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贍養父母責任全部是兒子承擔嗎?

和平使者171347326


子女贍養老人,法律與民間傳統有差異,民間傳統孝為先,不管兒子,女兒,兒媳婦都應盡到孝順父母為原則。主要是兒子為主,女兒為盡到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也沒強求性。一般女兒都懂父母養子養女來之不易,會感恩的。一年一節,生日都會多多少少拿給父母零用錢。大病住院去服待看望。日常生活都由兒子承擔。但是法律沒有兒媳婦對公公婆婆贍養義務。我個人看法是不合情理。養子養女是防老的。子孫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難道兒媳婦就沒義務。家庭中出現贍養父母矛盾性就在其中。兒子繼承了父母財產,兒媳婦一樣享受了繼承財產。應法律明確兒媳婦應瞻養義務。


長樂雄


在我們老家是(蘇北泰州),父母會把家裡產業留給弟弟或者哥哥,女孩出嫁就沒有分了,父母自然就在兒子家養老了,兒女都沒有意見,但也有特殊家庭(獨生子女,兒子不孝順的,兒子沒有能力的)這些自然就會女兒付出多了,但就算在兒子家養老,女兒平時也會把父母接過去住一段時間,每個節日都會給父母買衣服吃的,只是不分父母的家業而已,一般在農村老一輩都會勞動多七十歲多,基本上都有養老錢,還會幫襯著兒子女兒的。所以兒子養老是要看各個地方的,有的地方父母會把家業平分,這樣兒女就都有養老的義務。我們老家就算把家業都給了兒子,女兒還是一樣孝順。


書心肆溢78471764


依據法律規定,贍養義務由子女共同承擔,不會只由兒子或女兒單獨承擔。民俗則一般為財產全部由兒子繼承,養老也由兒子承擔,嫁出去的女兒不繼承財產,也就不負責養老。這是制定法與民俗(習慣法)的衝突,但是,我國以法律規定為準,不承認該習慣法的法律效力。

再延伸一點,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如果夫妻一方賦有贍養義務的人病重,夫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費用的,可以在不離婚的前提下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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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生氣,我公公婆婆家事,我小姑子也是不聞不問,一到我婆婆生日,我小姑子就來個朋友圈,我們就得忙前忙後買這買那,我婆婆也不會看朋友圈,目的何在?一眼就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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