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兩年換三份工作,很頻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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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畢業兩年,如果按正規公司來算。除了正常節假日,你應該工作了20個月。在這20個月了,您換了兩家三份工作,還不算您辭職再找工作的時間。也就是平均不到七個月換一份工作。每份新工作試用期或適應期一般三個月,您真正在每份工作也就三個多月。這對於您的漫長的職場生涯來說,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如果這還算不頻繁的話,那後果可能您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

作為一個新進職場的人,首先不要眼高手低。每一份職位都有能發揮你的特長的一面,每一個公司都有它的長處和短處。在職場,最好的員工是把自己的長處和公司特有的優勢結合在一起,以此來掩蓋自身的短處。就像太陽一樣,你永遠看不到它的黑子存在。所以說,您與其去頻繁的換工作,不如靜下心來分析一下自己本身優勢和公司的契合點,從而更快的融入公司。發揮自己應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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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換三份工作,不算頻繁啊,我當年畢業工作了一年就辭職了,只是後來去考研了,如果沒考上,也會接著找工作的。

換工作不可怕,但你不能因為沉不下心來而去換,你這是在逃避。如果你每換一份工作,不管工作本身是否喜歡,你都能夠在任職期間做到正能量滿滿,把領導交代的事情處理得井井有條,在把本職工作做得很出色的情況下,再去尋找更適合自己的工作,那麼這就無可厚非了。

通過一定次數的跳槽後,你要能給自己定位了,真正愛做什麼,想做什麼,然後找一家公司踏踏實實地做,或者是創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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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按照正常來說,你這個已經算頻繁了,因為一個工作都沒有持續一年,而且換工作期間可能還有空檔期,時間可能更少了,所以肯定算是頻繁的

但是呢,話不能說的太死,任何事都還沒有絕對的定論,如果說你這麼頻繁的換工作是為了真正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或者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歡什麼工作的話,那也是可以的,不包含你好幾份工作都是一個性質的,那就沒什麼意義了

因為你從瞭解一份工作和公司,按照你的速度的話,我覺得是體驗不出來什麼太大的區別,有些深層次的東西根本接觸不到,不能那麼早下定論對於這個工作的喜歡與否,總而言之,工作不易,找到自己喜歡的就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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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換工作這個事情頻繁不頻繁不重要,最主要還是看你是否有明確目的的更換工作。還是因為你確實沒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環境。正所謂樹挪死人挪活!但是千萬千萬記住了人挪活的過程中,你自己有給自己定位嗎?我究竟要達到什麼目標?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到底要選擇一個什麼樣的工作?我適合什麼樣的環境?我的前一個工作的得失?我在下一個工作中怎樣改進工作方法?我該怎樣發揮自己的性格特點去適應新的環境? 人不可以好高騖遠,但是又不能失去一顆進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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