀的法官,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嫻熟運用者,還要努力成為社會關係的高超修復者;不僅要學會用法律視角看問題,還要善於從社會視角多維度把握問題實質。如何成為優秀的法官?要走出去,沉下去,從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中汲取源源不斷的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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