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CBA將推出多項改制:統一合同、轉會限制、工資帽

重磅!CBA将推出多项改制:统一合同、转会限制、工资帽

直播吧7月23日訊 據籃球記者賈磊瞭解到的獨家消息,CBA公司已經向各俱樂部下發了最新的球員註冊及轉會規定,其中包含統一格式的國內球員聘用合同和外籍球員聘用合同。

新推出的規則完善了目前CBA市場球員的聘用和轉會規則,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

1。所有球員未來與俱樂部簽訂的合同都將按照CBA統一的合同模板進行簽署;

2。國內球員與俱樂部的合同將被分為5個類別;

3。球員轉會將受到嚴格的規則限制,球員效力的原俱樂部有權向該球員轉會後所效力的新俱樂部收取培養費;

4。對於俱樂部自主培養出的優秀球員,俱樂部享有對球員優先續約的權利(最長時間12年);

5.CBA未來將在逐步改革中設立工資帽。

重磅!CBA将推出多项改制:统一合同、转会限制、工资帽

(由於這份具體的細則文件太長,我在這裡為大家進行了簡單的總結)

關於註冊及轉會

1。年度註冊代表球員的歸屬。每個國內球員只能在一家CBA俱樂部進行註冊,每年的註冊時間是8月1日-8月31日;

2。各俱樂部每賽季國內球員註冊名額為20人,年齡應在18歲以上,當年選秀球員以及註冊截止日前完成租借手續的球員不佔名額;

3。各俱樂部每年註冊的港澳臺球員不得超過2人;

4。各俱樂部每年可註冊2名在NBL聯賽打球的球員,但該球員必須曾在CBA聯賽註冊或者當年參加了CBA選秀未被選中。

(球員的註冊將決定著該球員的歸屬以及未來哪傢俱樂部享有優先簽約權)

關於球員的轉會及合同類別

新規定將國內球員的合同分為五類,並對每一類合同的薪水保障比例、簽約年限、俱樂部行駛優先續約權的條件、薪水漲幅都有了詳細的明確規定。

這五類合同分為新秀合同、保護合同、常規合同、頂薪合同、老將合同。

重磅!CBA将推出多项改制:统一合同、转会限制、工资帽

簡單來說,一個首次進入CBA的球員,如果20歲前和球隊簽約,可以簽署兩年合同,超過兩年的合同最長也只能簽到年滿22歲,這份合同有60%薪水享有保障。

新秀合同年滿之後,俱樂部享有優先續約權,俱樂部可以選擇與球員簽署B類合同或C類合同或允許球員轉會。第二份合同的最長年限為5年,這份合同有80%薪水享有保障。

第二份合同到期之後,俱樂部仍然有優先留下球員的權利,但每支球隊僅限3人,俱樂部需用球隊頂薪的方式與球員進行續約,既全隊最高薪水,且每年工資漲幅不低於10%,合同最長年限5年,薪水為100%完全保障。(如俱樂部向2名球員行駛頂薪續約權,則該2名球員工資排名全隊前兩位,以此類推,最多3人。)

球隊薪水排名前三位的頂薪球員,其年薪將至少比該俱樂部年薪排名第四位的球員多50萬。

球隊未行駛頂薪續約權的球員可選擇轉會,但需新效力俱樂部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

34歲以上或在單一俱樂部效力12年以上的球員可與原俱樂部簽署2年或2年以下的老將合同,俱樂部將不再享有優先續約權,球員可自主選擇轉會,並且新效力俱樂部不用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但新合同的年薪不得超過該俱樂部頂薪,未來不計入工資帽。

關於培養費的支付

1。球員合同期滿後完成轉會,新俱樂部需要向原俱樂部按照球員新合約的年平均工資(不含獎金)支付培養費。

2。大學生球員參加選秀被選中無須支付培養費,但如果是上大學前被認定為俱樂部自行培養的球員,在選秀中選中該球員的俱樂部在簽約前需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各CBA、NBL俱樂部推薦參加選秀並被新俱樂部選中的球員,該球員新簽約俱樂部需向原俱樂部支付培養費。培養費金額為球員新合同年平均工資的 40% (不含獎金)。

(如兩俱樂部達成一致,原俱樂部可放棄收取培養費。)

關於球員簽約及轉會新規則推出的初衷

CBA公司對於本次新規則討論及制定歷時半年多的時間,相關負責人在談到規則制定的初衷時表示:

1。制定標準合同的目的是:規範俱樂部與球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為聯賽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2。標準合同的政策導向是:鼓勵俱樂部培養年輕球員;在保護俱樂部自主培養的核心球員同時,適當放開球員流動。

關於新規則的爭議:

儘管新規則CBA還沒有官方對外公佈,但已經引起了一些業內知情人的討論,主要爭議在於新規則中球員的轉會受到了一定限制,明確了俱樂部之間支付培養費的條件,這勢必會讓球員在轉會的過程中增加難度。

拿今夏的自由球員曾令旭舉例來說。根據新規則,新疆隊需要向山西隊支付曾令旭新合同的平均年薪作為培養費。如果按照之前媒體曝出的3年2000萬的合同計算,山西隊有權向新疆收取六百萬左右的培養費。這筆費用顯然超出了新疆隊的預算,如果把這筆培養費計算進去,新疆隊給曾令旭開出的合同金額勢必就會減少。

