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寧陽:檢察建議公開送達現場示證

公開送達檢察建議書   今年4月19日,山東省寧陽縣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室內,舉行了一個特別的檢察建議書公開送達活動。檢察建議書的送達對象,是寧陽縣國土局。該院副檢察長王永建主持了這場檢察建議公開送達儀式。   這件檢察建議與一塊農用地有關。今年1月至2月,崔某未經縣級以上政府批准,在寧陽縣東莊鎮東崔村村南基本農田內擅自採挖砂岩,造成基本農田大量毀壞,喪失種植條件。寧陽縣檢察院走訪調查中發現了這個問題。經勘驗,崔某在基本農田內非法開採砂岩累計3.87萬立方米,破壞基本農田27.3畝,非法獲利23.6萬餘元,造成原有耕作層已嚴重毀壞。   2月7日,崔某因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國土部門移送公安機關。在對該案審查批捕的同時,該院發現,由於國土資源局僅將該案作為刑事案件結案處理,未責令其限期改正,被破壞的生態資源沒有得到恢復。為此,該院有針對性地製作了檢察建議書。   該院建議國土部門,對崔某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限期恢復被破壞的土地植被;逾期不改正,責令其繳納復墾費,專項用於恢復被破壞的土地,及時修復受損生態資源。同時,對近年來查辦的破壞土地的案件進行詳細排查摸底,對破壞土地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執法大檢查等。   為了強化這份檢察建議書的監督效果,寧陽縣檢察院並沒有採用文來文往的原有方式,而是選擇公開送達。送達儀式上,檢察官還對檢察建議涉及的相關證據進行出示並予以說明。案發現場航拍圖和視頻顯示,案發現場的植被及土層已經完全受到破壞,喪失種植條件,令人觸目驚心。   “請在收到建議書後兩個月內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回覆本院。”主持儀式的王永建說。   寧陽縣國土局局長呂洪聖表示:“檢察建議負責地指出了問題,說明我們局在工作中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下一步,我們還將舉一反三,把土地和資源的執法關口前移,加大巡查力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快查處。”   發出檢察建議後,該院民行部門一直督促跟進,多次會同國土部門、當地政府有關人員到被破壞土地現場實地查看土地恢復情況。目前27.3畝被被毀農田基本修復完畢,整理後的土地已種植了農作物。   記者還了解到,7月17日,寧陽縣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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