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危樓」住戶維權7年 9人獲賠22萬元露笑臉

“7年了,我們終於拿到了賠償款,感謝法官!”近日,在臨沂市臨沭法院執行局服務大廳,9位申請人鄭重地在和解協議書上籤下名字,緊握著預備收款的銀行卡,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2011年3月,臨沭縣某建築工程公司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塔吊倒塌事故,整個塔吊倒向旁邊的社區住宅樓,造成樓房多處嚴重損壞,住宅樓出現牆面開裂、漏雨,部分住戶受傷住院。

事發後,經有關部門處理,建築工程公司同意賠償,雙方達成協議。

但隨後的履行卻不是那麼順利,受害的住戶多次交涉,建築工程公司卻遲遲不履行協議,這一拖就是兩年。無奈之下,受害人紛紛訴至法院,前後經過兩次鑑定,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該建築工程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建築公司對判決結果不服,覺得其僅僅是提供資質供他人使用,並未實際施工,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塵埃落定,但建築公司仍存有牴觸情緒和僥倖心理,始終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9位住戶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因本案申請人數較多,且大都情緒較激動,一旦處理不及時,極易引發新的矛盾。經承辦法官的努力,該建築公司負責人表示,雖然公司目前經營出現了困難,但仍會盡力兌付賠償,並籌措了22萬元,一次性將申請人賠償履行到位。

魯南商報記者 龐尊利 通訊員 高文波 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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