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監委移送首案開庭 被告貪汙公款48萬元獲刑4年

湘乡市监委移送首案开庭 被告贪污公款48万元获刑4年

湘鄉市監委移送首案在市人民法院審判庭開庭審理。

湘乡市监委移送首案开庭 被告贪污公款48万元获刑4年

庭審現場。

紅網時刻7月23日訊(湘鄉分站記者 胡勝)“我對不起黨和國家,對不起單位,更對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妻兒,每每思及此處我不禁淚流滿面,我祈求政府能夠給我一次洗心革面改過自新的機會,讓我重新做人,好好改過……”7月20日,在湖南省湘鄉市人民法院審判庭,湘鄉市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審查調查終結並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首例案件開庭審理,被告人湘鄉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出納周某因貪汙罪被判刑。

被告人周某是湘鄉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出納。經審理查明,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間,周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六次將公司在湘鄉市農商銀行開設的賬戶內的48萬元人民幣轉入其他賬戶,用於賭博和償還欠款。同時,被告人周某為了隱瞞其支取公司資金的事實,偽造了公司對賬單和存款賬戶金額交易明細。

法院認為,周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佔有公共財物4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汙罪,且情節嚴重,依法應予以懲處。鑑於被告人周某認罪態度較好,主動坦白犯罪事實,法庭在休庭合議後予以當庭宣判,依法判決周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違法貪汙款項予以追繳。周某當庭認罪,並表示不上訴。

法庭上,檢察機關嚴肅而正義的起訴、審判機關威嚴而公正的判決、當事人周某痛心疾首的懺悔,無不讓參加旁聽的黨員幹部警醒。

開展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湘鄉市加快紀檢監察干部深度融合,積極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將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不松、一步不退的強烈信號。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紅陽及全市100餘名黨員幹部參加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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