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告訴房東不續租了,但他要從押金里多扣一個月的房租,這樣合理嗎?

吳彥祖DanielWu


人民幣的正面與背面是兩種不同的圖案。同樣,租房合同的承租人與出租人才能合成完整合同。

一是站在租房人的角度,房子我都退回去不租了,你還多收我1個月租金。肯定:不合理。

二是站在出租人的角度,你當初和我訂租房合同時,要求我給你一個月裝修時間,從正式經營日起算租金。你退租了,我又得另花1個月時間另找承租人,才能把房租出去。因此,公平公正,你也得承擔我被中止出租房期間的損失。

咋辦?實事求是唄。


黃金時代當家


這個現象還是很普遍的。

你要考慮自己是否有能力解決這個問題,可以以法律途徑,找律所的朋友幫忙協調。

以前我在國外的時候,也會遇到過這種問題,對於國人的歧視,在社會上普遍存在。沒有任何一份合同,能夠保證你的所有權益得到法律上的妥善解決,在西方都是如此。

下次租房子的時候,你可以考慮多看一下房東如何,或者通過一些互聯網的渠道來解決這些問題。


月光似水遍灑人間


不合理,房東就是給的很,想著法子黑錢,要回來,像你所住的街道村委會反應,只要合同明確,你不理虧,黑著臉要回來,外面的房東都是房租貴的很,還付三押一的,還要再交押金,出去打工的掙錢都不容易,都不能便宜點


一如最初77505056


合同裡是提前一個月,另外合同年限到了沒有?籤合同時房客老是三年五年越多越好,生怕房東要用要房東賠償,自己有問題提前走的時候,就不記得了。往往還把房子弄得亂七八糟,欠費一堆……╮(╯_╰)╭


雨晨漫步


如果還有半個月,合同期限已經到期,也就是如果未提出要續租,那麼還有半個月租戶與房東的租賃合約結束,按照合同規定,在無違約的情況下,應當返還租戶押金。如果房東不退換押金,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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