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律與法規有何不同?

法國神父


就普通人而言,所謂法律與法規,都是人人需要遵守的行為規範,統稱“法律”;從專業的角度,“法律”與“法規”是指不同效力等級方面的規範,1、從效力等級上而言,法律是僅次於憲法的規範,後者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但不能作為具體案件的法律依據,前者則可以作為具體判例的法律依據或者行為準則;法規從法律效力上看,則是低於法律,當二者發生衝突的時候,以法律為準。2、從來源上看,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依據立法程序制定並頒佈,如人們耳熟能詳的《合同法》、《刑法》;法規則分為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制定並頒佈的規範,如《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則是由地方人大及常委會頒佈的相關規範。

對普通人而言,瞭解他們的效力等級以及來源即可。


大聖修緣


“法律”和“法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權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律”,在我國,是專門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國家主席簽署公佈的規範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僅次於憲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稱,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規”是法律效力相對低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法規”主要有如下三種形式,一是由國務院及其所屬政府部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而制定和頒佈的行政法規,也稱行政規章;二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和頒佈的地方性法規;三是設區的市(省會、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施行)。“法規”一般用“條例”、“規定”、“規則”、“辦法”稱謂,如《徵兵工作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等。

在我國,法律和法規都需要遵守。但違反了法規一般不會對個人產生不良的後果,違反了法律則不一樣。如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其違法記錄將會被記入個人檔案。


海青會OCYA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是法律;國務院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是行政法規;各省、直轄市、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是地方性法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另外國務院各部委可以制定部門規章;省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制定規章。法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前述規範性文件可以稱為廣義上的法律,狹義的法律專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憲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次是法律,再次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再次部門和政府規章。


SirJanzen


1、二者的效力等級不同法律高於法規,法規不得同法律相牴觸。2,制定機構不同,法律是有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制定,而法規可能是國務院或者各部委…制定。3、適用範圍也有區別,法規有可能是法律中某一問題的具體適用。大概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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