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後,小孩判給對方撫養,我方出生活費,但是對方只拿錢不管小孩該怎麼辦?

我跟貂蟬有一腿


這種事情我雖然沒遇到過,但是以我的角都來看哈。既然離婚了你們兩個是怎麼想的,離了婚的生活怎麼樣啊 ! 那你們自己對對方還有沒有想法。打個比喻如果你們對對方沒到絕情那步可以復婚啊,這樣大家一起養啊 ,而且你等於是養兩個還要把一部分錢給你前妻那你的日子過得肯定不是很好啊。男人就要霸氣如果你對她一點想法都沒有了,那你還不如說 拿了錢就要做事不然哪有這麼好的事呢! 可以如果你不管我可以管但是你從現在起一分錢都拿不到!比較等於你現在是在養三個人咯 你兩個兒子還要給一部分前妻你哪有這麼多時間啊 ! 不該說的話 現在對她沒一點意思得話,還不如一刀兩段呢 看你怎麼選擇啦


不離何來相聚


如果女方實在不想要孩子,而且已經把孩子送回來了,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方面,這位母親做的確實太令人寒心了。

竟然不想要孩子,離婚時候就應該說明。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兩個孩子,離婚了,女方一個都不要,可能是為了自己以後好再嫁吧!

再則,已經把孩子送回來了,實在不應該再拿撫養費了吧!


年輕就要旺


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起訴,既然小孩已經判給對方撫養,那對方有義務負責小孩的衣食住行,原則上來說,既然小孩歸對方管,另一方只需要出生活費,其餘可以不用管了,因為你已經盡到應盡的義務了,但小孩在離異前是你們兩個人的,所以離異後還是要盡到該負的義務。

如果還是隻管拿錢不盡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強制執行。


george4275


如果孩子已經判給前妻了 那孩子是歸前妻撫養的 但是老公永遠都是那個孩子的爸爸。如果可以的話還是變更孩子的扶養權由自己扶養吧。一人一個都還是要再婚的,再婚以後你還得生孩子吧。那你跟前妻的孩子就沒有存在感了,如果你是自己扶養兩個小孩,你在婚了也不怕小孩被欺負,畢竟能跟你養兩個小孩的女人,心腸壞不到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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