一位負責球員轉會的經紀人表示:“新規則剝奪了球員的利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除了在球隊效力了12年的老將,CBA以後就沒有自由球員這個說法了,因為在這之前的每一次轉會都要支付培養費。一名球員在一個俱樂部打上12年之後至少也要30歲了,很多球員已經過了籤大合同的黃金期。”

不過對於這種觀點,一位CBA俱樂部的總經理有不同的看法。“規則對所有俱樂部和球員都是公平的。合同到期之後,如果球員打出了足夠的水平和身價,俱樂部自然會給出和他能力相符的薪水竭力讓他留下,如果俱樂部給出的薪水和他的能力不相符,也會有其他俱樂部願意為他支付培養費。”

但以球員經紀人的觀點,對於俱樂部自主培養的球員,在轉會時向其他俱樂部收取培養費是合理的,但對於此前通過轉會加盟的球員,合同到期之後還要收取培養費,這讓他有些不能理解。“一個球員在青年隊的時候可以說培養,進入職業聯盟之後就不存在培養這個說法了,這在NBA也沒有。”

如果單純的和NBA橫向對比,CBA對於球員自由轉會的規則限制確實增加了門檻,特別是像曾令旭、李根、張兆旭這樣原本處於體制外的“自由球員”。在尋找新東家的過程中,俱樂部會將“培養費”納入招募球員的預算,這勢必會減少俱樂部給球員開出的合同金額。

在談到“培養球員”的概念時,一位俱樂部的總經理解釋說:“CBA球員轉會到新的俱樂部,大多都能拿到比之前更高的薪水,獲得更多的出場時間和展示平臺。俱樂部提供了更好的機會,發著更高的工資,提供衣食住行,也幫助球員提高了自己的身價,這難道不是培養嗎?”

可站在球員的角度,經紀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球員的薪水也不是白領的,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為俱樂部創造了更高的價值,獲得了更好的成績,球隊只有拿到更好的成績時票房和贊助商等收入才會增加,這一點是相輔相成的。”

其實,在任何一個職業聯盟當中,俱樂部投資人和球員的利益都是相互衝突的,想找到雙方的利益平衡點是很難做到的。即便是NBA,也曾出現勞資談判導致聯盟停擺的情況。

一位球隊的總經理表示,我們不能拿現階段的CBA和NBA進行單純的橫向對比。“NBA是一個盈利的聯盟,無論是聯盟、球隊還是球員,大家只是商討賺的錢怎麼分,但我們的CBA不一樣,幾乎所有球隊都是賠錢的狀態,如果再不制定合理的規則來保持聯賽的良性發展,那投資人的利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

此前,CBA一直有著“外來的和尚好唸經”這個說法。意思是說,球隊自己培養的球員在體制內無法自由轉會,所以漲薪非常困難,而從其他球隊轉會過來的球員往往拿著很高的薪水,這也讓很多低薪高能的球員有所不滿。

“其實我們CBA中大多數球員拿到薪水都是符合他們身價的,之所以他們覺得自己拿的薪水低,是因為他們和很多身價暴漲的自由球員相對比。”一位球隊的總經理解釋說:“可這些通過轉會拿到高薪的球員是在相對封閉的球員市場下依靠自由身份的稀少拿到的大合同,高額合同中有很多市場環境特殊情況下的溢價,並不是他們真實身價的體現。”

“物以稀為貴”用來形容CBA的自由球員恐怕再合適不過了。

該怎樣衡量一個球員的身價是否合理呢?這位總經理表示:“很簡單,外援市場是完全開放的,如果一個國內球員的年薪是500萬,我們拿他和一個年薪500萬的外援比,他能不能打得過這個外援?”

除了怎樣合理的限制球員薪水,CBA公司在新規則的考量上更重要一點是鼓勵俱樂部和地方體育局進行人才培養。

和NBA大部分人才來自於NCAA不同,CBA的人才培養大多來自俱樂部的青年隊、地方體育局和專業體校。這也是CBA公司要保證俱樂部在新規則中對自主培養的人才擁有優先續約權的原因。

在最近幾年的CBA市場中,一些土豪俱樂部希望用砸錢買球員的方式迅速提升俱樂部的實力,這讓一些大力發展青訓的俱樂部和地方體育局非常不滿。

一位負責青少年球員培養的業內人士表示:“一個優秀的年輕球員從開始培養到成材,平均成本至少要花掉20萬,如果單純用砸高薪就能解決一切問題,那以後還有哪個俱樂部願意去培養年輕球員?”

年輕人才的培養是中國籃球的實力提升的基礎,也是CBA職業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環,姚明很清楚這一點。

當然,對於這次推出的新規則,CBA公司不會一刀切,隨著時間的推移,規則仍然會繼續完善,未來還會逐漸制定工資帽。

按照計劃,CBA公司將在2018-19賽季推出《標準合同》(測試版);在2019-20賽季完成第一次修訂,推出《標準合同》試行版;在2020-21賽季完成第二次修訂,推出《標準合同》正式版。球員已簽訂的合同隨著合同版本的更新自動升級。

CBA的職業化是個大進程,既要符合市場規律,又要考慮到實際的國情,改制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怎樣制定出最合理的制度,穩步的推進CBA發展,不止是姚明一個人的事,也是我們每一箇中國籃球人需要關心和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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