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結婚前該不該把工資全部給父母來供養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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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我身邊有許多朋友都碰到過這種問題,例如《歡樂頌》裡面蔣欣 飾演的 樊勝美就碰到了類似問題。所以個人覺得,以經濟資助父母撫養弟弟和妹妹,是為孝道,但是有一點,這是在自己條件的允許下,而且還得客觀的看待弟弟妹妹處於什麼樣的狀況,如果弟弟妹妹年紀已經足夠大, 而父母盲目的溺愛,那你大可不必要讓自己陷入困境。總之,長大成人之後,不管男女,給父母一些經濟支撐,都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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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得看以什麼角度看問題,法律沒規定,給不給都不會違背倫理道德。自主權在你,你是通過自己的努力、汗水或者說是知識、智慧得到的報酬,你有分配它的權利。給了,你可能會減輕父母的負擔,也可能讓父母擔心你婚後生活質量。不給,什麼事都沒發生,這是你的內心再鬥爭!沒人惦記你的工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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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凡事都沒有應該不應該之說,父母如果條件好,也不會用到女兒的錢,即使交給父母,他們也是幫你存著,後面你需要用到的時候會加倍的還給你。一般的父母都是這樣的,當然重男輕女或者家裡條件確實不好的另當別論。

家裡條件確實不好的,女孩子幫父母分擔一點,渡過經濟緊張的時期,女孩子自己也會開心的,如果連這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以後談何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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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不要把全部的工資交由父母,自己需要存點私房錢,投資於理財或者是儲蓄以備不時之需。幫助別人的前提是,首先自己需要非常強大。因為結婚後,自己將重新組成家庭,各種突發狀況隨時會出現,自己要有獨立應付的能力。 如果工資富裕的話,可以贊助弟弟妹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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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個人感覺看家庭狀況,沒結婚前,結婚後孝敬父母,關心弟弟妹妹,都是應該的。沒有什麼對不對,該不該。給自己適當留點私房錢打扮打扮自己,還是應該的,畢竟戀愛期間難免和男朋友吃過飯什麼的,總不能老讓男朋友出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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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觀點,父母的經濟條件不錯的情況下可以每月少給他們一點,這是自己的心意,但如果家境不好,應該會給自己留下生活費,其它的都交給父母,由他們自由支配。對父母我們要盡最大的孝心,他們的養育之恩無以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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