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7歲刺殺女王開始,他從未停止,警方強制送他上島包吃包住包玩


1981年10月14日,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正對新西蘭進行訪問,英國女王下車後,向著兩邊夾道歡迎的人群揮手致意,準備走進奧塔哥博物館正門....。

女王並不知道在奧塔哥博物館大門對面的大樓上,一支點22步槍正向她瞄準,片刻後子彈在空中劃過了長長的一道軌跡,向女王飛去。喧鬧嘈雜的人群似乎卻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女王也不知道。因為這一槍並沒射中。

然而人群中還是有不少人聽到了槍聲,弗蘭克範德艾克是當時奧塔哥博物館保護區的數十名警察之一,他回憶說:“我聽得很清楚,是槍聲,並且幾乎肯定是小口徑步槍的槍響...幾乎所有警察都在往四周看,掃視著可能的情況,但是什麼也沒發生......”事後媒體問警方那聲響聲是什麼時,警方表示,那是一個標誌牌跌落的聲音。


8天之後,警方在調查前些天發生的另一起持械搶劫郵局案時,意外發現一個緊張的高中生穿著的迷彩夾克,與之前郵局搶劫案裡目擊者裡描述的那種迷彩夾克極為相似,隨後將那戶人家中的三名高中生帶回去一查,發現了槍支和奧塔哥博物館周邊的手繪地圖。

警方終於明白他們抓到的,不只是搶劫犯,還有刺殺未遂的刺客!審訊後得知,開槍的正是17歲的劉易斯。問及動機,原來一直生活在繼父暴力毆打下的劉易斯,從小就崇尚暴力。他帶著兩個“小弟”,盜竊了一家槍店,偷走了一些武器藏了起來…又戴著面具穿著迷彩服持槍打劫了郵局,為的是殺了來訪的英國女王,讓自己成為享譽全球的大罪犯!

劉易斯騎著自行車,四處踩點,終於終於選定了亞當斯大廈,刺殺失敗後的劉易斯很快騎逃離了現場。圖中字母“A”標誌著劉易斯在暗殺期間的位置。劉易斯還交代,他最怕的是一個叫“雪人”的人,是“雪人”指使他刺殺的,可劉易斯的交代顛三倒四,變化無端,警方也不能斷定真假。


按新西蘭法律,行刺英國女王便是行刺新西蘭的最高元首,屬叛國罪,而叛國罪的刑罰,是死刑。然而為了掩蓋安保問題,法庭只起訴了劉易斯兩項罪名:1 非法持有武器 2公共場合開槍。在後來劉易斯的回憶錄裡,他寫道:“當地警方受到了上層的壓力,他們警告我,如果我說出事實,他們會讓我生不如死...”

劉易斯最終被判三年徒刑,最後一年,他被送到精神病醫院療養。但劉易斯並未就此善罷甘休,1983年,戴安娜王妃訪問新西蘭,他再次計劃實施暗殺。在逃離精神醫院時,被多名守衛制服。出獄後他又搶了幾次銀行。 最神奇的一次,警方和直升機一起對他圍追堵截,他卻像忍者一樣倒掛在大巴的車底,從眾人眼皮子底下逃掉...。

之後,劉易斯刑滿釋放不久,又去犯罪,直到被抓,再次刑滿釋放,又再次犯罪。1995年11月,英國女王計劃再次訪問新西蘭…警方大為頭疼,因為劉易斯此時正處於假釋狀態,沒有犯事的話不能重新把他逮回去,但又怕他會再次行刺。於是警方想了個“絕妙”的主意,既然不能把你重新逮回監獄,那不如送你去海中的大堡礁上度假吧!公費包吃包住包玩,就是讓你不能回來。


之後,劉易斯被關入精神病院,在其中,他完成了一本回憶錄,但在幾天之後的1997年9月23日,劉易斯被發現在屋內自殺身亡,終年33歲。警方一直不知道,他說的指使者“雪人”是真有其人,還是臆想之物,一切的真相,也都隨著他的自殺一起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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